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流程马上就走完了,这时候领导又过来给了一个项目,要不要接?

2024-05-14

1. 员工离职流程马上就走完了,这时候领导又过来给了一个项目,要不要接?

公司炒你让你立即离开甚至各种刁难的时候怎么不考虑大家同事一场,好聚好散啊?说明你太年轻,太理想化。没什么好接的,有人没人都跟你没关系,断舍离,不要优柔寡断。
首先,作为员工不欠老板的,安排任务可以,但是要声明到时间走人。其次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给即将离职的员工安排新任务的。除非是非他不可的工作,但是老板能保证离职前完成任务吗?如果做到一半人又走了更误事。最后你说什么找公司开离职证明的问题,在离职期间就会办好。公司不会为这点事为难你,它也不敢故意刁难。

遇到过,都提前交离职报告了,公司领导层已经审批完成,正在各部门之间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预计2-3天才能办完!副职还在不停安排工作,恨不得将你拴在裤腰带上!还好部门正职交待,你可以把年假休了!我选择离开就是因为副职手下干活,没有感觉到尊严,视大家如家奴一样,工作有种猫戏老鼠的感觉,安排私事都是理直气壮的命令式!干到最后都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了,对与错领导说了算,严与松领导说的算,反正严了也要挨骂松了也要挨骂。

一个项目一个人搞,几天能搞定,那是什么项目,后续维护谁来做,后续修改谁来做?!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做了,对公司和个人都不好,离职是很快的,公司有交接的人了,这新项目直接给连接的人不就行了,干嘛还过一手,搞的乱七八糟的。收钱,办事,天经地义。一般情况领导不会安排的,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不过只要还领着薪水,工作其实也是应该的义务。把分内的工作交接完成就行了,干嘛还要多事呢?毕竟要走了,要是接手了,离职日期到了项目还没完成,这是走还是继续都是个两难选择!

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不会给准备离职员工再派项目的,毕竟中途换人也是很麻烦的!但凡是让离职员工做的项目,很大程度上都是有坑的,得有个人背黑锅的,那么即将离职的员工肯定是最佳选择!反正日后项目出问题了,就可以把锅推倒离职员工身上,人都走了苦主上哪找去?销售行业最常用这招了,而且屡试不爽的!
都在办理离职程序流程,你还考虑要不要接老板的项目?你真是想太多,你到底是真想走还是假的?除非老板想加薪留住你,要不然任何一个正常的老板都不会把项目给你。
有没有报酬是看离职手续的签订日期是哪天,跟项目本身无关。简单的小项目做一做也无关紧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大项目有脑子的领导也不会让你做,如果做吃亏的还是原公司。原则底线就是,签字定好离职日期之后,一天都不多做,否则只能怪自己傻。

员工离职流程马上就走完了,这时候领导又过来给了一个项目,要不要接?

2. 员工离职流程马上就走完了,这时候领导又过来给了一个项目,该不该接?

不该接。因为你已经解除合同了。

一、“离职流程快要走完了”,表明领导已知道你要离职了。
通常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后,人事会与你的部门经理沟通,主要是你离职后,是否要尽快调岗或招人来替补你的岗位。此时,只要你的部门经理表态,你的岗位有替补或重新招聘也不难,那你的离职会很快。主管管签字,部门经理签字,交到人事,人事拿出你当初领办公用品的签收单,让你移交物品;同时,工作移交清单也会同步进行。最后,再让财务查下,你与公司的账目是否已结清。
当在一个月之内,做完这些工作后,就可以给你一个离职证明。至于该给你的最后一个月工资,那肯定是等公司统一发工资时,打你卡上。不张扬的人提交离职申请后,情绪上毫无变化,照常上下班,照常服务安排。所以,在你离职流程快走完前,领导照常安排你工作,并无不妥。

二、从员工角度来讲,快要离职了,领导安排的项目/工作,要不要接?
上文已分析,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领导安排你工作并无不妥。那么,作为员工来讲,接是应该的,但要同时说明,自己快要离职了,工作会按正常节奏推进,至于能做到哪个环节,请领导放心,自己会一以贯之尽力而为,同时,届时也会做好交接工作。通常来说,领导听了之后,也不会让你来负责项目,最多让你配合负责人做些你擅长的工作。当离职手续下来后,让你方便离开。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领用一个新项目来测试你是真离职还是假离职的。如果你快要离职了,还肆无忌惮的接手新项目,说明你辞职的欲望也不太强烈。领导看你还有利用的价值,会故意拖延离职时间。但我不建议你留下来,因为在离职的问题上,千万不要随便改变主意。

如果你是铁了心离职,记住,从提交离职申请到正式离职,最长期限是30天(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若到了30天,离职手续还没完,你完全可以走人,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3. 如果想离职,是直接跟领导说还是走流程?

肯定是先要跟领导谈。
我们不论在工作过程当中出现了什么事情,是自己不想干还是干不了,还是要另谋高就,都要有提一个提前的打算,或者是有些问题需要解决,那么我们都要跟领导见一面说一说,如果这些问题他所有都解决不了,那我们只能辞职,如果说能够解决,那么辞职就是一个未知数,也是可以改变的,既然问题解决了对吧?
如果不跟领导说,你们之间可能就会出现一些误会。因为多沟通才能解决这些问题,解决误会,减少误会。如果说直接辞职可能对人不太尊重,这是一点,另外就是可能公司要给你解决一些问题,你如果仓促的辞职也来不及解决,对大家都不好。
所以我认为辞职先要跟领导谈。

如果想离职,是直接跟领导说还是走流程?

4. 离职后,前领导邀请回原来的公司上班,应该答应回去吗?

如果要是我的话,我就不回去,毕竟好马不吃回头草。走都走了,为什么要再回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再回来的话,心里肯定也别扭,同事之间肯定也会议论。尽管我再找的工作不如原来的好,那失去的东西就是已经失去,再找回来也没有了之前的味道。

我有个同事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开始是在基层上班,人比较老实又肯干,在有一些成绩之后,领导觉得这个小伙子人不错,就把他调到机关来上班了。他来了机关以后,也是很卖力的干活,该加班的时候加班,总是早来晚走的,跟同事们的关系也挺好。

但是突然有一天,领导莫名其妙的就让他又回到原来的基层岗位上去了。他也挺莫名其妙的,但也不好问为什么,既然领导安排了,那就按领导说的做就是了。大家也都纷纷猜测这是为什么,有人说他是得罪了领导,又被贬回去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竟然就又回来了,这下大家更好奇了。这个人怎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也没有什么理由。同事们问他啥情况,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终于有比较好事的同时打听来了消息,说是,领导本来觉得他人不错,就把他调上来准备培养。谁成想正好有个走关系的人,也盯上了这个位置。毕竟是关系户,领导只能让默默无闻的小伙子让位了。可是后来,那个关系户又另谋了更好的位置,小伙子自然又回来了。
所以说,很多情况下,我们也仅仅是领导眼中的一颗棋子而已。

5. 员工提离职可以马上让他走吗?

员工提离职不可以马上让他走。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劳动者不适合入职。那么单位可以当天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的试用期已满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流程是什么:1、提前三日提出离职申请;2、在离职申请通过后,与同事做好工作、工具物品交接;3、去公司人资组结算工资;4、公司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离职可以马上让他走吗?

6. 员工提出离职后老板说干完一个月再走可是中途又让离职合法吗?

有规定是离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来,因为没有替代你的人,你走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摘要】
员工提出离职后老板说干完一个月再走可是中途又让离职合法吗?【提问】
有规定是离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来,因为没有替代你的人,你走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回答】
当有了人员替代的时候,他就可以让你提前走了。这似乎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很多都是这个样子。【回答】
我这边是公司,不是员工,现在是员工要求赔偿,说本来让一个月再走,现在提前让他走了【提问】
你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要求吧?【回答】
如果合同里有这一条的话,他是没有理由告你们的。【回答】
这个员工也很奇怪啊,让他提前走了,他还要求赔偿。应该是提前走的这段时间是空当,他那边已经说好一个月后去入职了。【回答】
我认为你们的做法没有不合法的地方。【回答】

7. 员工离职能不能马上就走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如果是员工自己想要离职,就得提前30天书面申请,不可以马上就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离职能不能马上就走

8. 离职流程没走完可以去下一家公司吗

法律分析:如果原单位允许离职,只等待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允许在没有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入职,应该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