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要求?有时间限制吗?

2024-05-15

1. 失业金的领取要求?有时间限制吗?

领取失业金是有条件限制和时间限制的
《社会保险法》
1、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金的领取要求?有时间限制吗?

2. 失业金的领取要求?有时间限制吗?

沈培亮律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 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嘛

法律分析: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需要在失业后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金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失业者需要在失业后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嘛

4. 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吗?

领取失业金是有时间限制的,首先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应该在失业以后的30天或者60天之内,这一点各地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限制都不尽相同,其次,我们在下岗失业以后也不是能一直无限期的领取失业金,缴纳失业保险连续十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果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没有及时的到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金,比如本地规定的应该在失业以后的30天之内去领取,超过30天的话就视为已经就业了,这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所以只要自己已经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在失业之后要根据情况尽快的办理失业登记。

5. 领取失业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领取失业金有时间限制,跟当事人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有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停止发失业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业保险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强制性。
失业保险由国家通过颁布有关法律,对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待遇标准、资格条件、管理机构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规定,以国家法律和行政的强制力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
2、互济性。
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在大范围内进行,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承担风险,能够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只是失业的少数人,体现了劳动者之间的互济性。
3、社会性。
失业保险的建立,目的是保障整个社会的劳动者在遭受失业风险的情况下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以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式。
4、福利性。
失业保险属于国家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制度,它有利于劳动者在丧失收入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和再就业帮助。

领取失业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6. 失业金怎么领取、有什么时间限制?

一、失业金怎么领取?
如果失业了,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时间限制?
按照规定,目前,十堰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职工个人在失业后,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为职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明。
(3)领取失业保险金。经过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承担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义务。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补贴。

7. 失业金领取时间限制

失业人员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 失业保险 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时间限制

8. 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需要在失业后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金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失业者需要在失业后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