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救助基金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需要受害人偿还么

2024-05-16

1. 交通救助基金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需要受害人偿还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交通救助基金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需要受害人偿还么

2. 无法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办?

一是与对方协商。如能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达成共识,可根据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约定履行。二是通过诉讼,法院最终决定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中的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系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拓展资料: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二、补充介绍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我国财政部、保健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源:现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四)救助基金孳息;(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六)社会捐款;(七)其他资金。

3. 无法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办?

应该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协商还款,否则会被起诉。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垫付而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费用后,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如果责任人不能偿还垫付的费用的,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无法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办?

4.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要偿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5. 出车祸了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受害者单方去申请还是要受害方和肇事方去申请?

出车祸了,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当然是受害者单方去申请。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是:
1、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受害者要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出车祸了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受害者单方去申请还是要受害方和肇事方去申请?

6. 想申请法律援助,不知道怎么操作?关于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住院,肇事方不愿支付医药费

首先要拿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划分。
后续的话,如果肇事方不愿继续垫付费用,那就需要你方凭事故认定书和损失索赔证明材料去法院起诉对方并根据需要保全对方财产。

至于2万元的收据,你方没有收过就不要给对方出具,医药费垫付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单据,属于对方垫付那部分可以视情况退还单据给对方。但是费用垫付方面可能就只能你方自己想办法了。

7.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什么不起诉保险公司,那样会不会增加事情的解决难度!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起诉保险公司应该是双方已达成协议,并且不会增加事情的解决难度。1、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2、然后交强险虽为保险合同,但是垫付标准、要求、流程均为国家规定,二者不存在冲突。拓展资料: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之难的原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之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一是群众认知存在误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细则》规定,当事人在申请垫付救助基金时应作出在得到有关赔偿时优先偿还的承诺,但一些得到救助基金的“受益人”在得到交通事故赔偿后,不主动告知救助基金管理人,有的甚至故意逃避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导致垫付的基金无法追偿。2、二是逃逸案件无法破获。交通事故案件因种种原因没能破获,对于该部分案件,受害人无法得到责任人的赔偿,垫付的社会救助基金也就无法追偿。3、三是事故责任人无力偿还。经过法院调解或判决责任人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但其中部分案件责任人确无支付能力,肇事车辆又没有保险,垫付的救助基金确实无法追偿。一些追偿案的情况,其中有一些就是这样的情况:洪某驾驶的摩托车不慎撞伤卞某,事故发生后,紫金财产保险公司垫付抢救基金48807.93元,卞某出院后鉴定为二级伤残(即接近植物人状态),责任人洪某家住农村收入微薄,摩托车又没有保险,这样的追偿案就是司法部门处理也很棘手。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难之对策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难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的宣传力度,对有意逃避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的行为予以曝光;向社会公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制度、程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网址等政务信息,使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救助基金的运作,以此寻求社会各界对救助基金的支持与关心。2、二是审查垫付情况。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主动审查事故受害人是否存在接受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情况,如果存在救助基金垫付情况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3、三是完善联动机制。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建立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保险公司等部门参加的救助基金追偿执法联动联席会议等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交流,定期报告救助基金垫付、肇事者不履行、逃避偿还义务等情况,协调解决救助基金追偿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以维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正常运转。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什么不起诉保险公司,那样会不会增加事情的解决难度!

8. 无法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办?

应该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协商还款,否则会被起诉。\x0d\x0a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x0d\x0a\x0d\x0a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垫付而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费用后,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如果责任人不能偿还垫付的费用的,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法院起诉。\x0d\x0a《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0d\x0a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x0d\x0a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