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何时办理,怎样办理

2024-05-17

1. 农业保险何时办理,怎样办理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操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何时办理,怎样办理

2. 农业保险怎么上

农业保险一般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所应承担的保费就行了。保费一般都是按照每亩定价来进行收取的。当然,你也可以自行购买。而因为农业保险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所以你在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好合适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你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投保,也可以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的官网进行网上投保。不过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户都是在乡村干部的动员下由村里统一购买的,要么就是由保险公司驻点现场销售的,很少有主动购买的。但农业生产过程中,是很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所以投保农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摘要】
农业保险怎么上【提问】
不好意思,麻烦再讲详细些呢?【提问】
农业保险一般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所应承担的保费就行了。保费一般都是按照每亩定价来进行收取的。当然,你也可以自行购买。而因为农业保险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所以你在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好合适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你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投保,也可以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的官网进行网上投保。不过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户都是在乡村干部的动员下由村里统一购买的,要么就是由保险公司驻点现场销售的,很少有主动购买的。但农业生产过程中,是很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所以投保农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回答】

3. 农业保险怎么上

您好朋友,农业保险一般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所应承担的保费就行了。保费一般都是按照每亩定价来进行收取的。当然,你也可以自行购买。而因为农业保险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所以你在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好合适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你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投保,也可以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的官网进行网上投保。【摘要】
农业保险怎么上【提问】
您好朋友,农业保险一般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所应承担的保费就行了。保费一般都是按照每亩定价来进行收取的。当然,你也可以自行购买。而因为农业保险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所以你在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好合适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你可以去保险公司的营业部投保,也可以直接登录保险公司的官网进行网上投保。【回答】
不过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户都是在乡村干部的动员下由村里统一购买的,要么就是由保险公司驻点现场销售的,很少有主动购买的。但农业生产过程中,是很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所以投保农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回答】

农业保险怎么上

4. 办理农业险保险公司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操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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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办理农业保险?

随着合作社生产经营的集中,风险也相对集中。这对依托弱质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来说,生产自救资金短缺,抵御风险特别是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就显得相对脆弱。因此,如何规避农业生产风险,转嫁风险可能导致的经营损失,就成了广大合作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12年11月份,《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明确了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条例》还明确指出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目前,已经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油菜、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一些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合作社制定了投保制度。例如,上海某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成立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探索。该公司在充分调研后,提出在农业保险已实施的四大险种基本保险基础上,对合作社同步实行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的运行机制,并将这一信息迅速传递到各区县合作社进行宣传。凡经上海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其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属于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补贴范围的险种,可按合作社组织形式,享受本市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的政策,即水稻、生猪、家禽、奶牛按应缴保费的35%给予基本保险投保;蔬菜、淡水养殖、林木(果林)、小麦、西甜瓜在参加补充保险的基础上按应缴保费的30%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合作社在投保补充保险时,只要自交保费达到应交保费的50%以上(含50%),即可享受财政的保费补贴。发生保险损失,还可以得到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实际损失的70%的经济补偿。上海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还另外对农民自交的补充保险给予20%~30%的财政补贴,从而调动了合作社投保积极性。目前上海市合作社投保率已近45%。
以上海某公司为例,保险承保流程为:

理赔流程为:

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种养两业保险为例):①出险通知书;②索赔申请书;③损失清单;④保单(正本)、批单、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出险原因证明(水产技术部门疫病认定报告、自然灾害气象证明、供电部门证明、疫病诊断报告、两病检测报告、扑杀令、移送单、接收单、称重单、农技部门出具的病虫害报告等证明材料)。

如何办理农业保险?

6. 参加农业保险的手续要办什么?

农业保险是一种国家政策性保险,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是没有的,主要是政府部门主导的,类似于社保!而且这种险种不是全国各地都有的,具体你需要先咨询当地的农业局,并询问相关的政策。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有:
(1)养殖业保险。如: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等。
(2)种植业保险。如:水稻、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保险等。一般来说,由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组织投保,投保户只需在《投保明细表》上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投保面积、地块名称等内容,交上保险费并签字盖章就可以了。承保结束后,保险公司会为投保户送达《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合同告知单》或《农业保险凭证》。举例来说,如果选择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投保,各村负责摸底登记工作,参保户承担的保费由村代收,以乡镇为投保单位,由乡镇协保员分别填制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等品种种植面积的投保清单,经汇总审核无误后,由所在乡镇协保员统一填制投保单,统一收取保费。乡镇协保员统一将保费交至国元农业保险公司。

7. 参加农业保险的手续要办什么

农业保险是一种国家政策性保险,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是没有的,主要是政府部门主导的,类似于社保!而且这种险种不是全国各地都有的,具体你需要先咨询当地的农业局,并询问相关的政策。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有:
(1)养殖业保险。如: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等。
(2)种植业保险。如:水稻、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保险等。一般来说,由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组织投保,投保户只需在《投保明细表》上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投保面积、地块名称等内容,交上保险费并签字盖章就可以了。承保结束后,保险公司会为投保户送达《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合同告知单》或《农业保险凭证》。举例来说,如果选择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投保,各村负责摸底登记工作,参保户承担的保费由村代收,以乡镇为投保单位,由乡镇协保员分别填制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等品种种植面积的投保清单,经汇总审核无误后,由所在乡镇协保员统一填制投保单,统一收取保费。乡镇协保员统一将保费交至国元农业保险公司。

参加农业保险的手续要办什么

8. 农业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合作社生产经营的集中,风险也相对集中。这对依托弱质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来说,生产自救资金短缺,抵御风险特别是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就显得相对脆弱。因此,如何规避农业生产风险,转嫁风险可能导致的经营损失,就成了广大合作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12年11月份,《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明确了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条例》还明确指出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目前,已经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油菜、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一些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合作社制定了投保制度。例如,上海某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成立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就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探索。该公司在充分调研后,提出在农业保险已实施的四大险种基本保险基础上,对合作社同步实行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的运行机制,并将这一信息迅速传递到各区县合作社进行宣传。凡经上海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其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属于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补贴范围的险种,可按合作社组织形式,享受本市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的政策,即水稻、生猪、家禽、奶牛按应缴保费的35%给予基本保险投保;蔬菜、淡水养殖、林木(果林)、小麦、西甜瓜在参加补充保险的基础上按应缴保费的30%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合作社在投保补充保险时,只要自交保费达到应交保费的50%以上(含50%),即可享受财政的保费补贴。发生保险损失,还可以得到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实际损失的70%的经济补偿。上海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还另外对农民自交的补充保险给予20%~30%的财政补贴,从而调动了合作社投保积极性。目前上海市合作社投保率已近45%。
以上海某公司为例,保险承保流程为:

理赔流程为:

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种养两业保险为例):①出险通知书;②索赔申请书;③损失清单;④保单(正本)、批单、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出险原因证明(水产技术部门疫病认定报告、自然灾害气象证明、供电部门证明、疫病诊断报告、两病检测报告、扑杀令、移送单、接收单、称重单、农技部门出具的病虫害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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