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4-05-14

1. 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1北京社保公积金上限是按照社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最高缴费基数为29732元。最低缴费基数为社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为3613元。
法律依据:《关于 2021 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 2021 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 年7 月 1 日至 20221年16月 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 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 5%至 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 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8221 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 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1624 元。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 1624 元执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ljing.gow. 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
本通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2. 北京公积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政策原理还是不变的,依然是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减去个人扣除金额,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当于个人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也明确了,最低工资是指实发工资,是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的金额,当然,公积金这里就不考虑社保个人金额啦。那为何公积金缴存下限跟最低工资一样,都是2,200元呢?因为公积金系统升级了,支持个人公积金不扣费了。因为老的公积金系统,一旦输入基数,直接计算公积金个人金额,所以,如果缴存下限同最低工资一致,那肯定会造成,低于最低工资的情况。所以,我们以前的推论是:设公积金缴存下限为X,则 X - X .12% 最低工资 (以缴存比例为12%举例)如果最低工资为2,200元,则最低缴存基数为2,500元。而如今公积金系统鸟枪换炮,系统自动支持个人扣减部分通单位不一致,因此,如果今年按最低工资2,200元核定公积金基数,则每月缴存额会出现:2,200元基数,以单位个人比例为12%+12%举例,单位缴存额为264元,个人缴存额为0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3. 北京公积金缴纳标准

      7月2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关于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      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北京公积金缴纳标准

4. 北京公积金缴纳标准

北京地区新成立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单位自身的情况在5%到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已建并按月缴存的单位需要调整缴存比例的可在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自行选择调整,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一、公积金缴存的上限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发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住房公积金方面
1、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单位可自行选择。
2、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
(1)月缴存基数
月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计算公式: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上年度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计)
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指职工在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六个组成部分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在计算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时,其金额各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计算公式: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3、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
(1)中央驻莆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1825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及月缴存额不高于5238元;
(2)省属及以下单位的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095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及月缴存额不高于3142元;
(3)单位及职工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及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1350,月缴存额不低于136元(仙游县单位及职工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1230元及最低月缴存额不低于124元)。
三、公积金基数怎么调整?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网上服务厅,在网上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1、登录系统:用公积金数字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在公积金业务申报栏中选择“批量基数调整”业务。
2、数据下载:选择“基数调整”,点击“查询”,经办人可查看单位和职工调整前的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公积金月缴存额、新职工补贴月缴存额。若需进行调整的请点击“文件下载”,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下载到本地电脑。
3、填报新基数:单位按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中填录新的职工工资基数。
4、导入数据:点击“文件导入”,将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导入公积金系统,若单位缴存比例需调整的,经办人应同时在导入界面录入新的缴存比例。经办人核对数据,若有错误的,可予以“删除”,待修改后重新进行“文件导入”。
5、提交业务:在确认无误后,点击“业务提交”,提交后调整信息方能生效。
若业务提交前发现有误的,可对本次批量基数调整业务予以“删除”,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
若业务提交后,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前发现有误的,经办人也可重新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填录和文件导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积金汇缴后发现有误的,则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请咨询中心归集部门)到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手续。

5. 公积金北京缴纳标准

北京地区新成立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单位自身的情况在5%到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已建并按月缴存的单位需要调整缴存比例的可在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自行选择调整,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一、公积金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初审。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二)评估。需要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三)审核。有关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四)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五)签订借款合同。

公积金北京缴纳标准

6.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北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
3、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3118元
1、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
2、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2148元【注】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是2148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为258元。
一、相关知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为12%。
3、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5%。

7. 北京市公积金缴费标准

北京地区新成立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单位自身的情况在5%到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已建并按月缴存的单位需要调整缴存比例的可在每年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自行选择调整,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一、深圳公积金缴纳标准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x3倍)。
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34860元)作为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二)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二、最低公积金标准
最低公积金标准如下:住房公积金最低比例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公积金缴费标准

8. 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表

法律分析:2020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已经发布,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将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已经发布,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将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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