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04-27

1. 云南省医保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现在只能交2016年的,17年的还没有核定出来,具体参照:一、执行标准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025元,月平均工资为4585元;2015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6184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182元/月,从2016年6月核定7月应缴医疗保险费开始,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1.在职职工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2751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3755元/月。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585元/月。3.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二)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单位按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7.51元/月,个人1元/月。(三)相关人员的划账基数1.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基数,按2015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5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平均数计算,即:3383.5元/月。2.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为2015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即:2182元/月。3.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组成按原规定执行,金额按2016年增资调待后的当月基本养老金数计算。自谋职业退休人员划账基数执行标准与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一致。二、工作要求(一)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应填报《2016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实申报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组成及计算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进行。医疗保险费申报情况应告知职工本人,参保单位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应由职工本人签字。对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常存在虚假嫌疑的,各县(市)区应深入核查,进行缴费基数的稽核。(二)由于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报送范围和报送方式发生了变化,从2016年度起,不再收取各参保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作为缴费基数申报的资料。(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在2016年年度核定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的,自2016年9月起,按照该单位8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自2015年10月开始欠费至2016年度核定结束时依然欠费的,视为本人未按规定进行申报,自2016年9月起,暂停其缴费核定。三、核定时间2016年度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核定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请各医保中心做好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核定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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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云南省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云南省医保局电话

省本级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871-67195892、0871-67195875

昆明市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本级)——0871-63966662、0871-63966663

五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3584929

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3198101

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7176157(职工)、0871-67157515(居民)

西山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374174

东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2164446

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7477576、0871-67477573

晋宁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7807910

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810316

宜良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871-67543061

石林县医疗保险中心——0871-67790143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0871-67912291

禄劝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6392498

寻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2657379

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163232

度假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4316539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医疗保险中心——0871-67517257、0871-67433342

安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685986(职工)、0871-68698534(居民)、0871-68685829(综合)【摘要】
云南省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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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云南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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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685986(职工)、0871-68698534(居民)、0871-68685829(综合)

曲靖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874-3383806

麒麟区医保中心——0874-3328660

马龙区医保中心——0874-8059322

陆良县医保中心——0874-6220308

师宗县医保中心——0874-5768644

罗平县医保中心——0874-8220489

富源县医保中心——0874-4617990

会泽县医保中心——0874-51311140,0874-5505970

沾益区医保中心——(职工)0874-3161344,(居民)0874-3057639

经开区医保中心——0874-3968338

宣威市医保中心——0874-6189607

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市本级)——0877-2030949
【摘要】
云南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您好 云南医保中心全部电话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871-67195892、0871-6719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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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本级)——0871-63966662、0871-6396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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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3198101

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7176157(职工)、0871-67157515(居民)

西山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374174

东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2164446

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7477576、0871-6747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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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2657379

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163232

度假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4316539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医疗保险中心——0871-67517257、0871-67433342

安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71-68685986(职工)、0871-68698534(居民)、0871-68685829(综合)

曲靖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874-3383806

麒麟区医保中心——0874-3328660

马龙区医保中心——0874-8059322

陆良县医保中心——0874-6220308

师宗县医保中心——0874-5768644

罗平县医保中心——0874-8220489

富源县医保中心——0874-4617990

会泽县医保中心——0874-51311140,0874-5505970

沾益区医保中心——(职工)0874-3161344,(居民)0874-3057639

经开区医保中心——0874-396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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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云南医保卡中心电话号码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一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二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030070%二级医院40020080%一级医院20010090%异地就医60030050%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1.本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0~5万元(含)50%5万元~10万元(含)60%10万元~30万元(含)70%30万元(不含)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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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云南省省级医保中心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017年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问答问:我父母现在都住在安徽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请问这种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封顶,最多能报多少?另外,我现在想给他们再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请问将来这这个险种报销时会不会有冲突?如果在本省内的医院看病,报销比例能不能达到50%,另外,医疗票据就一份,如果报了农村医疗保险,还有没有办法再去保险公司报大病医疗保险?答:新农合最高封顶为四万元每年,报销比例为除起付线以后镇级医院为最高80%依次为县级60%级和省级45%,和其它商业保险不冲突。请保留各项资料复印件并让收你材料的新农合办公室盖他们的公章去报销商业保险。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与2007年制度启动时相比,2010年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甲、乙类药品已达2422个品种,比上一版《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药品。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门诊特大病、慢性病规定病种的范围不断增加。另外,云南省通过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重点解决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而实现医保关系在不同制度与不同地区之间顺畅地转移接续。通过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医保管理协作与经办服务的对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方便我省参保人员能更好地享受异地医保待遇。2015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并提高了医保的报销待遇。为帮助广大参保居民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掌握如何参保、就诊、报销等相关程序,从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医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报销政策。云南省参保人员待遇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凭医保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凭户口簿,以下简称:有效证件),可享受下列待遇:①住院报销待遇②特殊病门诊待遇③普通门诊待遇④生育费用补助待遇⑤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1.云南省住院报销待遇一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二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三级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医疗机构普通居民起付标准(门槛费)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030070%二级医院40020080%一级医院20010090%异地就医60030050%1、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2、使用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需个人先自付一定费用。●2.云南省特殊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癫痫、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小儿脑瘫等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3.云南省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4.云南省生育费用补助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5.云南省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待遇参保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云南省医保报销办理须知●1.本地住院就医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填写《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医学检查报告单,报云南省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由云南省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保险专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门诊特殊病治疗卡》,凭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3.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异地转院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经云南省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后,报云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当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医保中心电话备案。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和有效证件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4.生育费用补助待遇办理生育出院后一月内,凭有效证件、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5.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报销办理新生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的,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有效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小结,于出院后30日内,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具体分段比例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分段报销比例0~5万元(含)50%5万元~10万元(含)60%10万元~30万元(含)70%30万元(不含)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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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医保中心

6. 云南省人社厅 医保

说起社保卡,可谓是每个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卡片之一。以往大家对于社会保障卡用法的认识多停留在刷卡住院、买药上。但从现在起,省本级城镇职工也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来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了。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信息系统已于近日成功通过测试并上线运行。该系统是在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上开发的可移动刷卡系统,持卡人只要电话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就会有保险公司的服务专员上门办理,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1千可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买保险此前,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11月10日,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太平洋寿险云南分公司在省人社厅正式签署了《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的签署也标志着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可购买的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产品有《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和《吉瑞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吉瑞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保险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31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1800元;为成年人提供36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500元。投保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在发生保险责任时,给付保险金,期满返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10%,保证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作为此次商业补充保险方,太平洋寿险云南分公司资深副总经理李鸿表示,商业保险公司将秉承参保人自愿的原则,以规范标准的流程、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为广大参保人群做好服务工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将建立保值增值定期报告制度城镇职工今起可刷社会保障卡购买大病保险,不仅是医保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好方法,也能为全省社保基金增值保值提供一些借鉴和方法。作为老百姓的“养命钱”,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关乎每一位参保人最切身的利益,做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是人社、财政部门的当务之急。自今年8月省人社厅提出在现有法规政策框架下,通过优化存款结构、对社保基金优惠利率协议存款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等举措,提高基金收益率的思路和想法后,省人社和财政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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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云南省医保卡号查询

云南省医保卡个人账户信息查询:说明:卡号标准长度为10位,部分持卡人卡号为11位,则只需输入前10位即可。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如:生日为1988年8月8日密码为880808,登录后可自行修改查询密码其它查询方法:1、直接到当地的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查询;2、拨打云南省社保局电话咨询123333、本站查询,直接点击上面的城市链接,进入各地市的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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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保卡号查询

8. 云南省医保缴费

云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了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渠道、缴费流程还有疑问?一起了解下_缴费时间      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由2022年的320元提高到2023年的350元。缴费渠道      已参保的居民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足不出户完成缴费。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进行参保登记。医保线上缴费缴费入口      打开“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医疗保险缴费”或在“我要办医保”主题找到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缴费流程      1.阅读并同意《代收社会保险缴费业务个人信息授权书》,点击“下一步”,输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      2.确认缴费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年限为2023,继续点击“下一步”。      3.选择您的缴费基数,点击“下一步”。      4.确认缴费信息及金额,点击“下一步”,确认支付,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即可。缴费记录查询      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我的”页面,点击“我的缴费”,点击“缴费记录”即可查看缴费电子回执。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登记入口      打开“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登录后在首页下滑找到“我要办医保”主题,点击“医保参保登记”,选择所需的参保类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在步骤1中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进入办理页面,首先选择是否为他人代办,后按流程选择、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后点击“提交”即可。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保参保      在步骤1中选择“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保参保”进入办理页面,阅读《参保承诺书》并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并继续”,选择学校,填写参保人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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