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了解的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如何算

2024-05-15

1. 你不了解的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如何算

    你不了解的失业保险
     找工作时,很多人将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 社保 作为一项重要的选择标准。对于社保,大家虽然看重,但了解程度十分有限,在很多问题上,甚至存在误区。不少人对于社保的态度是,只要单位定期缴纳就可以了,自己从没主动了解过社保具体的保障功能。等到真正需要的时候,不管是办理流程、计算方式、还是福利待遇,往往搞不清楚。
     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选择到大城市工作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虽然工作机会相对多了一些,但竞争压力也越来越重。想找到一份稳定、收入又高的工作着实不易,很多公司的人员流动频繁,员工时常面临失业的风险。社保中的失业保险虽然能对失业人员起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作用,但领取时须符合相关规定的限制条件,领取的金额也根据每个人的缴纳情况而定。
     小张的老家在浙江,大学毕业后他决定留在大城市打拼,于是放弃了回家工作的念头,开始在北京找工作。一次次的面试让小张逐渐感受到大城市的竞争与压力,想找到一份理想中稳定的工作很困难,最后他只能选择一家福利待遇还算不错的小企业工作。工作的这几年,小张的单位人员流动很频繁,很多次,经过一个假期回来,就得知办公室里的某某同事离开了单位。一直以来,小张工作虽然认真,但业绩一直一般,他也曾有过回老家找工作的想法,但一直缺乏好的机会,最终没能实现。可就在前一阵,小张接到了单位的裁员通知。
     面对失业的打击,小张虽然很无奈,但也只能接受现实,这次他决定离开北京,尝试老家的工作机会。他原有的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工作的这3年时间里,一直连续缴纳。由于这一次单位主动与小张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小张能够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于是他开始着手办理相关的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小张了解到,想领取到失业保险金,需要诸多条件和准备材料。
     首先,失业人员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多项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依照 劳动法 和劳动 合同法 有关规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失业人员的条件,小张基本已经满足,但因为他的工作地点与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处,涉及到社保转移,所以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据他了解,有关规定表明,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将个人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包括参与失业保险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证明可作为转入地的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参保人在该地区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可将原缴费地点的失业保险年限与转入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根据小张的情况,他符合这一类的社保关系转移。据他了解,办理转移手续时,他首先要与北京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他在工作地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北京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转移至他的户籍所在地,最终由浙江地区的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需根据当地社保的有关规定继续缴纳个人需缴纳的保费部分,以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缴纳社保?
     失业人员缴纳社保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均需要由个人缴纳。
     另外,失业人员离开原单位,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社保,需要缴纳的保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

你不了解的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如何算

2.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3. 失业保险金该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失业前,单位和员工累计交满1年以上5年以下的,领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累计交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累计交满10年以上的,最长期限是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前次失业应该领而还没有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该如何计算

4.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如下:\x0d\x0a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x0d\x0a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x0d\x0a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x0d\x0a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x0d\x0a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x0d\x0a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x0d\x0a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0d\x0a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x0d\x0a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x0d\x0a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x0d\x0a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x0d\x0a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x0d\x0a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x0d\x0a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6. 失业后,请问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缴费年限是指从参保日(即首次缴费日)开始按时足额缴费计算的实际缴费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不管依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否已经全部使用,之前的缴费时间均不再累计计算,而是根据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二是对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所对应的权益予以保留,可以与根据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此外,《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与《社会保险法》规定一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以下是我帮你找的资料!我觉得很好的!
单位承担失业保险
数额为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5%,发放14个月(在此期间未就业)
这些是具体的!
1.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交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根据本人工资的1%交纳失业保险费
2.支付范围: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3.领取条件: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a.所在单位和本人交费期限满1年;b.非本人意愿失业;c.已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求工作
4.支付标准:失业保险金应低于工资,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5.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最短12个月(a.其中累计交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b.累计交费期限满5年,不到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c.累计交费期限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8. 失业保险金该如何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扩展资料
领取程序
1、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到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着参保单位出示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就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清认真的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然后到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