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2024-05-13

1. 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约束。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等。

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2. 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
3、据上分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而是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所以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多少,以什么形式出资、合伙人出资比例,都由合伙人商定的,法律没规定具体出资限额,也无需要作出资验资报告

现在注册资金是认缴制度的,也就是说目前不需要您实际到位的。如果您公司是服务型行业,注册资金可以写小一点的,写个10万 50万的都可以。如果是生产或贸易型行业,建议注册资金写大一点,50万 100万 200万

3.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6、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7、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8、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9、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4.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一规定表明,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规定要比对公司类企业设立条件低,例如公司法对公司类企业设立规定有最低注册资金,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这样的限定。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上也有类似情况。我们理解,作这样的规定,一是为了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他们的投资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条件;二是规定企业设立条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防止企业不具备有关条件而开展经营活动,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已使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因此,具备这些条件已能够起到保证合伙企业正常经营和维护交易相对人利益的目的。当然这5个方面的条件是合伙企业设立和从事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全面具备这些条件方能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如果其他有关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相应规定的,合伙企业也应具备这些条件后方可申请设立登记。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5.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有些需要资金要求,有的不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4.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5.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6.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7.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8.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9.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10.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11.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12.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企业注册需要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6.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一节 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7.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要多少

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公司负有限责任。 因为是不管是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都有人对其负无限责任。那么,注册资本也就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没有最低。1块钱都可以办理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要多少

8.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最低多少

法律分析: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对于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注重的是人合,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因此,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金,而由各合伙人根据实际协商确定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