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12

1. 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的区别如下:
1、包括范围不同
控股合并初始成本法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
而企业合并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2、计算方法不同
控股合并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而企业合并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性质不同
控股合并是社会性的内涵因素决定,吸收合并是价值的体现,吸收合并往往不等于价值。
4、内容不同
控股合并,即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设计是否适当所进行的审计程序。
而吸收合并,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使设计得再完整,也不能减少财务报表中出现重大错报或漏报的风险。
5、职责不同
控股合并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吸收合并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6、考核内容不同
控股合并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吸收合并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合并
百度百科-吸收合并

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2. 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的区别如下:
1、包括范围不同
控股合并初始成本法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
而企业合并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2、计算方法不同
控股合并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而企业合并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性质不同
控股合并是社会性的内涵因素决定,吸收合并是价值的体现,吸收合并往往不等于价值。
4、内容不同
控股合并,即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设计是否适当所进行的审计程序。
而吸收合并,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使设计得再完整,也不能减少财务报表中出现重大错报或漏报的风险。
5、职责不同
控股合并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吸收合并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6、考核内容不同
控股合并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而吸收合并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合并
百度百科-吸收合并

3.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企业合并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企业合并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企业合并

4. cpa企业合并那章非同一控制都是应税合并吗??

不是啊
有区别的
所谓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
主要是合并时的入账价值不同
一
应税的话
因为在合并时交了税
属于公平交易
税法上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公允价值计税
1.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
2.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也就没有递延所得税
二
免税的话
因为在合并时没有交税
(一般是换股)
税法认为不是公平交易
故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税
1.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不形成递延所得税
2.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
对于你说的CPA教材上的讲解
可以理解成是都是在忽略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
简化计算的
就像我们曾经做的会计类题目一样
“假设不考虑递延所得税”
因为考虑了会处理的比较复杂
一个例题里
所得税会计和合并会计放在一起
即使大家不会迷糊
也难免使得所得税会计喧宾夺主
呵呵
个人观点哈

5. 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
 
100%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不是同一回事。
控股合并:A + B = A + B
吸收合并:A + B = A
区别一,从形式上看。控股合并后,被合并公司为子公司,合并前后母子公司任然存在;吸收合并后,被合并公司将不存在。吸收合并的关键点也在于被吸收公司将不存在。
区别二,从财务报表来看。控股合并后,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不会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列示;吸收合并后,被吸收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一并列在了吸收方的个别报表上。
 
企业合并分为三类,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不论控股权达到多少,都与新设合并类型不同。
 
A公司控制方取得了B公司100%股权,并不代表B公司将会消失。举个不恰当的、片面的例子,可能将来控制方会将B公司的股权对外出售20%,只保留80%;若是100%控制之后,B公司就会消失,那么将来出售的这20%股权,还必须得重新设立B公司,然后再出售,这是不切实际的。
 
希望能够帮助您理解!

注会中,100%的控股合并是吸收合并吗?如果不是,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6. cpa企业合并那章非同一控制都是应税合并吗??

不是啊  有区别的
所谓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  主要是合并时的入账价值不同
一  应税的话  因为在合并时交了税  属于公平交易  税法上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公允价值计税
1.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
2.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也就没有递延所得税
二  免税的话  因为在合并时没有交税 (一般是换股)  税法认为不是公平交易  故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账面价值计税
1.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不形成递延所得税
2.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由于准则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合并报表,因而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
 
对于你说的CPA教材上的讲解  可以理解成是都是在忽略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  简化计算的
就像我们曾经做的会计类题目一样  “假设不考虑递延所得税”  因为考虑了会处理的比较复杂 一个例题里 所得税会计和合并会计放在一起  即使大家不会迷糊  也难免使得所得税会计喧宾夺主
呵呵  个人观点哈

7. 公司并购属于什么法?

法律分析:
公司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并购属于什么法?

8. 公司间收购和并购一样吗

公司间收购和并购不一样,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是:
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法》对这种行为有特殊规定,他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主要受《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的限制。
3.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兼并的法律后果为: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为: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股东变更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收购的资产属于房地产的,必须到房地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如果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被收购,被收购企业必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债务不同,股权收购后,股东应按股权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目标公司在资产收购后的原债务仍由其承担;
3、税收不同,股权转让后,股东缴纳增资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资产转让后,目标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
4、受影响的第三方不同,在股权收购中,目标企业的其他股东影响最大,而在资产收购中,享有资产权的人影响最大,如担保人、抵押人、商标权人、专利人等。资产转让必须经有关权利人同意;
5、两者的主体和客体不同,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二、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确定收购意向,股权收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包括双方的早期接触和基本意图的实现。
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妥善安排收购工作。如果收购公司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就股权收购形成决议。收购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的,应当以董事会的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人收购的基本文件,如果收购方是个人,个人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思。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明确同意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明确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签订收购协议。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最终就收购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制定和签署是收购工作的核心环节。办理后续变更手续。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交易,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和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