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最高法院院长?

2024-05-13

1. 谁是最高法院院长?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

现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首席大法官,中华司法研究会会长。
1976-1978年 湖北省黄梅县独山公社周边大队插队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法规司法律法规处主任科员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副处长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规司法律法规处处长(其间:1993.03-1993.09挂职任广东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

1995-1997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998-2006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其间:2005.11-2006.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经济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书记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至2013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5月)
2015年7月任中华司法研究会会长。

谁是最高法院院长?

2. 最高人民法院的历任院长分别是谁?


3. 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席大法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

沈德咏,男,汉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中共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还有多个副院长及其他领导,请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网”---“机构设置”查阅。

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有哪些

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级副职,也就是所称的副国级。
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国家公务人员行政级别共分11级,分别是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乡科级以下。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拓展资料
国家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2、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6.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级别

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般为一级大法官,其他副院长为二级大法官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条规定,“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
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

7.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8. 最高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家级,其下设机构如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庭庭长等庭长是副部或正厅(局)级。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