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简介

2024-04-29

1. 世界文化遗产简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世界文化遗产简介?世界文化遗产简介如下: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

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

世界遗产分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3类 。

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世界文化遗产总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时间2019年7月6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开的第4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良渚古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以来,截至2021年7月,中国已有56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8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
扩展资料: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1、周口店北京人遗址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2、甘肃敦煌莫高窟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3、山东泰山   1987.12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4、长城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5、西安秦始皇陵及兵马俑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6、北京故宫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7、安徽黄山 1990.12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8、四川黄龙国家级名胜区 1992.12 世界自然遗产。9、湖南武陵源国家级名胜区 1992.12 世界自然遗产。等等【摘要】
世界文化遗产简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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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世界文化遗产简介?世界文化遗产简介如下: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

世界文化遗产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

世界遗产分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自然遗产3类 。

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世界文化遗产总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时间2019年7月6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开的第4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良渚古城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以来,截至2021年7月,中国已有56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8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
扩展资料: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1、周口店北京人遗址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2、甘肃敦煌莫高窟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3、山东泰山   1987.12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4、长城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5、西安秦始皇陵及兵马俑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6、北京故宫 1987.12 世界文化遗产。7、安徽黄山 1990.12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8、四川黄龙国家级名胜区 1992.12 世界自然遗产。9、湖南武陵源国家级名胜区 1992.12 世界自然遗产。等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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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简介

2.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是中国文化遗产发现研究、保护的社会组织之一,于2007年8月28日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登记。文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以“唤醒公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及责任,配合政府调动民间力量修缮和保护中国文化、历史遗迹,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人类”为原则而成立。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社会各界热心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代表和主要捐赠人组成的理事会。

3. 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


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

4.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介绍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简介

1、《世界遗产名录》是于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时建立的。世界遗产委员会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约》,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截至2019年7月5日,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增至55处,自然遗产增至14处,自然遗产总数位列世界第一。
 
 2、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接受“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组织游客进行游览。由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能够得到世界的关注与保护,提高知名度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国都积极申报“世界遗产”。

5. 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


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

6.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的基金管理

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基金管理,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及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界人士、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掘、保护中国文化遗产,传承民族宝贵精神财富的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基金,是指本基金会依法取得的各项资金和实物,政府资助给基金会的公益性资金,以及上述财产的增值收入。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依法取得和支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二、基金来源第四条 本基金的主要来源(一)境内外各界人士、团体、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捐赠;(二)政府资助的相关公益文化资金;(三)上述基金实现的各项增值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三、基金使用第六条 本基金根据其相关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发展需要,在政府和相关部门和基金会的监督指导之下使用。第七条 基金会与捐赠人签署的捐赠协议以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的名义签属,应明确捐赠方式,内容和使用范围,并按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捐赠人所捐赠的基金,原则不得用其本身的项目,并为每个捐赠人设立明细账簿。第八条 基金会资助公益活动,按本基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第九条 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其章程规定范围的公益事业支出,不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 %。第十条 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四、基金的财务管理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自身的会计监督制度,纳入基金会的会计核算体系,接受基金会理事会、监事的监督和接受民政部每年的审计。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实行预算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管理权限,建立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五、基金的保值、增值管理第十三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合规、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保值、增值的重大事项,须按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基金会章程,经批准实施。第十五条 基金会的人员,遇有个人利益与本基金利益相关联时,应回避相关事项的决策,基金会人员及亲属不得与本基金进行交易。第十六条 基金会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基金的保值、增值活动。六、基金的管理监督第十七条 基金会定期邀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第十八条 本基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政府和捐赠人对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查询,并及时如实答复。第十九条 基金会按国家和基金会的相关规定,做好登记管理和报告工作。第二十条 基金会按相关法规,照章纳税。第二十一条 基金会设定理事会、理事会由15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长 6 名,另设一人任监事,基金会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理事组成。监事列席管委会会议,有权就基金的管理提出质询和建议。第二十二条 基金会设会计人员2名,出纳人员2名,负责对基金进行核算和管理。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相关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法规制度和本管理办法规定,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基金的,须退还非法占有的基金,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基金会理事长更换时,应进行审计。七、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管理办法经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后正式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修改内容时,应经基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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