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怎样办理公积金卡

2024-05-13

1. 在天津怎样办理公积金卡

公积金卡个人是办理不了的,需要单位办理。
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具体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单位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资料。单位及职工核对申请资料上的信息并真实填写相关内容。单位首次申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还要与建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龙卡发卡协议。
第二步:自9月1日起,单位持填写完毕的申请资料向建设银行申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如果在核对信息过程中,发现建设银行提供的申请资料中职工姓名、姓名汉语拼音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应先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再在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
第三步:建设银行接受单位制卡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制作并通知单位。单位到建设银行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及相应建设银行机密函件。这里需要注意,在建设银行受理申请至单位领卡期间,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的准确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建设银行将暂停办理该单位申请制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业务。
第四步:单位自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龙卡连同建设银行机密函件一并发放至职工本人。

在天津怎样办理公积金卡

2.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天津公积金卡办理流程如下:1、缴存单位需要携带公章、法人印的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下载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需要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且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3.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天津公积金卡办理流程如下:1、缴存单位需要携带公章、法人印的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下载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需要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且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4.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1、该行根据个人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市各网点选择个人申请联合品牌卡。
2、申请表: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人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后,应向银行说明是否需要在卡面上打印姓名拼音,是否发放住房公积金账本。
3、银行审核:银行审核申请数据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刷卡申请条件,并与公积金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对考核不合格的,银行应当告知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考试、选择卡面、不需要打印姓名拼音的人员,银行将现场制卡并发给申请人,申请在卡上印制拼音姓名的,银行和申请人应当分别约定发行方式和时间。
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激活卡,确保住房资金查询、住房资金提取和财务功能正常。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5.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天津公积金卡办理流程如下:
1、缴存单位需要携带公章、法人印的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下载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需要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
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
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且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6.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该行根据个人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市各网点选择个人申请联合品牌卡。
2、申请表: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人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后,应向银行说明是否需要在卡面上打印姓名拼音,是否发放住房公积金账本。
3、银行审核:银行审核申请数据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刷卡申请条件,并与公积金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对考核不合格的,银行应当告知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考试、选择卡面、不需要打印姓名拼音的人员,银行将现场制卡并发给申请人,申请在卡上印制拼音姓名的,银行和申请人应当分别约定发行方式和时间。
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激活卡,确保住房资金查询、住房资金提取和财务功能正常。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7.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天津公积金卡的办理流程为:申领人或代理人持所需证件到经办窗口进行核验;工作人员审核有效证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登记表,签字,工作人员出具领取单;申领人凭领取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在指定银行服务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天津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8. 天津个人怎么办理公积金卡

 天津个人怎么办理公积金卡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个人怎么办理公积金卡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天津个人怎么办理公积金卡 
    办公积金卡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办理的流程: 
    1、该行根据个人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市各网点选择个人申请联合品牌卡。
    2、申请表: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人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后,应向银行说明是否需要在卡面上打印姓名拼音,是否发放“住房公积金账本”。
    3、银行审核:银行审核申请数据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刷卡申请条件,并与公积金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对考核不合格的,银行应当告知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考试、选择卡面、不需要打印姓名拼音的人员,银行将现场制卡并发给申请人,申请在卡上印制拼音姓名的,银行和申请人应当分别约定发行方式和时间。
    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激活卡,确保住房资金查询、住房资金提取和财务功能正常。
    天津公积金的提取,只能在职工封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后,或以偿还住房贷款等相关信息的.名义进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
     扩展资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改建、大修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款相结合、先存后贷、全贷零还、贷款担保相结合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二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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