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待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024-05-14

1.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拓展资料: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申领生育津贴待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怎样的?

各地政策会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一、2022年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2、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3、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二、2022年生育津贴怎么领?
1、线下办理
(1)“分娩人员”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
③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一年内有效)。
(2)“引、流产人员”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③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
2、线上办理
目前仅限在北京办理生育服务单,在北京分娩的参保人员可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于每月4日-25日(6:00-22:00),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参保职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照片为参保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3、待遇发放
(1)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
(2)选择银行代发的: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职工个人账户。
三、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所在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就高不就低: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3.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4.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哪些条件呢?

高达2万多元的生育津贴,你知道怎么领吗?

5.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3、办理就医登记表;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有如下: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6. 生育津贴的领取具体都有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什么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包括:
1、当事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及当事人就医证明;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的产假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的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一、五险一金指什么要交多少年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工伤保险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受伤员工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5、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佛山市养老保险必须要交满十五年吗
是的。如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继续缴费;广东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最后参保地在我市且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申请在本市继续缴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8.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生育津贴包括哪些内容
1、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
1、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3、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