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存档期是多久?

2024-04-28

1. 劳动合同存档期是多久?

对于在职员工,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应依法妥善保存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劳动合同存档期是多久?

2. 公司合同到期后需要存档多久

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一般保存两年,档案具体看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
一、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保存几年?      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一般保存两年,档案具体看单位。 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合同存档期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职员与单位就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单位可能会保存该已经过期的劳动合同两年左右,但是若是单位的章程规定不保存也是可以的,若是职员不是自愿离职的,单位由于不愿意续签,故而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3. 合同履行完毕需要保存多久

至少二年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来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源日内为劳动百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度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知对已经解道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保存,至少二年的时间。
其他合同的保存时间,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时间,可根据自身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看合同的目的是否得以实现,如果目前就已经实现那么保存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如果合同的目的尚未实现,就需要将合同保存至目的实现。另外,也可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一、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合同履行完毕需要保存多久

4. 合同履行完毕还需要保存多久

要看是什么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至少要保存2年。如果是其他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保存合同的时间,所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给赔偿吗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给不给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提供约定劳动条件等过错情形的,可以获得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具体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人事部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怎样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5. 劳动合同存档期限是多久

对于在职员工,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存档期限是多久

6. 合同签署完毕多久存档?

法律分析:
其他合同的保存时间,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时间,可根据自身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看合同的目的是否得以实现,如果目前就已经实现那么保存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如果合同的目的尚未实现,就需要将合同保存至目的实现。另外,也可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7. 合同档案的保存期一般有多长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合同自履约完成开始算,保存应不少于2年,基本上是不短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单位档案视情况确定年限,应该有长期、短期、永久保存期限。有些重要档案是在单位成立后形成,需要保存至单位变更或解散后至少2年左右。
法律依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七条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 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
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
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合同档案的保存期一般有多长

8. 工程签了合同但是后期没有实施,这个材料需要存档吗?如果要存档那是存多久?

第一,需要存档。这是为了作为证据备用。因为不论是为了以后继续履行该合同,还是签订合同的某一方,就该工程提起诉讼,都需要用到这份合同。
第二,至于存档多久,如果合同中规定有有效期限的,按该期限保存,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则一般情况下要保留工程施工期满后的五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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