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05-16

1.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在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中,特别是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作为一般性的原理,都是应该作将二者在转换时点上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的,但是在这里面却出现了一个特例: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部分却是记入到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了,这是为什么呢?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它的原因如下: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国家,特别是土地的公有化,是这一规定的主要原因。由于土地的公有化的历史背景,我国的相当数量的企业,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化或改制成现在的企业的,并且这些企业在属于国企时,都拥有很大面积的土地资源的,这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都是无偿划拨来的,“白”拿的(不做账的),然后在上面盖上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经过数十年的风雨,到现在这些厂房与办公楼,那就一个字“破”或“烂”,这能值几个钱呢?从其固定资产的账目上看,可能真是一分钱也不值了,早就提足折旧了,真真的一个破厂房,但是这个破厂房,却实实又非常值钱。为什么呢,那就因为其下有一块面积巨大的土地。在企业的账面上可能就是一两万元的事了,可以这块地可就傎五千多万呢。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了,当把此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额,那可就是将近五千万呢,好乖乖,这如果一下子记入到当期损益,那是什么样的效果呢。当期的利润可就要吓死人了,这样的处理合适吗,难道,这个就是其经营所得的利润吗?显然不是的,所以这样处理不合适,故为了规避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发生,也为了防止恶意来调整利润,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这一类型的转换中,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记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不让它去影响利润的实现。给定了一个规矩与标杆!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这样处理的原因!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为什么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哪位大神给解释一下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项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因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

从上面的表述就可以看出,你在初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时,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高于期账面价值,而这部份价值从历史成本角度来说是虚增的,是市场价值变动的影响,但事实上处理时计算真实的收益,应该是你处理的价值减去期历史成本,那么这虚增出来这一部分就需要冲回。初始时多计,外置时调整,对你的利润没什么影响。
如果想想得更明白,建议你把整个会计分录写下来,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3.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不首先调整盈余公积,先调整未分配利润,再计提(调整)盈余公积。
投资性房地产由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1.
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2.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举个例子:企业账面价值为70万元(为简化处理,这里直接账面价值哈)已对外出租一栋写字楼,决定将其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8万元(或65万元),甲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1.
公允价值78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78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78-70)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8
(8×10%)
贷:盈余公积
0.8
2.
公允价值65万元<账面价值70万元时:
(1)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6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
(70-65)
贷:投资性房地产
70
(2)借:盈余公积
0.5
(5×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5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4.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 )。

此题给出的选项中无正确答案(是不是题目出错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要进行追溯调整,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起初留存收益,即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
具体账务:假设转换日不考虑成本模式下已经计提的折旧和减值准备,不考虑所得税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成本)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90%)
若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则后两笔分录做相反分录,放在借方即可。
至于题主给的4个答案中A和D的情形是自用的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当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与原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什么不是所有者权

你理解的分录不正确: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时候通常(假设增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 - 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通过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来,分录的结果就是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增加,另外损益增加,并不会涉及到权益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与原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什么不是所有者权

6. 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房地产相互转换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为什么记入了不同的账户?

这样处理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公司虚增利润。
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模式下,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反之,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模式下,不论公允价值是否高于账面价值,差额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建筑物和无形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将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调整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来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相反的账务处理。因此在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当期利润将会上升,反之利润会降低。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在成本模式下,应将房地产在转换日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按转换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转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账面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额


7.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差异记入

【摘要】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差异记入【提问】
【回答】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差异记入

8. 企业将公允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候,为什么差额计入公允价

自用转公允时,公大于账面记入贷方的其他综合收益小于时记入借方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为了防止如房地产出现利润暴增。

母公司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产的,该项房地产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