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子遇到质量问题,开发商会承担哪些责任

2024-05-15

1. 精装修房子遇到质量问题,开发商会承担哪些责任

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 房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 签订购房合同 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 质量保证书 》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精装修房子遇到质量问题,开发商会承担哪些责任

2. 精装修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责任?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第1.7.1条明文规定:确立开发单位为住宅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开发商对装修部分的保修责任。
从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既然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买房人自然应当与开发商而非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况且,买房人购买的是精装修房屋,装修作为所购房屋的一部分,开发商自然负有与买房人对相关的装修事项作出约定,并对装修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义务。
交付给购房者的装修质量,不应低于样板间的质量水平。作为装修质量的衡量标准,样板间在购房者入住之前不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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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04分报道,提着自己的行李箱就可以住进新房,这是山东很多楼盘的销售广告。一些购房者为避免装修的苦累脏,选择了精装修房,但到收房时才发现,所谓的 精装修 变成了 装精修 ,想省心变成了大麻烦。
近日,济南市民李立国买了一套沿街的公寓。他说当时之所以选择这里的房子,一个重要原因是,开发商宣称他们出售的是精装修房子,交房即可入住。但在交房时,他才发现和自己想象中的精装修相差甚远,感到很失望,他说:他们事先的设计方案在用材上都是绿色环保的材料,设计方案非常漂亮,在协议当中也特别注明了,结果在交房之后呢发现他用的材料都是劣质产品。
和李立国一样,青岛某小区的一些业主也正在准备集体和房产商讨个说法,有业主告诉记者:当时还看了它的样板房,觉得它那个装修挺好的,但是拿到自己房子的时候发现跟样板房差距很大,地板的那个缝也很大,跟他当时承诺的完全都不一样。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因为精装修发生的纠纷与日俱增。最常见的就是样板间和所购房存在装修差别,购房者认为这是合同要约,开发商却觉得仅能做参考。对此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守军认为,现有法规中对精装、简装没有明确界定,导致一些房产商和消费者玩起文字游戏。这在要求有关法规尽快细化的同时,也要求消费者在购买精装修房屋时,尽量把合同细化,陈律师说:精装,所有的材料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品牌的价格,包括颜色,把合同约定清楚,越细越好。
提示:
精装修房价格纠纷频频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法律缺失,但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受到保护的。专业律师指出,房屋购买者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精装修明细表的要求并不过分,实际上是对开发商的一种制约,可以促使他能够严格地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这也符合《消法》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条款。因此,他表示,消费者如果通过调解手段无法获得正常权益,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3.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摘要】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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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回答】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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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

4.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房屋保修期内,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房,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5.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

申请起诉维权。

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裂缝,业主在验收时首先应对照墙体结构,观察裂缝走向和分布,结合裂缝深度判断裂缝属否属于正常伸缩缝。其次,在无法自我判断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墙体裂缝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质量检测报告,由其承担质量合格的证明责任。并且在与开发商的交涉过程中,要始终做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工作,以防在诉讼或交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实践过程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在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后,开发商多数会采取一定补救、整改措施,而非一概不管不问,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应很好地沟通理解,采取适当的方式积极处理问题,尽可能避免产生诉讼。



(一)建设部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装修质量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就墙体裂缝而言,如果属于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这是允许存在的,也不应视为严重质量问题。【摘要】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提问】
申请起诉维权。

房屋交付过程中出现裂缝,业主在验收时首先应对照墙体结构,观察裂缝走向和分布,结合裂缝深度判断裂缝属否属于正常伸缩缝。其次,在无法自我判断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墙体裂缝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质量检测报告,由其承担质量合格的证明责任。并且在与开发商的交涉过程中,要始终做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工作,以防在诉讼或交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实践过程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在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后,开发商多数会采取一定补救、整改措施,而非一概不管不问,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应很好地沟通理解,采取适当的方式积极处理问题,尽可能避免产生诉讼。



(一)建设部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装修质量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就墙体裂缝而言,如果属于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这是允许存在的,也不应视为严重质量问题。【回答】

开发商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什么责任

6. 房子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要负责吗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保修责任还要看是否处于房屋保修期内,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保修责任的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 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简介: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2013年3月13日,谢某购买A地产公司开发的馨雅园商品房一套,双方签署《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约定谢某所购买房屋为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2014年8月,谢某办理入住手续。但自2016开始,该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频现,瓷砖掉落、墙面开裂、房门变形。且A地产公司怠于履行维修责任,谢某无奈提起诉讼。
仲裁庭意见: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经庭审调查,该楼盘竣工验收报告上显示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该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据此该房屋装修尚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律师说法: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根据该办法规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且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最低保修期限,具体保修时间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为依据。
结合本案实际,《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该精装房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保修时限。涉案房屋所在楼盘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故胡某提起诉讼时该房屋尚在维修保修期内,所以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为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如何承担

8. 精装房质量问题,开发商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