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什么叫做刑事案件的证据链

2024-05-15

1. 讲述什么叫做刑事案件的证据链

刑事案中的证据链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公安刑侦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的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讲述什么叫做刑事案件的证据链

2. 刑事案件证据链条有何具体的规定

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3. 刑事案件当是人的证据链怎样形成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形成证据链的证据至少为两项,主要指两个以上具有独立信息来源的证据,对各自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作出的验证。如果两项证据不是通过独立来源获得的,即一项证据是根据另一项证据提供的信息线索发现的,那么这两项证据之间必然会具有内在联系且具有共同的指向,能够相互印证,否则无法根据一项证据发现另一项证据。来源不具有独立性的证据不能为彼此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支撑,其真实性存在疑问,需要与其他通过独立来源获得的证据印证才能确认其真实性和证明力。故而构成证据链的证据必须至少有两项独立来源获得证据,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链中至少有一项核心证据 。构成证据链的证据为两项以上的证据,其中有些证据包含的事实信息距离案件待证事实很近,对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力较强;有些证据蕴含的事实信息与案件待证事实相距甚远,对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力较弱。证据链中接近案件待证事实、证明力强的证据称为核心证据,其余的证据称为非核心证据。刑事诉讼涉及对被告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剥夺,一旦错判或误判对被告人造成严重的损害,为防止误判或错判需要设置严格的证明标准。因此证据链中至少要有一项证明力强的核心证据,否则即使非核心证据数量很多,也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刑事案件当是人的证据链怎样形成

4. 刑事案件证据链构成的三个要素

证据链的构成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素: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5. 哪些是刑事案件的证据?

证据类型是指表达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种类型,即:
(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证人证言人证言是指证人对其所知案件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就其受害情况等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作出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作出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解释自己无罪轻罪的辩护。
(六)鉴定意见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指定或者聘请的鉴定人在鉴定案件中的特殊问题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七)勘验、检查、识别、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是指通过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存储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所有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哪些是刑事案件的证据?

6. 刑事案件中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7. 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定证据有8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8. 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六)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