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2024-05-15

1. 什么是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选择填列。
  
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两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2)“执行会计准则情况代码” 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的实际情况填列。具体代码为:
  
  企业会计准则-00,工业企业-01,商品流通企业-02(其中外贸企业按12填列),施工企业-03,房地产开发企业-0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0,农业企业-11,企业会计制度-13,小企业会计制度-14,其他-99。
  
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以及国资委《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 大型,2 中型,3 小型。
  
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合作制企业,7合资或合营企业,8企业管理事业单位,9其他(1事业单位 2 基建项目 3 其他)。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1独资公司”项填列;集团所属事业单位选“9 其他”项目下的“1 事业单位”,基建项目选 “9 其他”项目下的“2 基建项目”。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填报其股票代码,为6位数字。如果企业已发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类别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则填报a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发行了b股股票,则填报b股股票代码;如果只在境外发行股票,则该代码填“000000”。
  
工资管理标识码:整体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1”;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2”;部分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针对合并主体而言,如果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企业既有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又有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则其合并报表封面工效挂钩标识码填“2”;不执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填“3”,其中: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填“1”,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况填“2”。
  
社会保险标识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保险等参加情况分别填列,未参加填“0”,参加填“1”。其他保险是指除上述五项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
  
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具体包括:0 未经审计,1标准无保留意见,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4否定意见,5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方式: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具体审计方式,具体包括:0未经审计,1社会中介机构审计,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审计。
  
 成立年份:指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
  
上年单位代码:由本企业上一年度填报本套报表时,录入的“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本企业代码”和上年“报表类型码”共10位码组成。如为新报单位,此代码不填。

什么是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

2. 国资委是什么机构?

国资委全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它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扩展资料:
国资委机构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 号),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郝鹏:国资委党委书记
肖亚庆: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沈莹: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4][5]
陈超英:驻委纪检组组长、委党委委员
徐福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翁杰明: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孟建民: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阎晓峰: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
参考资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百度百科

3. 国资委全称

法律分析:国资委的全称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和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党委)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4号),结合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资委全称

4. 国资委全称

国资委的全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任务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 设立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5. 国资委全称

国资委的全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任务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 设立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资委全称

6. 国资委是什么机构

国资委一般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拓展资料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参考自百度百科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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