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13

1. 拖欠工资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拖欠工资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法律上对拖欠工资利息怎么算的

拖欠工资是没有利息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所属辖区劳动局举报,经过劳动局作出处罚,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 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4. 拖欠工资如何走法律程序

  按实际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怎样通过法法律途径要到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样通过法法律途径要到工资

6. 拖欠工资10天算违法吗

属于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而不得克扣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如果一直拿不出钱的话,即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此外,用人单位依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属于克扣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7.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参考资料:重庆市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

8. 拖欠工资 如何告

目前的条件限制,你只能找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有自己的不足,你可以尝试投诉到媒体,从社会方面施加压力给企业!估计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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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点关于法律和条文等供参考 


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依据、手段 

(一)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法律和法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个别省份,还分别制定了地方的保障性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和《珠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解决工资支付及拖欠问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现有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手段 

这里所说的手段是指法律手段,主要是:劳动监察机构查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及人民法院诉讼。另外,根据去年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工会可以发出劳动法律监督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并在三十日内将改正情况告知工会,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工会可以提请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工会。各工会投诉,由工会处理,也是一种能引起法律效果的解决手段。 

(三)现有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依据、手段的不足 

从处理依据看,现有对拖欠工资处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的规定,处理缺乏力度。由于对恶意拖欠工资没有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无法给予应有的惩处,助长了用人单位"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违法气焰。对实际发生拖欠工资的处理,只要拖欠单位能偿还就不需要再追究任何责任,甚至偿还多少还可以讨价还价,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根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拖欠工资成本低,一些不法经营者就利用这种法规不健全恶意榨取工人血汗。 

从处理手段看,劳动监察机构查处不能快速、有效运作。拖欠工资通常影响较大、矛盾尖锐、容易升级。现阶段劳动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大规模突发事件处理比较困难。由于劳动保障部门没有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扣押等权力,行政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要经过3个月的法定起诉期,不利于劳动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出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也不符合行政及时性的要求。仲裁和诉讼时间长,许多工资被拖欠的职工根本无法承受。仲裁是诉讼的前置,不经过仲裁,法院不受理,诉讼又有一审二审,通常走完这些程序,没有一年半载下不来。工人是靠工资活命的,试想,如何经得起这么长时间煎熬和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