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市场调研的作用

2024-04-28

1. 互联网金融市场调研的作用

市场调研,是指为了提高产品的销售决策质量、解决存在于产品销售中的问题或组织根据特定的决策问题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收集、统计资料及报告调研结果的工作过程。
网络市场调研的作用表现在五个方面
1、提供作为决策基础的信息;
2、弥补信息不足的缺陷 ;
3、了解外部信息 ;
4、了解市场环境变化;
5、了解新的市场环境 ;

互联网金融市场调研的作用

2.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3. 我对互联网金融的几点浅显认识

注:笔者目前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产品汪,大学期间比较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动态,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格局已经改变了很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接触互联网金融,几点感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我最早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应该是在2011支付宝获得央行颁发的国内第一张《支付业务许可证》,也就是我对互联网金融的接触最早是第三方支付,其实当时还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只是觉得在网上购物并完成付款很酷,常常跟同学炫耀我在网上购物的东西,记得那时有很多同学、亲戚叫我帮忙在网上购物。其实真正对互联网金融概念有认识的时候应该是2013年支付宝推出账户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 ,余额宝推出了7%的活期收益让很多人的零花钱都存入余额宝。作为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我便开始研究余额宝的产品模式,了解到存入余额宝实际上是通过支付宝渠道购买天虹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才开始慢慢接触互联网金融领域,到后来才慢慢了解到P2P网贷、网络众筹、大数据金融等等。到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非常普遍并且让大众接受,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最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让普通大众都接触了金融,降低了接触金融领域的门槛,真正让普通人也能享受金融带来的红利,实现普惠金融。
  
  第一次接触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 
  
     2013年7月暑假,收到我们班主任的通知,第八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正在报名,经管学院要求选择一支团队参加第八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之“北银消金杯”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大赛,当时我们金融学专业系主任找到我(当时是班里学习委员),希望我们金融学专业能出一个团队,随后我便找了我的两个老搭档,填了申请表报了名。当时国家仅允许成都、北京、上海和天津四地符合条件的股东发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金杯”是指北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主办的比赛,本次比赛的主要任务是要设计一个线上消费信贷产品,即消费者线上选择产品后通过北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来支付商品价格,现在来看,类似京东白条、分期乐的模式。记得当时在做网络贷款流程时,就大概了解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结算方式,并结合我们的参赛项目设计出一套适合网络消费信贷的支付结算方式,最终我们团队侥幸获得了“北银消金杯”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大赛全国二等奖。我把以前写的方案简单看了下,其实有很多不合理以及考虑不周到的地方,而且当时还没有用户体验、做原型图、写产品需求文档的概念,充其量只能算BRD和MRD的方案,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我第一次真正设计互联网金融产品,即使有些粗糙。
  
  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 
  
     除去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创新(比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这里主要介绍的是非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也就是利用了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根据目前市场,大概可以分为四大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大数据金融,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笔者资历较浅,简要分析下自己所在的P2P行业。
  
     P2P网络借贷平台,P2P(peer-to-peer lending)简单来说是指个人与个人间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的借贷交易,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如果2年前谈P2P这个词,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是今天谈P2P,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陌生,应该有部分人还是P2P的投资人。P2P网贷发展到现在确实不容易,从07年中国成立首家P2P平台拍拍贷的默默无闻,到14年、15年的爆发式增长(到目前为止,根据网贷之家数据,现在已经达到3900多家P2P平台),到部分平台卷款跑路、不断坏账爆出等各种丑闻的爆出(最轰动的就是涉及几百亿巨额资金e租宝事件)、再到16年P2P行业不断规范、行业洗牌,以及今年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P2P行业正在趋于理性,各大平台将战略重心转移到对资产的风控、平台技术的加强等方面,不再是将大量的资金用于推广、宣传、拉流量,“薅羊毛”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另外,各大P2P平台投资收益率也开始下降,记得笔者14年曾看到部分平台收益在20%左右,少部分平台收益更是高的离谱,现在基本已经回归理性并仍然处在下降通道中,目前我们平台1个月理财年化收益在9%左右,1年期年化收益在12%——14%左右,后期P2P平台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将持续下降,笔者一直认为所有的金融产品,不管是传统金融产品还是线上产品,其收益率应当由该资产的风险来确定,P2P平台的资产优良与否决定了其金融产品的收益率。
  
     从资产端来讲,大部分的P2P平台资产端还是来源于在银行贷不了款的中小企业以及个人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抵押贷款)等。中小企业或者个人在银行里面贷不到款,P2P平台为这些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预售融资服务帮他们在线上融资,来缓解资金流动性。目前我国的中小型企业是在整个中国企业量里面占 90%,贡献了80%就业的岗位,贡献了 60%的 GDP,50%的税收,虽然这一块资产是有一定风险,但是其前景是非常的广阔。
  
     从资金端来讲,其实这个市场真的非常大,中国人对财富管理的需求已经越来越强,只把钱存在银行的观念现在基本已经改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投资,开始有管理好自己财富的意愿。中国人比我想象中的有钱,虽然我们在表面上还是一个第二世界国家,但是中国人的个人财富可能真的比美国人多。可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之前,中国人投资渠道非常的小,除了买房、炒股票之外,应该大部分人就是存银行或者买一些银行理财。这也就是为什么2013年余额宝一经推出,在短短2年不到的时间里做到全世界最大的一个货币基金,规模已经超过7000亿。后来P2P发展起来了,大大降低投资门槛,这里投资门槛不仅仅是指投资金额的门槛,还有接触信息的门槛。有了互联网,人们可以发现更多的投资渠道,了解更多的金融产品,逐步实现普惠金融。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金融都是有钱的大庄家玩,普通人很难能够接触到一些高端的投资机会。互联网的发展让很多原来从事互联网的从业者嗅到了金融市场这块大蛋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出现了3900多家P2P平台(网贷之家数据)。可以这样说,大部分的人除了买房、炒股、余额宝之外,P2P应该是第四个可以让大众接触的投资渠道。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什么? 
  
     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是经过了几个阶段,互联网金融创新第一阶段应该是网络支付,以支付宝为代表,现在也有10多年历史了。第二波是 P2P网络借贷平台,从2007年开始,以拍拍贷、红岭创投为代表的早期平台。第三波是火热之中的股权众筹、大数据金融等。
  
     那么,互联网金融带来了什么?不同的从业者有不同的观点,大部分金融行业的从业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为金融,互联网只是一个展示工具。笔者曾经一度也是这么认为,但慢慢接触互联网后,发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金融形式,不只是起载体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拓展和延伸了很多,不管是服务和体验上,还是产品模式上。服务和体验上,原来我们接受服务可能要去金融机构营业地点,现在通过移动互联网即可随时随地接受各种金融信息服务。这种转变实际上是从以传统金融机构为核心到以用户为中心的转变,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产品模式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玩法,比如消费+理财模式、理财+娱乐模式等等,因为有了互联网,很多事物都可以相互结合,产生了很多不同的玩法。
  
     互联网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个作用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金融行业,信息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资料,相信大家都听说过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滑铁卢战役中依靠比英国国家还快速的情报,抢先一步知道战争结果,在一天之内狂赚了20倍的金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部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哪些人有钱、哪些人缺钱,这些信息几乎都掌控在银行的手里,所以银行躺着也能赚钱,但互联网的发展正在逐渐改变这样的格局。
  
     另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大提高了资金撮合的效率并且降低交易成本,而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资金需求方不必非要依赖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等,互联网才是资金融通最高效、最民主、最大众的媒介。通过互联网方式融资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银行垄断、低效、高成本的融资方式。
  
     诚然,互联网金融近几年快速的发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肯定会存在不规范、不透明、无完善监管等各类问题,在此笔者不展开叙述,如有相关观点和表述不正确之处,烦请大家指教。

我对互联网金融的几点浅显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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