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自行缴纳

2024-05-16

1.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自行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并不是完全由双方缴纳。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一、房屋过户要交哪些税费
一、出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营业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率根据地区划分别是7%、5%、1%即市区7%、县城或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三、土地增值税:出售房产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出售方出售的房产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四、印花税:个人出售房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五、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六、个人购买房产需缴纳的税费:契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人购买房产应当缴纳契税。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成交价格。契税适用税率为3%-5%。七、印花税:不只是房产出卖方要缴纳印花税,房产购买方也应缴纳印花税。出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数额和房产出卖方相同。八、另外,房产购买方还应对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要缴纳的税费也会有所差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按照当地的管理政策足额缴纳税费,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注册资金1000万要交多少印花税
注册资金1000万印花税的收取,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额度来认定。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公司若是属于实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需要按照万分之2.5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
三、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实施程序如下: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三十日内作出答复;3、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自行缴纳

2.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一、收购股权怎么交税
股权受让方交税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2、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
3、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
4、个人所得税,持股主体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二、股东变更时要缴纳什么税?缴纳多少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依据:所得税法、印花税条例
转让过程中通过挂牌还产生了其他的费用,比如在挂牌支付了交易费1万的,目前在中国这1万不可以减去再算所得税。
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3.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一、 股权转让协议 是否缴纳 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 股权转让 所立的书据。 因此, 股权转让合同 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来贴花。   二、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费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 个人所得税 ,按照20%缴纳。  2、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契税 、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股权投资 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 公积金 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 清算 或转让全资 子公司 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 企业清算 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 分公司 )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1、在 上海 、 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这个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答案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应进行印花税的缴纳。同时,股权转让中的转让主体如果是个人,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主体是公司,还应缴纳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4.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法律分析: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 股权变更所缴纳的印花税是万分五,是双方缴纳?如果是100000转让,那是要缴纳100吗

在中国签订合同和领受以下凭证的企业及个人,须缴纳印花税。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股权变更所缴纳的印花税是万分五,是双方缴纳?如果是100000转让,那是要缴纳100吗

6. 请教税务高手股权转让协议价格有变动之后的印花税问题

你说表述的不完整,1606000是怎么来的?甲、乙方是指个人还是法人公司?
       这里我认为,原本你就没必要修改原合同,不是地税局说不让平价转就非得听,严格意义讲税务局认为转让价低是要按一定步骤核定的,比如:每股净资产含量计算,即转让上月累计所有者权益大于注册资本,就要征税。印花税是对甲、乙方收的,按合同金额缴纳,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可以扣除的。
      以上你说的800万印花税各方都是4000元,照你修改后的计算个税应是:(1606000-1600000-4000)X20%=400元。

7. 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缴纳中的特殊情况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投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及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一、股东死亡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股权转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三股东的注册资金或者投入资金×80%)×20%。这个交易的过程,税务机关可能要求对企业资产的评估,如果认为价位偏低,会按评估价格计算。
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
1、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2、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3、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缴纳中的特殊情况

8. 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由谁承担

一、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有谁承担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目前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协议优先权条款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
转让方有义务通过适当的程序向其他股东发送了股权转让的通知,将拟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格等条件、拟受让的非股东第三人的情况、要求其它股东在30天内(或章程规定的时间)答复是否同意转让的意思、如同意转让,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申明如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等这样一些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到了所有其他股东。当其他股东并未行使相关的优先购买权时,股权才可向第三人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