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2024-05-13

1. 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起,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2. 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是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一)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二)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的补充通知》
一、将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为实现资金规范管理,确保异地就医费用及时、安全结算,各省份应当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按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中分账核算,单独记息,实现在财政专户中归集辖区内各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资金,并用于参合人员在省内异地和跨省就医费用的结算。
二、做好异地就医结算资金的归集
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结算资金归集的组织协调。根据辖区内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资金支出数并考虑当年基金支出增减等因素,结合当年新农合基金预算编制方案,合理提出各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资金归集计划,并报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后交同级财政部门。各统筹地区按审定的资金数将异地就医结算资金上解到省级财政专户。归集资金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的新农合基金。

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4. 农村合作医疗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 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通知对2015年新农合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惠民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提高筹资水平。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是增强保障能力。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是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2015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是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五是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即时结算。

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

6.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收费

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通知对2015年新农合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惠民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提高筹资水平。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是增强保障能力。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是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2015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是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五是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即时结算。

7. 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标准是多少?

8. 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三甲医院报销比例。多缴多得。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一、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医保有什么区别
1、所覆盖的对象不同。
职工医疗保险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新农合必须是有农村户口才可以办理。
2、缴费主体不同。
职工医疗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3、缴费方式不同。
而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并需要缴纳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自愿参加,而且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且需要每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缴费标准不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工资有关,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标准缴纳,分为几档可以选择,一般单位承担8%,个人承担2%。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远高于新农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设置缴费的档次,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缴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小保这里新农合今年缴费是150元。
5、报销比例不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拥有个人账户,定期会有费用划入,报销比例较高,有起付标准,限额较高,医疗费不封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个人帐户,报销比例也比职工基本医保要低,限额较低,并且是一年一参合,参合本年度享受的报销。
6、报销范围不同。
新农合在农村乡镇医院的报销比例较高,到市级以上医院报销比例相对社保较少,但两者都是随着医院的级别升高而降低。
二、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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