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2024-05-14

1. 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权人,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虽然股东会不会参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具体事务,但对于重大事项,仍然要通过股东大会的讨论通过,尤其是关系公司生存根基的特殊事项,更要经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那么,公司法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呢?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2项即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关于需要公司法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主要就是以上四种,其中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的根本准则,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注册资本的增资减资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登记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合并分立解散是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涉及到每个股东的利益,而公司形式的变更关系公司的根本性质和结构,也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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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1)一般决议(又称为普通决议)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当然无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公司股份总数,也不得参加表决。
 
  (2)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是为特别决议程序。对于特别决议所须表决权数,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更高,须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公司法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最低股份数。主要考虑是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须依法定程序通知股东,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表明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即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按照法定所需表决权数作出决议。这一做法可以方便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但是,这一做法可能导致股东大会决议不能代表多数股东的意愿,在股东之间引起纠纷,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甚至可以另外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导致公司僵局。为了避免上述弊端,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最低股份数。
 
(3)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表决
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此外,由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章程要求这些事项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则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资产处置事项特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情形,其决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法,即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的数额及该事项的表决方法,公司法未作规定,公司章程可作具体规定;公司章程对其表决方法也未作规定的,适应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的表决方法,即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填写变更事项)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决定,本公司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 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会议共 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2、 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 3、 同意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为: 4、 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5、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大写) 万元,由(大写) 万元增加到(大写) 万元,其中: 原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新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6、同意股东(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 %的(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大写) 万元,以(大写)万元转让给(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 %;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姓名)原以(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大写)万元,变更为(大写)万元(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聘任(姓名)为经理,免去(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姓名)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4.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填写变更事项)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决定,本公司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 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会议共 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2、 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 3、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4、 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5、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大写) 万元,由(大写) 万元增加到(大写) 万元,其中: 原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新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6、同意股东(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 %的(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大写) 万元,以(大写)万元转让给(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 %;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姓名)原以(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大写)万元,变更为(大写)万元(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聘任(姓名)为经理,免去(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姓名)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5.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填写变更事项)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 章第 条的决定,本公司与 年月 日召开了第 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会议共 人参加,代表 %表决权,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 2、 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 3、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4、 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 年月 日到 年月 日止; 5、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大写) 万元,由(大写) 万元增加到(大写) 万元,其中: 原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新股东(填写姓名)增加(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出资; 6、同意股东(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 %的(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大写) 万元,以(大写)万元转让给(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 %;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姓名)原以(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大写)万元,变更为(大写)万元(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聘任(姓名)为经理,免去(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姓名)董事职务;选举(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哪些事项需要公司股东会决议

6.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7. 哪些事项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发行本公司债券;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

哪些事项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8. 股东会决议有哪些要求

	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此外,股东会决议生效不能有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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