公司撤资如何处理?

2024-05-13

1. 公司撤资如何处理?

遇到公司股东撤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撤资,需依照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股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撤资如何处理?

2. 关于公司投资撤资如何处理

公司投资撤资的办理方式主要是:
一为股权转让;
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一、公司不同意退股
公司不同意退股份不违法,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原股东可以优先认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退股的股份怎么分?
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股的,股份由受让人取得。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什么是股权受让
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外资撤离中国,我们该如何看待?


外资撤离中国,我们该如何看待?

4. 外企撤资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2、用人单位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怎么办

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必须做到有符合条件的实际出资,如果你关心过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话,会发现注册资本一栏往往写着多少多少美元(实到多少多少美元),括号内的实到,代表着外资股东到底出了多少资金或多少钱的设备。而这些钱和设备、包括经营中的利润、负债等,都构成这家外商独资企业的资产。在撤销公司时,得把国内的账全算完了,这些资产才能回到国外出资人的手里。 

    员工补偿这笔账怎么算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对于这类情况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有明确的规定。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在该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对于收入高的员工,有一些限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这家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做的。如果对方不提此事,你们应该在公司资产清算完成前申请仲裁。一般来说,考虑到还要办理离职的各类手续,公司必然会事先与你们提到离职事宜,在谈到这事时,你们就可以向公司提补偿的事了。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怎么办

6.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怎么办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

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必须做到有符合条件的实际出资,如果你关心过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话,会发现注册资本一栏往往写着多少多少美元(实到多少多少美元),括号内的实到,代表着外资股东到底出了多少资金或多少钱的设备。而这些钱和设备、包括经营中的利润、负债等,都构成这家外商独资企业的资产。在撤销公司时,得把国内的账全算完了,这些资产才能回到国外出资人的手里。 

    员工补偿这笔账怎么算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对于这类情况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有明确的规定。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在该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对于收入高的员工,有一些限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这家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做的。如果对方不提此事,你们应该在公司资产清算完成前申请仲裁。一般来说,考虑到还要办理离职的各类手续,公司必然会事先与你们提到离职事宜,在谈到这事时,你们就可以向公司提补偿的事了。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7. 外企股东要撤资,该怎么办?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能随意抽逃资金,因为股东一旦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就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随意抽逃。股东抽逃出资,将构成抽逃出资罪。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达到撤资目的:一是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如果转让给其他股东,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直接签订转让协议;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二是公司减资回购股权;以减资方式撤资的,应当召开股东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完成减资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减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资企业股东的退出取决于外资股份的退出形式。如果选择以减资方式退出,在获得原外资企业审批部门批准后,需要在三个月内依法公告1-3次,且无债权人提出异议。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他们将直接使实收资本——外商投资得以减少;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经原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批准,受让方为原中国合营企业的,可根据有关批准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一方面减少外资,另一方面增加原中国合营企业的股权比例和实收资本。转让给第三方的,无论受让方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必须取得原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并按转让股权比例调整、变更企业出资人。

外企股东要撤资,该怎么办?

8. 外企股东要撤资,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外企股东要撤资,对公司有什么影响?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看法。企业股东撤资退出,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形;而且需要看具体是在什么时候撤资退出。首先来说股东撤退出具体情形的问题,也就是一个退出的方式的问题。如果股东是通过抽回投资的方式撤资退出,必然带来企业注册资本的减少,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资金供给,从而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企业衰落死亡。但在目前这册资本认缴制情形下,注册资本可能本身并没有缴纳,也许实际的影响并不大。如果企业股东是通过转让的方式实现撤资退出,有新股东来接手老股东的股份,对企业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利影响;如果是善意投资者接手,那更是对企业发展的利好。

其次来说说企业股东撤资退出的具体时间问题,也就是股东是在企业发展的什么阶段退出。在企业创业初期退出,通常意味着对企业前景不看好,或是创始人彼此之间合作出了问题,这时候的退出,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如果是在企业已经度过创业初期以后的退出,那基本上是在发展战略上出现了争议,这个时候的退出,对企业发展不会有太大影响。甚至有可能给企业发展带来积极因素,因为这有利于企业发展战略聚焦,有利于主要股东统一意见。

就好比如果美日企业有一天撤出中国,对我们的经济一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即便是再爱国我们也得承认现实,绝不可闭着眼睛说瞎话。其它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谈,如果这些外企真的撤出,有多少人会失业,我想这个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有人也许会讲,失业与国家经济有什么关系,我只能这样讲,您的言论错矣,所谓的经济不仅指的是金钱,经济是生产、流通、消费一切物资资料的总称,在经济领域生产是基础,消费才是终点,如果这些外企撤离,势必会造成大批人员失业,失业就等于没有收入,而没有收入则谈不上消费,倘若消费人员锐减,将会对我们的经济带来多大的压力可想而知,更何况这些压力不是短时内就能有效缓解的,毕竟以我们目前的现状,还无法及时安排这些失业人员就业,这是勿庸置疑的。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