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公司变更如何办理变更程序
法律分析:证券公司的变更,是指证券公司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减少,变更公司章程、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的法律活动。证券公司的变更,均应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变更登记的提交文件,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 从业人员变更单位后如何办理执业注册变更?
按照一般的竞业禁止原则,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同业机构执业。从业人员变更执业机构前,必须在原机构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且应确认机构为其提交离职备案信息。
对于原机构已做离职备案的,新机构可直接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变更。
对于原机构未做离职备案的,我会暂时不予受理新机构提交的执业注册变更申请,系统会在“备案公示查询”中做出提示。
各机构资格管理人员应经常查看此栏目,并及时为已离职人员办理离职备案。如果离职人员与原机构存在纠纷,或因其他原因原机构不能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原机构应向我会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3. 证券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要几日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