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2024-05-14

1. 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一、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三家,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
目前在中国内地设有37家一级分行和3家二级分行,境外设有香港分行和开罗、莫斯科、里约热内卢、加拉加斯、伦敦、万象等6家代表处。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依托国家信用支持,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在国内设有29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香港代表处;在海外设有巴黎分行、东南非代表处、圣彼得堡代表处、西北非代表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政策性银行的作用
1.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会发展需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提供资金的银行或项目,因此可以补充商业性融资的缺陷,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
2.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银行通过自身的先行投资行为,给商业性金融机构指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重心,从而消除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疑虑,带动商业性资金参与;二是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可以部分弥补项目投资利润低而又无保证的不足,从而吸引商业性资金的参与;三是政策性银行通过对基础行或新兴行业的投入,可以打开经济发展的瓶颈或开辟新的市场,促使商业性资金的后续跟进。

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2.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为国家重点建设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同时把当时分散管理的国家投资基金集中起来,建立投资贷款审查制度,赋予银行一定的投资贷款决策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以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扩展资料
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贯彻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看来,20多年来,三家国家政策性银行在既有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在各自的政策性业务领域里都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也走上了各自的发展道路。
决策层可以增加对政策性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直接注资,进而鼓励其对棚改、水利、铁路及其他基建领域提供信贷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政策性银行要“有所为”

3.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为国家重点建设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同时把当时分散管理的国家投资基金集中起来,建立投资贷款审查制度,赋予银行一定的投资贷款决策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以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扩展资料
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贯彻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看来,20多年来,三家国家政策性银行在既有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在各自的政策性业务领域里都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也走上了各自的发展道路。
决策层可以增加对政策性银行的流动性支持、甚至直接注资,进而鼓励其对棚改、水利、铁路及其他基建领域提供信贷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政策性银行要“有所为”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的作用是什么?

4. 什么是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1、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2、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美国设有美国进出口银行、联邦住房信贷银行体系等政策性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在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构成各国金融体系两翼中的一部分。

5. 政策性银行特点

法律分析:政策性银行特点包括(1)由政府创立或参股。(2)不以盈利为目标。政策性银行经营活动,不以盈利为目标,而是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3)具有确定的业务领域和对象。这类银行的业务领域主要是农业、住房业、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和经济开发等部门。政策性银行一般都是专业性或开发性金融机构。(4)特殊的融资原则。(a)融资条件或资格特殊。(b)主要或全部提供中长期资金,利率明显低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c)对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符合政策目标的贷放活动给予偿付保证,利息补贴或再融资,以此予以支持、鼓励、吸引和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5)有单独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政策性银行特点

6.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政策导向性职能:
是指政策性银行以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投放吸引其他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意图的放款,从而发挥其提倡、引导功能。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产业的利润获得具有时间长、难度大、起点较低的特点,使得一些投资者不愿介入,政策性银行则通过对这些产业的扶植,引导、倡导其他投资者进入该领域。因为一旦政策性银行决定对该产业提供资金,则表明政府对这些行业的扶植意向及该行业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由此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使其协同投资。一旦其他投资者对这一行业的投资热情高涨起来,政策性银行就可以逐渐减少投资,转而投资其他行业。这充分体现了政策意图的倡导性,形成对民间资金运用方向的诱导机制,促使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
补充辅助性职能:
是指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活动补充和完善了以商业银行为主的现代金融体系的职能。这一职能主要表现在:对投资回收期过长、收益低的项目进行融资补充,对技术市场和市场风险高的领域进行倡导性投资,对于成长中的扶植产业提供优惠利率放款投资。政策性银行也以间接的融资活动或提供担保的方式来引导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并针对商业银行以提供短期资金融通而长期资金不足的缺点,以提供长期甚至超长期贷款为主。
选择性职能:
是指政策性银行对其融资领域或部门具有选择性,不是任意融资,当然尊重市场机制是进行选择的前提。当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时,由政府主导的选择是最佳方式。
服务性职能: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专业性银行,有精通业务并且具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可以为企业提供信息及出谋划策等全方位的服务,显示其服务性职能。

7. 政策性银行的目的

1、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会发展需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提供资金的银行或项目,因此可以补充商业性融资的缺陷,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2、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银行通过自身的先行投资行为,给商业性金融机构指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重心,从而消除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疑虑,带动商业性资金参与;二是政策性银行通过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可以部分弥补项目投资利润低而又无保证的不足,从而吸引商业性资金的参与;三是政策性银行通过对基础行或新兴行业的投入,可以打开经济发展的瓶颈或开辟新的市场,促使商业性资金的后续跟进。3、提供专业性的金融服务。政策性银行一般为特定的行业或者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聚集了一大批精通业务的技术人员,可以为这些领域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设立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为国家重点建设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把当时分散管理的国家投资基金集中起来,建立投资贷款审查制度,赋予开发银行一定的投资贷款决策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以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政策性银行的目的

8. 什么是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担保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并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1.经济调控职能
  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业务可以实现区域经济、产业、行业、产品结构、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等合理化,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
  2.政策导向职能
  一是配合执行政府经济政策,贯彻并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通过发放优惠贷款,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3.补充性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限制在那些社会需要发展,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提供融资的事业上。
  4.金融服务职能
  政策性银行以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各方面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可以充当政府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顾问,为经济发展在这些领域提供专业化的有效服务,从而发挥其服务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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