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红激励怎样做比较好?

2024-04-29

1. 股权分红激励怎样做比较好?

股权激励的实施既要对激励对象有激励又要对其业绩目标及行为有约束你可以百度可以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权责利对等。

所以一套好的股权激励方案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机制,如HR考虑薪酬体系设计时可以将工资、奖金、长期激励等相结合,以及完善员工任职资格评定、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等制度。

至于怎样设计股权分红激励方案,每家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情况不一样,没有可以照搬的方案,需要调查和分析。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有特殊的专业和经验,专业股权激励律师的门槛比较高,需要掌握的不同专业的技能,一定要熟悉公司股权法律规则、财务、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的管理等。碰到这类问题,如果不想留下后遗症,免得股东日后惹上麻烦,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团队,浙江的韩云圣律师团队,都是股权激励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律师团队,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算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做股权激励的团队。

股权分红激励怎样做比较好?

2. 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分红吗

一般可以,无论是实股还是干股,都会有分红。股权激励的股权年底到底有没有分红,要看到底有没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还没有记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个预期股权,这样是没有分红的;如果已经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这样的股票是有分红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

3. 分红股和股权激励都有什么区别?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常用模式: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分红权/虚拟股票。
分红股指的是股东不需要实际出资,就可以占有该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如果分红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也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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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股和股权激励都有什么区别?

4. 股权激励的股权有年底分红吗?


5. 关于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分红吗

一般可以,无论是实股还是干股,都会有分红。股权激励的股权年底到底有没有分红,要看到底有没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还没有记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个预期股权,这样是没有分红的;如果已经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这样的股票是有分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应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福利待遇、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是否从申请人关联企业领取报酬及其他情况。

关于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分红吗

6. 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

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具体要看公司经营而定。只要在上市公司宣布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红。一般都是说的年终分红,分红也可以按月。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年终奖和年终分红是两种不同的薪酬激励形式。年终奖金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状况,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的现金薪酬。而年终分红则相对复杂,需要和企业的产权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结合,授予员工实际或者名义上的股份,以此作为年末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

7. 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

股权激励的股权年底到底有没有分红,要看到底有没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还没有记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个预期股权,这样是没有分红的;如果已经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这样的股票是有分红的。年终分红和员工拥有企业的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你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九)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

8. 员工持股分红权激励有哪些方式?

通俗的来说,拥有某个公司的股权(股票)意味着公司这个酮体的某一局部被你给承包了。
你对这一局部的核心权益有:
投票权:举手表决,参与公司决策
分红权:简单来说就是分钱
增值权: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更加值钱了所以你手中的股权也就跟着涨价了
处置权:能卖、能抵押、还能送人。
除此之外,还有知情权、查询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权利。
通常,当老板的最愿意给的是分红权,其次是增值权,不愿意给的是投票权。
正因为股权代表着上述各种权益,因此对上述各权益“挑挑拣拣”、“排列组合”、“摩擦摩擦”后,各种股权激励方式就诞生了。
1.分红权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将可分配利润的权利奖励给企业的高管与核心骨干。
正常情况下,公司赚钱了,扣除了乱七八糟的成本、法定公积金、税费后,老板们可以按照自己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分红,但法律允许公司内部不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因此便有了赋予员工分红权的这种激励方式。
举个例子,A公司有俩股东,50:50的持股比例。某年公司发达了,一共赚了2块钱,正常情况下大家你一块我一块就拉倒了。但这俩股东采取了分红权的激励方式,决定自个俩人只分5毛,其他5毛给表现好的员工。
这个就是分红权。
2.增值权
增值权说的是公司赋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如果公司估值(市值)上升,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使该权利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的收益。
激励对象无需为购买股权付款,行使权力后也不实际拥有股权,整个就是完完全全模拟股票市场(公司估值)价格变化,在规定时间段内获得由公司支付的行权价格与行权日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即:被激励对象的收益=股权市场价格-提前约定好的行权价格。
是不是,有点空手套白狼的感觉?
3.分红权+增值权
如题,混合拳。具体含义为前两俩方式所叠加。
采用这种组合拳方式,最知名的公司是:华为。
4.现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这是真爱,有两种表达方式。
一种是老板直接给股权,还亲自陪员工去工商局登记,这种情况属于极少数,遇上这样的,啥也别说了,干吧。
另外一种是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现股的一种,和前面所说现股的区别在于,现股是在一级股东层面对公司直接进行持股,员工持股计划是在二级层面对公司间接持股。通常老板会拉上一帮被激励对象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然后老板当GP(有限合伙人),其他人当LP(有限合伙人),这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公司进行持股,员工按照老板给到的股权比例在有限合伙企业里头按照对应股权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持股份额。
采取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GP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大事小事都能说了算,而LP则不行。
可以说,有限合伙企业中的LP身份,限制了你对公司运营权的想象力……
5.限制性股权
跟现股的区别在于,多了限制性三个字。
限制性通常会在时间上、投票权上进行限制。比如说限制期是4年,虽然工商登记上来被激励的人是股东,但这其实是假·股东。因为你跟老板私下约定了钟声,因此每年只能实实在在的落袋为安25%,四年之后,你就是真·股东了。
想干啥干啥。
6.股票期权
这个应该是大家最早印象中的正经股权激励了。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跟员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公司因为某员工的优秀表现以及未来的巨大潜力因此公司决定授予他在未来的某年某月可以以某个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授予的股权(股票)。
如果上面不加标点符号的句子读的累的话我们看个例子:
A公司授予小白同学在公司上市时,可以以每股1块钱的价格购买公司1万股股票。
N年后,公司上市了,发行价格是100元。
思考很久后,小白决定行权,在不考虑税费的情况下,小白的收益=10000*(100-1)。
是不是感觉很带劲?
7.分红转实股
意思是,公司每年按照约定好的方式给你分红,但你分红后的钱只能用于购买公司的股权。
比较笨的方式是,钱给到员工个人,扣除个人薪资所得税……后,以该扣税所得额再购买公司股权。
推荐的方式是,将拟分红的金额直接折算为对应股权,然后直接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结果是一样的,但真的是能剩下好多钱。
以上7种方式是直接的股权激励,后面再介绍3种变种的股权激励方式。
8.设立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听着是不是觉得很牛逼?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以及外部的各大土豪机构(如证券公司、银行)一块成立一个并购基金,对整个基金进行结构化设计降低投资风险,然后就……买买买。
买买买的对象通常是公司产业上下游或对主营业务有关的公司或项目,通过对被买的公司用心经营,在未来的某一刻,卖个公司……从而实现了激励对象的获利退出。
股权激励有利于凝聚内部力量,并购基金可加速外延扩张,并购基金的股权激励模式将两者结合起来,是一种创新的股权激励模式,但难度立刻也就上去了。
9.项目跟投
当公司拟启动投资某个新项目的时候,给被激励对象一个上车的机会。
亏了的话……大家都亏;赚了的话,大家一块赚。
跟投方式在万科地产运用的比较成功,万科对每一个地产项目都设立为一家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中,万科出一部分资金,外部融一部分资金,内部员工跟投一部分资金,三部分资金一起来运作该地产项目,内部跟投操作方式是:
首先,确定跟投的上下限,再确定必须跟投的人,这些人一般是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母公司对该地产项目应该承担责任或者可以施加影响的人员。
其次,其他人主动跟投。采取这种方式,实际上既能解决激励问题,又能通过约束将项目的利益关系人仅仅捆绑在一起;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还可以杜绝增加成本。
在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通过项目的销售实现退出。
10.内部孵化方式
内部孵化方式是鼓励内部创业,比较典型的有:海尔、完美世界、爱尔眼科等。
以完美世界为例,完美世界的员工有思路、有产品后可以先成立工作室,产品形成产值后可以享有30%左右的分红权;如果产品前景看好,可以成立独立的公司,员工可以占30%以上的股权;如果团队和产品都特别成熟,在独立融资的情况下,完美世界可以转为财务投资人,让员工有更大的权限来运作该项目,甚至成为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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