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助学金问题?

2024-04-28

1. 有关助学金问题?

申请助学金的步骤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在学校领一张贫困表,写一份申请材料,再按表填写,书面陈述贫困补助,家庭原因。
家庭生活确实贫困,人平年收入在3200元以下。但下列几种学生会优先获得补助。一是孤儿或是残疾儿童;二是父母有一方死亡的单亲家庭;三是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家庭。
受灾害影响到的家庭,如房屋倒塌等,五是多子女读书的家庭。申请贫困寄宿生补助的程序是:1.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可到学校领取申请表)规范填写;2村委会在申请表上签具意见并盖公章;3.学校审核分配指标.;4,学校填报有关数据,包括家长的银行账号等;5.交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奖金额打卡发放。


有关助学金问题?

2. 求助,关于助学金申请的问题

1、在每学年的开学初(九月份开学前)准备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地方贫困证明”(村委会或者街道之类的),因为这两份是需要盖章的;

2、打印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的话,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手册中必定含有这份表的;非新生如已用完,可从网上下载,并用B5纸打印出来(因为小编曾看到过申请表中有备注说明用B5打印,具体是否有严格要求就得看学校了,最好是按要求,因为拿别人的钱的话还是得听点别人的规矩),然后填好相应的信息,需要记得的是不要太碍于面子,收入方面自己会做点就好了,大概在这份金额1/3左右就好的,如真实情况更差的话,就还是如实好了,否者的话,还是不要碍于面子,,,

3、“地方贫困证明”的话,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盖下章就好了,去的时候跟别人说明开贫困证明的就好,别人不会为难你的,因为这又不用花费他们的钱,只是花一两分钟写写然后盖个章就行了,而且他们也会懂得,别人弄过那么多,如果是在农村的同学的话,还可去镇上的民政局盖个章以增加一些“可信度”,这同样是很简单的事,只是盖个章写一两句话而已,别人不会不乐意的,因为这也不会花他们的钱,,备注:盖章的时候记得带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因为这表也是需要盖章的,,,

4、完成上面的基本上就可以了,因为还剩下一张学校的“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这张表是不需要盖章的,可到了学校之后打印出来、再完成表格的填写也不迟,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太碍于面子,但也不要写得太离谱,基本上写的程度能适合那1/3左右即可;

5、最后就是将上面三份手写的原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即可(具体是否是交复印件,可能学校间有差异,可视各自的情况而定);并先由班里的班干或者班主任审核,一般来说都会过的,除非真的人太多了。

3. 助学金中遇到的问题

助学金能否拿到与你的学籍并无直接关系。
首先要说原来学校用你的助学金抵充学费的做法是违规的,因为助学金有关规定明确了助学金是用于解决受助对象的生活补助的。其次,助学金都是一年一申请并审核的,上一年获得助学金并不意味着下一年你仍然享受,而是每年开学都要重新申请并审核通过才行。你在后来的学校无法申请助学金可能是因为学籍没有解决而没有申请资格,只能说原来的学校学籍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好,但谈不上黑你,因为每年下拨各学校助学金的名额是相对固定的,并不会因为你的离校就少一个名额,更不会因为不发给你钱就进了学校的口袋。

助学金中遇到的问题

4. 国家助学金有关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特殊情况上学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名额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凡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档次确定为“一般困难”者,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档次确定为“困难”者,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档次确定为“特殊困难”者,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名额:按省主管部门每年确定的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第四章  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报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按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分别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在调查核实后决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评审组评审,人选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 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社会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中的任意一项。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 助学金的事情

国家助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

助学金的事情

6. 关于助学金

1. 关于助学金感恩的诗句 
        关于助学金感恩的诗句   1.感恩资助诗歌   
 十年寒窗苦读,我考进了自己心仪的大学,但贫困的家庭情况不禁又让我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之中。在我还上高一的时候,父亲的突然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绝境,这个家变的生活拮据,不再幸福美满,曾经一度充满朝气的自己,也因为贫困变得自卑和消极。
 
 正当柔弱的母亲为我的上学费用奔波,我感到非常无助的情况下,我收到一份来自国家的助学金。这对一个贫困生来说不仅仅是帮助与支持,更是一份让我可以走进高等学府的的保证金。有了它,我不用看到妈妈每天去为钱的事情发愁,而我有更大精力去好好学习,为家庭幸福去打拼,我很感谢泛海集团对我的资助。
 
 今天,我身为一名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的学生,我倍感荣幸,我不但实现了自己的大学梦,也实现了家庭希望的第一步。这一切都源于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政策的实施,缘于像泛海集团一样富有社会公益心的企业的大力资助,让我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去拼搏,也让我懂得了感恩,懂得了帮助别人的深刻含义。
 
 我很感谢我们强大的祖国,感谢每个帮助过我的人。如果有机会,我希望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报答他们的恩情,我愿意用自己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我希望可以去为泛海这样类似的中国产业奉献,因为他们不但有自身企业价值,更有一份为社会做贡献的高贵精神,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在扶贫道路上的坚定信念。
 
 换句话说,感恩更是一份感悟。国家没有放弃任何一个人,"泛海助学行动"支持我们每个人去享受高等教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有的一份与支持。所以我们应该更加感悟这种精神的存在,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做人做事,学习知识。虽然我背井离乡,离家千里,可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来自家乡的关爱和温暖,感受到了国家社会对青年的寄托与希望。我将把感恩铭记于心,把感悟付诸于行动,把感受化为动力,通过不懈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用自己的力量把这份爱心传递下去,努力报效祖国和社会。
    2.受助感恩励志古诗词句   
 =========古文中经典的励志名言===============
 
 1、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尽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长歌行》
 
 2、百学须先立志。——朱熹
 
 3、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唐·王勃
 
 4、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子罕》
 
 5、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墨翟
 
 6、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孟子·告子下》
 
 7、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经》
 
 8、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
 
 9、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10、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林则徐
 
 11、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
 
 12、君子忧道不忧贫。——孔丘
 
 13、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
 
 14、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
 
 15、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16、去留无意,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幽窗小记》
 
 17、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刘鹗
 
 18、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
 
 19、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左传》
 
 20、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
 
 21、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
 
 22、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23、学而不知道,与不学同;知而不能行,与不知同。——黄睎
 
 24、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管子·牧民》
 
 25、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征列传》
 
 26、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三国演义》
 
 27、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28、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
 
 29、丹青不知老将至,贫贱于我如浮云。——杜甫
 
 30、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文天祥
 
 31、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
 
 32、操千曲尔后晓声,观千剑尔后识器。——刘勰
    3.关于助学金的句子   
 助学金获奖感言
 
 总有一种真情能触动我们内心最脆弱的一环,总有一种人格会驱使我们不断的寻求自我完善,总有一种感动能让我们泪流满面。
 
 很荣幸能获得国家助学金。首先感谢国家对我们贫困生的关注与关爱,并给予我们实际的帮助。对于学校、老师的帮助,同学们的关爱和支持,还有许许多多帮助我们的人,致以深深的谢意。除了“感恩”,没有其他词汇能诠释我内心的感受。我只能通过以后的行动还表明我的感恩之情,我愿意用我的双手来拼搏。
 
 这个冬天,同学们感受着冬天里的春风,冬天里的美丽阳光,暖和着我们的脸庞,暖和着我们的心灵。风里带来的不仅仅是温暖,还有关心、关怀,更有千万学子们心灵的慰藉。我是一名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就肩负着许许多多的责任:为家人减轻负担、为自己的未来负责、为培养我帮助我的人争气……最初这一切让我感到压力巨大,有时会担心自己能不能做得够好,能不能坚持住克服困难一往无前地走下去。所幸,我是一个幸运的孩子。刚开学时就要交一笔高额的学费,这些钱交的心里酸酸的。父亲早逝,母亲是多么含辛茹苦的把我养大,供我读书,这次获得助学金,真的很谢谢学院对我的关爱和帮助,使我在这个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使我懂得感谢,懂得感恩。学校这次给我们提供助学金是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来学习,学好知识以后能贡献于社会,做有用的人。我认为我们应先学会感激,只有先拥有感激的心才会有回报的行动。其实很多时候,感恩也并不在于回报什么,而是在自己与社会、他人之间创造一种互相影响的友善的氛围。将心中的那份关爱传递给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将这份爱继续传递给别人。
 
 助学金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很大的帮助,真诚感谢学校、老师、同学和所有帮助我的人,我会在你们的支持和关爱中懂得感恩,学会去爱。助学金给予我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勇气,这种勇气不是用言语说出来的,同时我更有自信,我减少对生活费的忧愁。同时,我更有信心,我虽然成绩不是最好的,但是我可以通过学习来弥补这段差距,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它实现了我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谢国家。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感恩是一种方式,感恩更是一种境界。我要用心经营好这颗感恩的心,我会把感恩理解为生活中的一种美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面对人生,我生活的世界里又多了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我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给自己昏睡的心灵多一些触动,让趋于麻木的神经有些灵醒。学会感恩,懂得感谢,感谢一切美好与相助,甚而感谢促使我醒悟的感动与教会我坚强的酸苦!
 
 此时此刻,我要感谢校领导、老师们对我的关心及同学们的支持,能获得校内助学金,用任何词藻也无法表达我的心情。也许真的只有一句“谢谢!”。但我知道这还远远不够,现阶段的我只能用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校内活动来回报学校对我的恩情,但我会尽力将一切做的更好,请大家相信我!
    4.感恩资助的名言   
 原发布者:朱敏
 
 感恩资助,伴我成长汉寿县“感恩资助,励志成才”征文选送作品株木山中学200班邹晨指导教师蔡正林一首《感恩的心》唤起了大地万物,也唤起了我的心灵,让我懂得了感恩,不再抱有错误的心态。落叶飞扬的乐章,是树木对大地滋养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么多彩的世界,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漫长的求学之路犹如漫漫长夜,虽算不上非常艰苦,但迫于家中的窘迫,仍饱含了许许多多的辛酸,一路跌碰地走着,一路坚持,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也有美丽的色彩和乐趣!在走向成功的道路中,老师也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一起走向那朵成功之路。我也非常感谢资助和帮助过我的“活雷锋”,我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姓名,但我内心是非常感动的,感谢他们资助我学习,感谢他们帮助过我!“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都说笨鸟先飞,勤能使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些能鼓励自己的话我经常在自己耳边呢喃,作为我生活的激励语。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然我无法选择出生,但是我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一个令人称赞不已的优秀者!感谢老师,感谢国家!现在我还是一名中学生,我深知学生感恩国家和父母的方法,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只有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才能为祖国贡献力量。也许前方还有许多困难在前方等着我,但我的心异常坚定,是国家的资助和关怀给了我力量去战胜人生中的挫折,我要回报的不仅是父母,还有关心我的老师,学校,更有让我重新点燃心中理想的国家!人生在世总会经
    5.感恩资助诗歌   
 古人云:“仁以知恩图报为德,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我们面对着国家励志奖学金所给予的帮奖和鼓励,我们心中万般感谢的祝愿在这里汇成一句简短的但代表我们心声的话,那就是“谢谢”。感恩资助,励志青春,有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伴,我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
 
 我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悲伤。感谢那些所有给我们力量的人,给了我们光芒的学习生涯。
 
 黑暗的天空因群星点缀而璀璨,平凡的我们因感恩的心而不再平凡。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被资奖者,首先,我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的各位领导、老师对我们贫困生的关注,并给予我们以实际的帮奖与支持。
 
 有您们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可以更专心、更放心地学习,可以积极洒脱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让我们能更加的放飞梦想,追求人生的理想。
 
 在此,我代表我们这些受资奖的贫困生向国家、学校的各位领导老师及同学深致谢意。去年的金秋时节,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这所学校。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在这里我不仅实现了真正的大学梦,又确立起新的目标。在这儿,有热心的领导老师,有国家给予贫困学生的资奖政策。
 
 我有幸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还要感谢国家、感谢领导、感谢老师和同学。有了奖学金的相伴,我为父母减轻了不小的负担,当然,我不会因为获得励志奖学金而沾沾自喜,不会因为获得这个而使自己放纵、堕落,那种行为、做法对国家奖学金的亵渎,是对国家政策的不尊。
 
 奖学金,它应能更大地激发我前进的动力。因为我是国家、是千万人抚养成大的学生,接过奖学金,不单单是一笔资奖,更是一种责任――为国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生活、学习、做人……我谨记明德励志,博学笃行 校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自己锻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古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诚然,我不能既然改变自己的出身,但我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人生就像登山一样,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停滞不前,生命永远是一潭死水。
 
 山路虽然曲折蜿蜒,但毕竟向着顶峰延伸。只要拥有坚强的意志力,贫穷并不能阻碍我对梦想的追求,有了国家的资奖,我如可以如鱼般的游弋于海底,如雄鹰一样搏击长空。
 
 如脱缰的骏马驰骋草原。
    6.关于“感恩资助”的名言有哪些   
 1、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出师表》
 
 2、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增广贤文》
 
 3、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增广贤文》
 
 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游子吟》
 
 5、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 陆游《剑门道中遇微雨》 
 
 6、平生多感激,忠义非外奖。 —— 李白《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
 
 7、儿行千里路,亲心千里逐。 —— 徐熙《劝孝歌》
 
 8、一生傲岸苦不谐,恩疏媒劳志多乖。 —— 李白《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
 
 9、犹有报恩方寸在,不知通塞竟何如。 —— 皮日休《宏词下第感恩献兵部侍郎》
 
 9、剧辛乐毅感恩分,输肝剖胆效英才。 —— 李白《行路难三首》
 
 10、未知天地恩何报,翻对江山思莫开。 —— 李建虎尝港妒蕃德歌泉攻沪勋《离阙下日感恩》
 
 11、镇时贤相回人镜,报德慈亲点佛灯。 —— 李洞《感恩书事寄上集义司徒相公》
 
 12、剧辛、乐毅感恩分,输肝剖胆效英才。 —— 李白《行路难·其二》
 
 13、他日见张禄,绨袍怀旧恩。 —— 李白《送鲁郡刘长史迁弘农长史》
 
 14、儿身将欲生,母身如在狱。 —— 徐熙《劝孝歌》
 
 15、见此不记人,恩情绝云雨。 —— 李白《代赠远》
    7.你们知道助学金嘛   
 献上一朵花, 
 
 让我们编织个大花环, 
 
 献给亲爱的老师妈妈。 
 
 是您给了种子, 
 
 太阳般的温暖; 
 
 是您用汗水, 
 
 把幼苗浇灌。 
 
 您的眼睛像明亮的星星, 
 
 闪烁着迷人的光华; 
 
 你的歌声像春天的小溪, 
 
 把欢乐带给了大家。 
 
 无论我们走到哪儿, 
 
 永远记住你的情; 
 
 无论我们走到哪儿。 
 
 永远记住您的话。 
 
 无论我们走到哪儿, 
 
 永远记住您的爱; 
 
 无论我们走到哪儿, 
 
 永远是您的一朵花
    8.要一篇关于助学金的感恩的文章   
 原发布者:夜已央无悔
 
 助学金感恩征文姓名:学号:班级:学院:我出生于XX,平时生活拮据,去年向学校申请了助学金。当知道自己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那一刹那,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与感谢,因为它解决了我当时的燃眉之急,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上大学的学习生活费用不足的问题,也减轻了我家的经济负担和我的心理压力。国家助学金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生活上的物质,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当自己拿到助学金的时候,感觉多了份东西,那样东西沉甸甸的,在肩上、在心里,是感激、是鼓励、也是责任……国家的助学金,那不仅仅是一些钱的问题,还有许多言之不尽的爱和鼓励,于是在自己拿到助学金的那一刻起,在心里就更加明白了这份资助的重要意义,所以在心里一直告诫自己,绝对不能放弃,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对自己负责,对那份深沉的爱负责。国家助学金政策让更多像我一样家里经济困难的孩子有了读书的渴望与信心,因为它让我们农村的孩子的大学梦不仅仅是一个梦,更是一个能实现的梦。因此,上大学成了很多农村孩子的一个追求,一个奋斗的目标,一个前进的方向。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他们努力拼搏了,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一切都皆有可能……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国家和学校给了我们农村孩子一个圆梦的机会。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国家助学政策为我们插上了实现理想的翅膀,使我们能更顺利的成长、成才。国家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们,现如今做为一名大学生的我,愿意在未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
    9.一篇又关于接受助学金的感恩的文章   
 心怀感恩无愧青春 落叶飞扬的乐章,是树木对大地滋养的感恩;丝缕飘荡的晴空,是白云对蓝天哺育的感恩。
 
 因为感恩才会有这多彩的世界,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题记 从小老师就教我们学习文化知识,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悠悠历史,沉淀了丰富的文化底蕴,同时也积淀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我们要时刻记住我们是炎黄子孙,是龙的传人,我们要继续发扬我们的优良传统。
 
 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吃水不忘挖井人,这正是告诉我们要时刻心怀感恩之心,不可以忘记那些帮过我们的人。我帮别人莫记心上,别人帮我永记心上。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困难或者麻烦,会需要别人的帮助,也许哪一刻别人也同样需要你的帮助,在我们帮助别人的时候不可以想着回报,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别人,因为我们也被别人帮过,不是吗?同样的,当我们遇到事情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别人对我们的帮助,哪怕只是对方的举手之劳,我们也要铭记于心,去怀着这样感恩的心看待我们周围的事情,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是自古就有的名句,它这是向我们传达着要时刻感恩。我们来到学校学习,有着宽敞明亮的教室,有着整洁舒适的宿舍,有着环境优美的校园,有着可亲可敬的老师。
 
 
 
 
 
 这一切都是因为党的领导,正是无数的革命先辈们用他们的生命为我们换来了今天的生活,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我们要时刻记住他们,时刻记住他们的奉献。
 
 现在我们来到了学校学习,学校不仅仅给我们提供了好的环境,还使我们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申请助学金。每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都体现着国家、母校对寒门学子的关爱,帮助了一批批坚强的学子顺利走完大学历程。
 
 助学金帮助了很多我这样的家庭贫困的学生,让我们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学业,使得我们更加的用心学习,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这些资助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为我们的家庭缓解了压力,同时也减轻了我们在课余做兼职的负担,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加专心的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之中。
 
 我们对于国家和学校能够为我们创造这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感到万分的温暖与感激!助学金不只是帮助了我,更是帮助了一个家庭,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我们获得了助学金要对得起国家资助的这些钱,不能也不敢忘记是党,是国家,是学校给我们的帮助,时时告诫自己要充分的利用这些资源,好好学习,要对得起国家的资助,要对得起父母的血汗钱,对得起老师悉心的教导。
 
  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从何说起,国家对我们的帮助,学校对我们的关心……这些都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我们大都来自农村或是下岗职工家庭,在大学里读书成为了我们改变命运的一个阶梯,然而有时学费和生活费则成为了阻挡我们前进的荆棘。
 
 但无论过去的我们有怎么样的挫折,现在我们有国家做坚强的后盾。正是学校对我们的一次次帮助,使我们解决燃眉之急,也正是学校领导、老师们的关心鼓励给了我们更加努力学习工作的希望与动力。
 
 我们经济上不富裕,但是我们的精神并不贫穷,我们理解国家、学校给予我们关心帮助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安于现状,而是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知恩、感恩的机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充分锻炼自我的平台。我们感谢这些关心,我们也会更加珍惜这样的锻炼自我的机会。
 
 把困境与挫折当成一种财富,在我们独特的经历中去实现自我。我们一定会更加珍惜大学时光,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锻炼综合素质,奉献学校、回报社会,将这份爱心永远传承!我心怀感恩,感谢这一切的资助,助学政策就像集结号,把千万个困难学子召集到象牙塔里,让年轻的梦想得以飞翔。
 
 她吹暖的是寒门学子的心,吹响的是奋斗的最强音。有了助学金的相伴,我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我相信,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凡。我要用我的行动去表达我的感激,用我的真情去回报社会,用我的奋斗去担起我肩上的那份责任。
 
 作为承载未来和向往明天的学生,我应当秉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宝贵精神,以顽强的意志、务实的行动书写合格的青春答卷。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的祖国和人民。
 
 助学金使我觉得——人要懂得感恩和自强。想到许多贫困学生因家庭条件而被迫辍学,想到我有这样的机会获得国家的资助,我的内心充满了无限的感激。
 
 家庭贫困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我们自己要自强不息,这就是一种动力,国家,学校给我们帮助也是一种动力,这种动力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来回报父母,回报学校,回报我们的国家。学校给我提供了助学金,给了我这次机会,我将带着这份感恩的心去好好学习,用行动去回报我们的国家,回报学校。
 
 正如一首诗歌中这样写道: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天使感恩上帝,因为上帝赐予它纯洁的心灵…… 那我们,我们又应该感谢什么呢?感恩父母,因为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哺育我们成长;感恩老师,因为老师交给我们打开理想大门的。

7. 贷款,助学金问题求助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贷款,助学金问题求助

8. 助学金政策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二十条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评审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评审管理办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http://news.sohu.com/20070910/n252050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