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2024-05-15

1.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发起人在发起设立基金过程中的行为称为发起行为。如果基金成立,因为基金发起人行为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转由基金承担,如果基金不成立,发起人行为所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由自己承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基金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3、取得基金收益;
 
 4、依据有关规定转让基金单位;
 
 5、监督基金运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6、参与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权利。
 
 同时,基金发起人需要履行如下义务:
 
 1、公告招募说明书;
 
 2、在基金设立时认购和在存续期内持有符合规定的比例的基金单位;
 
 3、遵守基金契约;
 
 4、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时的有限责任;
 
 5、不能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6、基金不能成立时及时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和按比例承担费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2. 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2.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基金发起人拥有申请设立基金、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取得基金收益、依据有关规定转让基金单位、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参与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认可的其它权利。

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4.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1.公司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方式是成为公司的股东,即投资人通过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投资与运营管理的主要参与方式是:通过可能参与董事会以对基金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
     2.合伙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一般而言,在有限合伙框架下,合伙型基金参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符合股权投资业务“人合+资合”的特征,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可能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构成基金投资的资金规模,对外不可以代表合伙企业,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普通合伙人通常仅以一定比例的出资参与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而将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委托给管理机构,并通过一系列协议的约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和分配业绩报酬。需要强调的是,普通合伙人不因委托而免除对本合伙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本合伙企业投资资产处置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作出。
     3.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在信托契约形式下,信托公司可以直接作为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也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渠道,扮演资金募集人的角色,由投资顾问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拓展阅读: 
     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免考基金从业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
    第二,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
    第三,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这意味着,PE/VC机构高管可以凭借行业资历、管理资产规模、投资业绩等软实力获得免试资格。
    另外,基金业协会还明确了仅需考科目一的情况。
    具体而言,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或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私募股权从业人员只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获得从业资格认定。
    此外,在目前已有的两门科目考试的基础上,2015年9月起基金业协会专门新增针对PE/VC从业人员的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根据协会最新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5. 基金持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持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6. 在我国,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 )中约定。 A.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B.招募说明书 C.基金合同 D

C.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7. 基金持有人的义务

基金持有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1、遵守基金契约。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持有人的义务

8. 基金投资人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基金投资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利益的活动。
基金投资人的权利: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投资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得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方面的资料。
4、申购、赎回或转让基金单位。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投资人大会可以对以下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修改基金契约;提前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