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被法院拉入黑名单了,请问怎么处理啊?

2024-05-14

1. 公司法人被法院拉入黑名单了,请问怎么处理啊?

一、上黑名单的影响及后果
法人被拉入黑名单应当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证相关的义务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防范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就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认定规定,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限制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三、黑名单的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具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后,可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企业上黑名单是企业严重失信的表现,不仅影响企业法人的正常生活,而且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上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像上海中和正道这样的专业企业危机应对机构寻求帮助,尽快采取正确的战略恢复企业信誉,摆脱黑名单。
拓展资料:
法人:《民法通则》第38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并且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只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就有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

公司法人被法院拉入黑名单了,请问怎么处理啊?

2. 请问一名员工被法院上了黑名单以后他还能在这个公司上班吗?

可以上班。国家并不会剥夺被执行人工作的权利。它只是一种信用惩戒。法律分析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 请问一名员工被法院上了黑名单以后他还能在这个公司上班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鲜花]可以上班。国家并不会剥夺被执行人工作的权利。它只是一种信用惩戒。法律分析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摘要】
请问一名员工被法院上了黑名单以后他还能在这个公司上班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鲜花]可以上班。国家并不会剥夺被执行人工作的权利。它只是一种信用惩戒。法律分析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回答】
我现在是医院的临时工,快要转正了 但是我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我还能转正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鲜花]亲,可以的【回答】

请问一名员工被法院上了黑名单以后他还能在这个公司上班吗?

4. 上了法院黑名单,不能干吗?

  上了法院释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法院黑名单)的,将受到信用惩戒,并不能进行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5. 我被人家在法院上了黑名单,人家公习倒闭了,我怎么办

将被执行人加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法院黑名单)的方式有二种: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并说明相应的理由,经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作出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2、如果没有申请人申请的,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第二款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存在误判,法院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可通过申请再审等程序进行救济。只有法院改判被执行人无过错,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从黑名单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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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进入法院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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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进入法院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进入法院黑名单后果:
1、被限制高消费。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限制在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限制旅游、度假等。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
2、限制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信用卡。
3、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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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法院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

8. 进入法院黑名单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部分高消费行为将会被限制,包括禁止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等等;二、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被予以信用惩戒;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