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24-05-13

1.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B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C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D类人才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一、高层次人才分类:A类:国内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二、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3、年龄限制。(一)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三)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法律分析: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提到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等可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3.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B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C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D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E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一、高层次人才分类:
A类:国内顶尖人才 ;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
C类:省级领军人才 ;
D类:市级领军人才 ;
E类:高级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申请流程: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优秀人才。
3、年龄限制。(一)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二)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三)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
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
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第八条 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4.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高层次人才除应当具备《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对象,不受国籍、户籍限制。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为在海南省全职工作的人才。“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可以参与认定。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为认定对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另行规定。

5.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海南省人才政策规定,依据市场标准,人才可以划分为5类,其中A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B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C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D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E类人才是指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其他领域的人才标准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是什么?

6.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以下简称专业认可)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把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B、C、D、E5个类别。其中,市场认可标准,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纳税额作为主要指标,分别明确认定为各类别人才需要达到的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标准;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以专业和社会认可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作为重要指标,分别明确热带农业、旅游业等15个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行业领域各类别人才标准。体现出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全领域人才评价,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国内人才、国外人才一体纳入评价范围,将人才标准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各个层次。二是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尽可能采取薪酬税收标准评价人才,根据纳税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分类;在教育科研、医疗健康、社科文化等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层次的领域,设定有针对性的分类评价标准。三是坚决破除唯“帽子”倾向,不把“帽子”作为各领域人才评价的普遍要求,对引育性人才项目的“帽子”不再保留。四是突出国际人才评价,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聚焦国际人才,把国际上所认可的人才评价指标尽可能纳入。五是不拘一格评价新业态人才,通过设定新标准,把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各类新业态人才如电竞奖项获得者、网红主播、知名网络作家等尽可能纳入进来。高层次人才是要经过相关认定和审核的。一般包括高层管理人才及其管理团队;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中大师级的高技能人才;中高级金融财会、划、环保、建筑工程、信息工程技术、数据分析等人才;各类专利、技术项目经纪人才;各高校MBA学历(含在读),有3年以上管理实践者;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归人才等。 法律依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第五条认定的A、B、C、D、E类人才分别对应原有标准中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可以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7.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二)B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三)C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四)D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五)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法律依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从受理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认定过程中对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核查核验,以国家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信息或者正式文件为准。第十三条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未纳入,但具备A、B、C类人才标准相当条件的人才,可以由用人单位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送省人才服务中心汇总,由省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省委人才发展局进行综合研判认定。第十四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后,达到更高类别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相应人才类别。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8.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一)A类人才 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二)B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三)C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四)D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五)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二、市场认可标准(一)A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二)B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三)C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四)D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五)E类人才1. 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2. 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