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副卡!请看具体规定: (一)基本规定 1、主卡持卡人凭主卡、密码、本人及附属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立附属卡。需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并留存主卡和附属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同时开立借记卡主卡和附属卡的,需分别填写《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分别留存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附属卡卡种必须与主卡一致,附属卡与主卡共用主卡的卡账户。 4、附属卡可在发卡行辖内任一网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