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2024-05-17

1. 请问北京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请问北京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2. 北京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1、产假期间工资规定: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
1、产假期间工资规定: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产假规定:正常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1个增加15天,晚育+30天;不满4个月流产的为15天至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2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对此,劳动部又对此条款作出进一步解答:“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若孕妇提前生育,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育,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4. 北京的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津贴北京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当月用人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是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北京计算公式

6. 北京生育津贴一般有多少钱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北京生育津贴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外埠人员可在北京缴纳生育保险,如果单位一直为您缴纳了生育保险,您就可以在北京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以享受30的天晚育假和津贴(如果您已经达到晚育年龄)。
另外有规定,已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即其中正常产补贴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行剖宫产术同时施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
申领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应于您的配偶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由您的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局或所属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北京生育津贴

8. 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022年北京生育津贴最低能领多少钱      正常情况下,北京生育津贴最低可以领取23000元左右。      1、门诊产检费:最多能报3000元,低于按实际费用支付,高于按最高3000元支付。      2、挂号费:不算入3000费用内,有多少报多少,在产后3个月与产检费一起报销。      3、住院分娩费:在京参保并在京分娩的(公立医院),持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实时结算;没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回单位手工报销;在京参保异地分娩回单位手工报销。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5000元      二级医院4800元      一级医院4750元      2)人工干预分娩-三级医院5200元      二级医院5000元      一级医院4950元      3)剖宫手术-三级医院5800元      二级医院5600元      一级医院5500元      4、生育津贴申领,这也是最多的一部分,那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按照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最低可以领取23000元左右。
2022年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对于北京市内,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女性终止妊娠或分娩后次月,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登记表》、《医学诊断证明》、《出生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单》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生育津贴申请。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分娩、终止妊娠时,已连续参保满1年;      2分娩、终止妊娠手术上月及当月都正常参保;      3分娩、终止妊娠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Tips: 北京男方领取生育津贴条件要求配方方没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若是女方为失业状态,则要提【交】配偶失业证明。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整个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首先,填写报告。      登录社保在线平台,在“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各种表格”项下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交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三等及以上子女)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非京籍居民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用于生育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2012年1月1日前分娩或人工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宝宝《出生医学证明》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为非中文材料的,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不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参保人员      向机构提交材料后,雇主将收到《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并签字确认。      3、治疗费。      选择支付生育津贴的,应在次月中下旬领取生育津贴后及时支付给职工;如果选择银行付款,这笔钱将在下个月中旬支付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此业务可整月(工作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