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2024-05-15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人员配置  1、庭长:3名;2、主审法官8名;3、若干工作人员,共计25人左右;4、部分书记员则将由地方法院选拔。行政人事巡回法庭的人、财、物仍将由最高法院统一管理,即从最高法院选派到地方巡回法庭的人员,依旧保留最高法院的编制、工资计算方式等。法院审级在审级上,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设置目的优化中国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在中国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机构职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试点人选2014年12月20日,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经就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 庭长经历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51岁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199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正处级审判员;2000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处级审判员;200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局级审判员;2002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0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2014年12月28日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59岁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博士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依次被评为副研究员、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先后担任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与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2002年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研究室副主任;2003年9月到2004年9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2004年至2009年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2009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并继续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14年12月28日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2.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有几个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

3. 法庭和法院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
在我国法院设在县级以上行政区或特定区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法庭则设在各级法院,分为审判法庭(审判场所)和业务庭(内设机构),在基层法院可以在辖区内划定若干区域设立派出法庭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以基层法院的名义行使审判权,以基层法院的名义出去法律文书。 所以楼上所谓法庭、法院权力一样属于误读。法庭属于法院的派出机关,权力当然不能等同于法院。 如审理案件时法院可以以自己名义具印或者出具法律文书,法庭则没有权力,法庭只能以法院的名义具印和出具文书。

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法庭和法院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

广东高院设政治部、执行局和以下2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干部处、地方干部处、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处。另设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总队;2个事业单位:广东法官(培训)学院、综合保障中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经过

司法改革审议通过试点方案2014年12月2日,中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任命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庭长2014年12月28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此外,还任命了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经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背景:

1、依法治国
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
由于中国法院、检察院行政体系属地方,司法地方化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个别案件,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很有可能干扰办案或者插手案件。中国的法院在试点法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由于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涉及体制问题,法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解决内部问题,而不能解决外部干预问题,所以解决得也不理想。
地方法院的审判尤其是基层法院存在着审判专业能力与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可以对地方审判进行有效指导,并对地方的疑难案件直接审判,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行政案件被“地方保护”。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践行依法治国。

7.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有多少个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设有六个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四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办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
第四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揭牌成立,巡回区包括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办公,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
第六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9日在西安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负责受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区的相关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有多少个巡回法庭

8. 法庭和法院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一个班的同学可以分成几个小组;
法院的审判机构也可以分成很多小组,叫法庭;有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之分;民事法庭有民一庭、民二庭等更小的分组,刑事法庭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这个法庭外派到全国各地审理上诉或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