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公务员补助 河南

2024-04-28

1. 医保公务员补助 河南

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及标准:(一)个人帐户补助:在职人员按工资的2.5%补助,退休人员按退休费的2%补助。(二)住院起付标准补助:按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50%补助。(三)住院个人负担补助(除起付标准):按照保险内个人负担部分80%补助。(四)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补助: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90%,异地治疗的补助85%。(五)门诊慢病补助:病种不同,补助不同。见《医保门诊慢病补助多少钱?》(六)特殊治疗个人负担部分补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因病情需要做特殊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负担部分70%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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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公务员补助 河南

2. 河南省公务员参加医保的时间

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以下比例逐月缴纳:(一)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在职公务员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二)人事行政关系在我市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职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市财政按缴费基数的15%进行补贴;退休人员由市财政按缴费基数的18%进行补贴;(三)除本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18%的比例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诊:在职参保人员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退休(退职)参保人员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最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最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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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省医保政策

法律分析:完成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整合至医疗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管理办法。形成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河南省医保政策

4. 河南省医保报销标准


5. 河南省的医保政策是什么

  三、参保了有哪些待遇?

  1、享有普通门诊医疗补偿。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原个人医疗帐户积余资金用完后,在600元以内的补偿40%。
  2、享有门诊大病医疗补偿。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肝炎等五种重大疾病患者,以及患有精神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病等3种慢性病人员,其病种专项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补偿范围。
  3、享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进补偿,全年累计在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5%;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部分,补偿70%;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部分,补偿80%。经批准转外就诊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上规定补偿标准的95%予以补偿。
  4、享有大额补充医疗补偿。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参保居民,凡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其总额超出本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补偿待遇之上3万元以内的部分,医疗保险补偿70%。
  5、享有免费健康体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每两年未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实施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6、享有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且连续缴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和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自2010年1月起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和产前门诊检查的医疗费用,分别按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办法补偿。
  7、享有医疗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年最高救助可达2万元。

河南省的医保政策是什么

6. 河南省医保报销标准

在乡级医院住院看病者,报销比例高达90%,到省级大医院看病者,报销比例也可达65%(具体报销比例见本版表格)。一、河南省医保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省直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成立于2000年12月19日,隶属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直医保职工看病住院,个人将少掏钱,因为省直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调为85%和90%。省直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这次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同时,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也由11元提高到20元。调整后,30万参保职工若遇住院看病,个人将少掏腰包。省直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同时,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由原来的15种,调整到20种。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合理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参保(合)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二、郑州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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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南省省医保报销规定

省直职工生育保险一、省医保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含产前检查、检验费)(一)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二)人工干预分娩(手剥胎盘术、子宫破裂、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三)剖宫产的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四)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等其他手术的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五)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800元;(六)因母婴原因门诊终止妊娠术的最高支付限额120元。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二)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四)女职工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六)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七)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八)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省医保生育相关注意事项1、省医保“妊高症”患者划卡住院后,若孩子出生,出院时现金结账,到省医保中心报销。2、省医保患者,引产若是计划内,在医保中心有备案及准生证的,可划卡走生育保险;若无则交现金,不用报销。3、省医保患者保胎,属自费住院。4、省医保“异位妊娠”患者,带环怀孕者应自费住院,按规定到医保中心报销。接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通知,凡2013年10月1日之后生产的女职工,围产保健费用均已在医院结算完成,不需再另行申报。1、今后我校省直医保参保女职工只需产前来人事处劳资科领取《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经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盖章后交就医医院即可,围产保健费用不再另行申报;2、如有在异地就医的女职工,仍需产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河南省医保中心申请报销,申请时需提交:医院结算总清单、支付凭证、住院病历、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粘贴于A4纸上)、医保本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100米交通银行院内4楼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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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医保报销规定

8. 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政策

1. 河南省省直      医保      报销政策      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同时,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也由11元提高到20元。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      报销起付标准由原来的700元,分别调整为500元、600元、700元,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4万元。2. 河南省省直医保报销标准      1、报销比例不同      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2、办理地方不同      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      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3、定点医疗机构不同      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3. 河南省内医保报销      1、跨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      2、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档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报销比例为55%。若是未经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外市就医时要提前办理转院、转诊证明,出院才能及时报销。如果报销不成功,就只能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4. 河南省医保报销政策文件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5. 河南省直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居民医保是百分之五十6. 河南省医保最新政策      甲乙丙类药品的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是100%;乙类是90%;丙类0%,也就是要自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丙类由个人承担。甲类费用全部进入基本医疗费用类要自付10%,90%进入基本医疗费用类自费。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7. 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河南省社保局      一般来说,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8. 河南省省直医保报销范围      分定点医疗保险和定点医院医疗保险      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省医保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而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2.报销标准不一样:省医保的报销标准和缴纳金额都会要高于市医保;3.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省医保需到省养老统筹机构或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两者除开上述统筹区别,缴纳系数都是个人和单位1:1对比缴纳。4、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9. 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政策门诊      河南新农合在门诊看病是不报销医疗费用的。10. 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标准:5298元      最低:3179元      最高:15894元      河南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2)一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3)二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      (4)三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9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年度内,再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