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给办居住证

2024-05-14

1. 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给办居住证

不符合条件的都不予办理。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给办居住证

2. 居住证有没有必要办理

一、居住证有没有必要办理1、居住证有必要办理。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办理居住证后,持有人可以享受居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5、单位或居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3. 不办居住证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没有居住证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在很多方面造成行事不便,以下述为例:1、子女就读,入住公租房等需要办理居住证;2、办理入户手续也需要居住证;3、驾驶证、行驶证等均需要居住证;4、补换领身份证需要居住证;5、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也需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不办居住证违法吗

4. 居住证有没有必要办理

一、居住证有没有必要办理1、居住证有必要办理。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办理居住证后,持有人可以享受居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5、单位或居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5. 居住证在哪些情况不予办理

居住证无法申请办理一般考虑以下:
1,公民有不良记录
2,公民提供的相关资料跟户籍系统反馈不一致
3,公民办理居住登记未满半年
4,公民不满足当地居住证办理要求
5,当地其他情况

居住证在哪些情况不予办理

6. 居住证一定要办吗

法律分析: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所以办理居住证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十分有必要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国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7. 办理居住证不住在这里行吗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社区协管员每年都会确认是否还在本地居住,如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会在公安居住证系统里更新信息,延长有效期限,如果不在那边住了就会注销。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居住证不住在这里行吗

8. 居住证有没有必要办理

法律分析:有。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有了它,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居住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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