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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1. 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如果您确实是没有传票,那可以直接以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为理由去申请再审程序就可以了。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有,那您就不算没收到传票。

法院的传票是有多种途径派送的。法院可以直接打电话找人,让被告自己到法院领取传票。如果不拿,过了法院的指定期限,那在法律上就算你拿了。
除了这种情况,现在最常用的是EMS寄件,只要送到该送的地址了,并且已经签收了。法院就会认为这一文书已被送达,并且会把快递运单和派送流程截图下来作为保留。
还有一种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所表达的情况的,那是留置送达。例如,被告没有接收该传票,那派件员就会找你家人、邻居或者村委会签字,并且标明该情况。这也算是送到你手里了。
还有一种途径,不过一般都不能在法院传票适用。那就是直接把材料贴在法院门口以及贴在社区或者村里面,期限一过,不管你本人是否真正看到或者没有看到,都当作你已经收到传票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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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有什么问题呢?【回答】
你好!【提问】
你好,你遇到什么问题了呢?【回答】
我们这里有个工人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法院直接判决赔偿款40000【提问】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提问】
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借款20000【提问】
钱当时还了,但欠条没给,有当事人在。【提问】
这种情况首先要向法院询问被判罚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借钱的事,那应该是当初借两万块,逾期一直没还,对方将您工人告上了法院,但正常情况下,您应该收到法院的传单。【回答】
人没在老家,没有收到,直接判决了,现在微信冻结【提问】
那您是什么时候收到的判决书呢?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内,您可以向申述的(毕竟您刚才说,钱已经还了)【回答】
如果超过十五天,就只能向再上一级的法院上诉。(您当初没有收到法院传单,按照程序是不会开庭的,因此,您可以先向法院打电话,了解下具体原因,已经判决时间)【回答】
如果您确实是没有传票,那可以直接以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为理由去申请再审程序就可以了。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有,那您就不算没收到传票。

法院的传票是有多种途径派送的。法院可以直接打电话找人,让被告自己到法院领取传票。如果不拿,过了法院的指定期限,那在法律上就算你拿了。
除了这种情况,现在最常用的是EMS寄件,只要送到该送的地址了,并且已经签收了。法院就会认为这一文书已被送达,并且会把快递运单和派送流程截图下来作为保留。
还有一种就是专门针对这一问题所表达的情况的,那是留置送达。例如,被告没有接收该传票,那派件员就会找你家人、邻居或者村委会签字,并且标明该情况。这也算是送到你手里了。
还有一种途径,不过一般都不能在法院传票适用。那就是直接把材料贴在法院门口以及贴在社区或者村里面,期限一过,不管你本人是否真正看到或者没有看到,都当作你已经收到传票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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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些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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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些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些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你好【提问】
您方便的话可以详细叙述一些您现在遭遇到的纠纷/困扰是什么,以便我给您提供恰当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我打游戏认识一个女的  一开始她说没有对象和我处对象  后来他有对象  一直和他对象吵架  我和她认识不到一星期  假如她跳楼了和我有责任么  【提问】
按照你的表述,女方和她男朋友吵架导致女方跳楼,这个跟你是没有关系的【回答】
你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回答】
假如导致死亡 她老公会不会起诉我说我破坏他们家庭【提问】
不会的,法院也不会因为这个理由给他立案的。【回答】
之前在我不知道她有家庭的时候,她说要来我这边散散心。我给她订了酒店。但是她人一直都没有过来,后来她对我说要离婚。她老公不同意。说他老公做事特别极端,我也邀约她来我们这里玩!人没过来,这样她如果跳楼导致死亡会不会与我有什么牵连【提问】
不会的。你不用这么担心的,这个只是对方家庭的事情,和你没什么关系的,你顶多只不过算是普通朋友,对方自杀跟你没有关系。【回答】
好的谢谢你【提问】
嗯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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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哪怕是80岁的老人,只要违反了法律,那么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毕竟来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损毁他人财物也是需要赔偿的,此时是要折价赔偿的。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行为人如果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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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您一件事[呲牙]案例:事情发生在农村,八十岁的老人因矛盾多次上门毁坏家门口的果园果树等作物,多次报警没得到处理结果。在第四次拿刀再上门准备砍果树,这次被家里六十多的老妇人看到,并上前阻止,在这过程中反导致对方二级轻伤。现在村委会干部出面调解,说这事已属刑拘,最好私了,赔偿医药费9000。请问根据法律会有什么处理后果呢?【提问】
亲亲,哪怕是80岁的老人,只要违反了法律,那么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毕竟来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损毁他人财物也是需要赔偿的,此时是要折价赔偿的。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行为人如果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回答】
那六十岁老妇人需要刑拘吗?需要赔偿医药费吗?【提问】
亲亲,达到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建议你们和对方协商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争取最轻处罚,可以请律师介入【回答】
亲亲这相当于是两件事情,八十岁的老妇人属于破坏他人财产,而出面阻止造成轻伤这就是第二件事了【回答】
意思是:整件事要分开两部分:一是先赔偿医药费。二是再进行上诉毁坏财物?【提问】
是的亲,达到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你们和对方协商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争取最轻处罚,也可以请律师介入【回答】
好的,赔偿医药费后。那果园果树被毁坏一事,还能上诉追究吗?【提问】
是可以追究的亲【回答】
您可以请律师介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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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田生活咨询很高兴为您服务。您的问题已收到,正在整理回答,约十分钟内答复您,请稍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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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田生活咨询很高兴为您服务。您的问题已收到,正在整理回答,约十分钟内答复您,请稍候~【回答】
12348【回答】
我有一一笔网络借贷,当时借贷金额3万,但是最近才发现有一次不合理的咨询费11630元,并且强行加入到了借款本金中,每个月都要还本金利息和利息服务费【提问】
如果自己办理的网贷不合理,甚至涉及到高利贷、诈骗的话,那客户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贷款还款记录、聊天截图、平台信息等,直接向当地警方报案。建议报警的时候还可以联合其他在同一机构平台被骗的受害者,这样公安部门立案的可能性更高。【回答】
你是律师吗【提问】
不是【回答】
我是生活答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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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长短,是有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单位如果解除合同,也不能任意提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是不胜任工作的理由,如果违法解约,要承担赔偿责任。
3、所谓的淘汰率,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确实执行了,当然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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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因此,若你爸爸是被第三人打伤的,应要求打伤你爸爸的人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要求你爸爸的朋友适当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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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却重罚导购人员60%的数额,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于法无据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措施,公司无权罚款,只能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仅仅领导自己制定,程序首先不合法,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诉。
  如果公司内部有相关规定,并且公示,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对因内部承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否扣发工资问题。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你所说的应该是公司要求导购员承担60%的经济损失 这个是不当的 1是违反了法律法规之规定 2是案件未侦破 损失能否追回还不确定 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失尚不确定就以全损赔偿不合法 因此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2.当日同班两人,一人在商品被盗期间脱岗20分钟以上,一人正在紧张工作,可是罚金却是让工作的那名导购赔偿其中40%,而让脱岗的那名导购赔偿20%,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首先这种经济赔偿的额度已经超过法律规定限额 是违反的 其次根据责任大小的划分 在都有过失的情况下 脱岗人员应该承担较大的责任 在岗人员应该承担较小的责任 如果没有过失的 按照法律规定 则不能要求员工承担经济赔偿 此处明显与法律法规之规定相违背

  3。同上1所述

  4.案发一周又补签劳动合同,不把合同给员工,这种合同生效吗?

  劳动合同经双发同意签章即生效 因为你方已经签章 公司方签章的话则有效 公司方未签章的即未生效 但是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因此即使合同表面上成立生效但是违反以上条款的 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应该签订双发各持一份 公司未将合同给你是违法的 你可以找公司去要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什么叫做重大过失?我当时正在卖货,那名导购脱岗我们谁算重大过失呢?我们补签的劳动合同不是范本,而且本人不享受五险一金,这样的合同也生效吗?

  民法理论上的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他较高的注意之要求,甚至连人们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的要求都未达到,以致造成某种损害后果。 脱岗人员确属存在重大过失 你在工作 有无过失还要看当时的情况 根据你的描述你是没有过失的 责任比例应该是脱岗人员较重的责任 你应该是不承担责任的 这个是根据你的描述的判断
  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为员工购买社保。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的可以向公司要求增加社保 同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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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雇员可根据当地具体工资标准和政策计算并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若雇主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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