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15

1. 股权投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股权投资要交税吗
投资收益有很多种,并非全部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即新税法将国税发118号和56号文件中的一些补税规定彻底否定了。
可见,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如果是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税收政策有区别。
二、相关规定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3、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5、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股权投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 个人进行股权投资获得的收益要缴税吗

投资收益有很多种,并非全部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你说的投资管理公司是不是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即新税法将国税发118号和56号文件中的一些补税规定彻底否定了。
可见,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如果是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税收政策有区别。 
企业所得税免税,但你公司分红的时候需要交20%个人所得税呀!

3. 个人股权投资收益交税吗

法律分析:个人股权投资收益需要交税,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另外需要说的是,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也需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股权投资收益交税吗

4. 股权投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一部分股权投资免税,如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5. 股权投资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企业:以前补税差现在符合条件的免税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3、但免税收益需向税务机关备案《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4、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四条规定,
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非居民企业:以前免税现在10%税率
1、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
2、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前实现的税后利润分红,税法规定还是按原政策执行,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已采用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无须再缴纳缴纳“股息、利息、分红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投资方)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个人股东向公司借钱会不会产生税收问题?
可能很多人认为,借钱还钱最多只需支付利息,和税收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但事实上,如果是个人股东向其直接投资的公司借钱,情况就不同了。相关税法早有规定:超过12个月未予归还的,借款就视同股息红利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个人股东切莫以“借钱”的方式获取公司财富,这是明晃晃的逃税!
二、个人股权投资收回,还要缴税?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投资人,专门以包装风投上市为业,并因此获得了巨额财富。但由于相关税收政策不明朗,使其有机会逃避了大量的应缴税款。
为遏制此类行为,税收政策屡次做出调整,严格征收个人股权投资税。如今,个人投资公司且公司上市的,在获准减持后,个人应按照实际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赚得多,缴得多,这也蛮公平的。
三、个人买卖股票是免税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在上市、深市交易平台上买卖股票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若个人持股期间遇公司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等红利时,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股利需征缴等同于盈利20%的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不足一个月就抛售的,按盈利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超过一个月少于一年的,按盈利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1年以上的,按照盈利的5%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上述个人所得税由券商代代缴。

股权投资个人所得税

6. 个人进行股权投资获得的收益要缴税吗

一、入股公司要慎重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个人不等同于法人。
个人向公司投入资本后就成了股东,个人的投资款在性质上也由个人财产变成了公司法人的财产。既然是公司的钱,那就不能随便拿随便用,也不能随便占为己有。当然,更不能随便就把公司资产当做私有财产卖了送了——哪怕你是董事长也不行,必须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被清算注销之前,股东已投入的投资款,即公司的股本,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方面都与个人股东失去了直接关联,其主人已经由投资者个人变成了公司法人。
一句话:把个人的钱投资给公司后,个人就失去了掌管这笔钱的权力。
二、个人股东向公司借钱会不会产生税收问题?
可能很多人认为,借钱还钱最多只需支付利息,和税收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但事实上,如果是个人股东向其直接投资的公司借钱,情况就不同了。相关税法早有规定:超过12个月未予归还的,借款就视同股息红利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个人股东切莫以借钱的方式获取公司财富,这是明晃晃的逃税!
三、个人股权投资收回,还要缴税?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投资人,专门以包装风投上市为业,并因此获得了巨额财富。但由于相关税收政策不明朗,使其有机会逃避了大量的应缴税款。
为遏制此类行为,税收政策屡次做出调整,严格征收个人股权投资税。如今,个人投资公司且公司上市的,在获准减持后,个人应按照实际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赚得多,缴得多,这也蛮公平的。
四、个人买卖股票是免税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在上市、深市交易平台上买卖股票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若个人持股期间遇公司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等红利时,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如下:
现金股利需征缴等同于盈利20%的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不足一个月就抛售的,按盈利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超过一个月少于一年的,按盈利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票股利持股1年以上的,按照盈利的5%征收个人所得税。

7.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方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8.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债券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方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