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和出售无形资产有什么区别?

2024-05-14

1.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和出售无形资产有什么区别?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分录:借:无形资产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银行存款(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 (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已减值减值准备 )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其差额)
        贷记:应交税费或者银行存款(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按其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其差额)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和出售无形资产有什么区别?

2. 股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律师解析      股权是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是拥有某一个公司资产的凭证,并随着公司业绩的变化收取股息。      可以将其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的目的是以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间接投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以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1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2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3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4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5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 股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问题一:股权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罚称为无形资产。所以股权不是无形资产。 
  
   问题二:股权和债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股权和债权不属于无形资产,一个是长期股权投资,另一个属于其它应收款 
  
   问题三: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问题四:公司股权转让增值部份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部份是商誉,不是无形资产。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问题五:无形资产入股是否征税?  1、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1)营业税问题:根据前述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同样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因此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9号2005-4-13)“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之规定,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增值部分,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事实上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合法地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再予征收。2、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1)营业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1993-12-27)第八条“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之规定,以各种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属于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即不征营业税。但对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投资获得的股权转让,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所谓“投资入股”是指无形资产所有者以无形资产投资后是否参与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言。如果是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应得转让费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则不属投资入股,而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2)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18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如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增值部分,视同转让所得纳入应税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其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视同转让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若公司对外投资时,该无形资产存在增值或者评估增值的,就该增值部分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六:长期股权投资是无形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金融资产。 
  
   问题七:非货币性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吗 25分 应该说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资产。 
  常见的非货币资产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这里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问题八:无形资产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种类很多,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1、按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可分为企业自创(或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和外购的无形资产。前者是由企业自已研制创造获得以及由于客观原因形成的,如自创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后者则是企业以一定代价从其他单位购入的,如外购专利权、商标权等。 
  2、按有无法律保护分类,可以分为法定无形资产和收益性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等均受到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称为法定无形资产;无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等称为收益性无形资产。 
  3、按能否独立存在,可以分为可确指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凡是那些具有专门名称,可单独地取得、转让或出售的无形资产,称为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那些不可特别辨认、不可单独取得,离开企业就不复存在的无形资产,称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誉。 
  此外,国外对于无形资产分类,从评估角度按其内容分为权利型无形资产(如租赁权)、关系型无形资产(如顾客关系、客户名单等)、结合型无形资产(如商誉)和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版仅等)。从广义的角度,将无形资产分为促销/销售型无形资产、制造型无形资产和金融型无形资产等。 
  应当承认,我国目前对无形资产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分歧,对无形资产的范围和涵括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探讨。通常,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和采矿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 
  
   问题九:关于无形资产入股的形式?  不可以将前期联系的信息和以及以后的经营劳动作为出资的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显鸡,能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具备的一个明显的特性,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而且,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而如题所述的“前期联系的信息”是无法评估作价的,因为无法估计上述的“信息”未来可能产生的收益,也就无法推断出其现有价值。而且,法律上认可的资产是有明确的界定的,强调对资产的产权,是需要以证书或文件(如专利权、商标权)或是其他证据(如专有技术)证明企业对其拥有的所有权。 
  故如题的“信息”不符合法律上“非货币财产”的界定,不可以作为出资财产。 
  如题的另一项欲作为出资财产的“以后的经营劳动”更是不可以用作出资。原因有二: 
  第一,劳务非资产,无法证明其所有权,无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同上; 
  第二,“以后的”经营劳动,即意味着在设立公司时点尚未发生,不考虑劳务本身无法出资的影响,也就谈不上作为设立时点的出资财产,至少在设立公司的时点无法投入的。 
  工商部门是无法通过这样的出资形式的。 
  其实,根据新的公司法,已经不要求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若只是因为利润的考虑希望加大投资比例,是可以通过直接在章程内规定利润分配的比例以及利润分配的方式来实现的。 
  也就是说,只要股东们认可,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分配标准的。甚至,职工等无股权的人员均可以参加利润的分配即是体现了这样的精神。 
  
   问题十:期权不属于无形资产吗?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所以从广义上是算的。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有对应的实物权利,通常不认为股,债权,期权属于无形资产。

股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4. 无形资产转让是什么?

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二是转让所有权。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商誉。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处置主要指无形资产出售和转销。无论是出售无形资产还是转销无形资产,都表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应将其从企业账面冲销。私营公司无形资产转让的核算: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所取得的损益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账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x0d\x0a更多关于无形资产转让是什么,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50b55c161582423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5. 股权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1)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弄清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概念。
(2)有形资产:有形资产有狭义的概念和广义的概念之分。狭义的有形资产通常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广义的有形资产则包括企业的资金、资源、产品、设备、装置、厂房、人才信息等一切生产要素在内。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也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综上,广义上我们将股权视作无形资产。

股权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6. 股权转让中的无形资产如何处理

无形资产无论是哪种转让方式,所取得的收入都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同时,企业应结转无形资产的成本。
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时,企业应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同时应结转无形资产的转让成本,即将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作为转让无形资本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无形资产”账户。
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时,其转让收入的核算与转让无形资产所权的收入核算相同,只是结转转让成本的方法不一样。由于企业转让的只是使用权,企业仍保留对此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此项无形资产仍为企业的资产,不能从账上冲销掉。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成本,只是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发生的费用(如服务费等)。因而结转转让成本时,应按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 “银行存款”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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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是转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二是转让所有权。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什么是转让无形资产

8. 无形资产主要为房产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不算无形资产,拥有别公司的股权应该是投资,不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一、国有资产股权转让的原则有什么?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在国有企业分布太广、太散时,政府办了许多并非必须由它办的事情。与此同时,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须办但却因资金缺乏无力去办。国有股权转让的结果是将国有股权从国家手中转让到另一个所有者手中。所以,在进行国有股权转让时必需考虑国有股权的设置目的。对于这一原则,现行法规的规定已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