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由哪个职能部门管?

2024-05-15

1. 非法集资由哪个职能部门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非法集资由哪个职能部门管?

2. 非法集资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就采取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归还本金支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3. 非法集资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归哪个部门管理

4. 非法集资归哪个部门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一、退侦可以不起诉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证据还是不足的,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二、侦查措施是怎样的
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在侦破各种预渫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
侦查方法
方法和手段可分为: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
(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
(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三、诈骗案在哪里立案
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携带相关证据有助于及时立案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者处理速度上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的话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办事机构都可以,他们不会拒绝接的,而且说明情况对方会自动归入该管的部门。

5. 非法集资的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一、要怎样举报网络诈骗才合法
遇到诈骗的,应到当地派出所部门报案,携带相关证据有助于及时立案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者处理速度上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的话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办事机构都可以,他们不会拒绝接受的,而且你说明情况对方会自动归入该管的部门。
如果去法院起诉后公安机关立案的,法院的起诉无需撤诉,法院会中止审理。到刑事处理有结果后,法院或继续审理。如果刑事立案后,民事部分撤诉的,刑事审理时,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另案起诉。
二、抢劫案怎么处理?
1、首先是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决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4、逮捕,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经济逮捕。
5、审查起诉。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三、钟点房记录会直接上传公安系统吗
为了方便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是可以查到所有的登记过的开房记录,但是只有在警察在办案的时候才有权查这份记录。公安系统包括: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非法集资的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6. 非法集资属于哪个部门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就采取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归还本金支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问苗投资合法吗
不合法。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非法集资判刑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向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
三、员工非法集资可以检察出来吗
1.非法集资的罪名认定问题:非法集资是包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一系列罪名的违法犯罪行为。即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根据以上可知:非法集资是涉及多种罪名的一种分类,可以是单位犯罪。
2.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非法集资罪罪名中,最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此为例。非法吸收存款罪基本犯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非法集资的员工量刑标准:非法集资罪的构成中若存在员工,则相对的一定为共同犯罪,根据在犯罪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大小来区分主犯、从犯、胁同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在正常量刑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7. 非法集资的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8. 非法集资归什么部门管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就采取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归还本金支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特点是: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单位参加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