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特点是?

2024-05-13

1. 期货交易的特点是?

(一)合约标准化: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二)交易集中化: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四)杠杆机制: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者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期货交易的特点是?

2.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如下:
1、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期货合约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
2、交易集中化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
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
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
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
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升时,可以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4、杠杆机制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5、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每日盯市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经纪会员负责按同样的方法对客户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1、以小博大
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
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
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
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钟内即可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交易

3.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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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4. 期货交易的特点有哪些

期货交易是一种比较独特的交易方式,有着不同于其他交易品种的特点:

★合约标准化

无论是合约的内容还是标的物的交割品级都是统一规定的。正是标准化使得期货合约更容易履行,减少了履行合约时的各种纠纷。比如说,铜期货合约会事先规定在合约到期的时候,卖方交出多少铜,这些数量的铜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质量等级,应该在哪里交货,等等。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遵守这些规定,按照这些规定进行交易。合约标准化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由于标准化的存在,合约买卖就没有问题,不存在由于换了交易对手而改变合约内容的情况,无论交易对手是谁,合约的交易内容都是不变的。

★集中交易

期货合约是交易所制定发行并上市的一种产品,都是在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公开集中交易,接受交易所的监督和管理。买卖的双方并不是像在菜市场买菜那样一对一地谈价格进行交易,而是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各自报出价格,这个价格进入到交易所的系统内,由交易所系统撮合成交。集中交易,撮合成交,这点和股票交易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期货合约是交易所发行的,这和股票是由不同上市公司发行的不同。因此,期货交易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交易所作为买卖双方的“中央对手方”,是买者的卖方和卖者的买方。我们进行期货交易就相当于和交易所进行,交易所向赚钱的投资者账户转入盈利,同时扣掉亏钱投资者账户上的亏损数目。

★双向交易

双向交易是期货交易的突出特点,在期货交易的时候,我们既可以像一般商品交易那样,先买几手期货合约,等机会成熟的时候卖出赚取收益,也可以先卖几手期货合约,等合适的时机通过买入平掉自己手中的仓位,以赚取利润。比如说,我可以在80000元/吨的时候卖出铜期货,过几天后铜期货变成了70000元/吨,我就可以买入铜期货进行平仓,赚取收益。这同样是在高价位卖出,低价位买进获取买卖差价,但顺序是先高卖,再低买。

★保证金交易

保证金交易是期货交易的最基本制度,也是期货交易最鲜明的特点。保证金就是期货合约价值的某一个比例的资金。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的时候,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部金额,只要支付一部分资金,作为一个履约的担保。保证金就如同我们在签订买房合同时付出的定金一样,是到期时履行这份合同的担保资金。由于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那么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到期履约,只要是选择了开仓交易,都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T+0

和股票交易的T+1结算方式不同,期货都采取T+0的方式,当天可以进行数次乃至上百次的开仓平仓活动。这种方式确保了具有杠杆性的期货交易能够及时止损,规避风险。

5. 期货交易的特点有哪些?

期货交易的特点:
1) 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除价格随市场行市波动外,其余所有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 
2) 交易集中化。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进行。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进场交易。处于场外的广大投资者只能委托经纪公司参与期货交易。 
3) 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与证券交易不同,期货交易不仅可以先买后卖,同样允许交易者先卖后买。这使得投资者无论在牛市或熊市中均有获利机会。对冲平仓则是指交易者在期货合约到期前,进行与前期操作反向的交易来了结交易活动,而不必进行交割实物。 
4) 保证金制度。期货市场的魅力主要在于,进行期货交易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一般为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整个交易。这使得期货交易可以以小搏大,对于进取型投资者来说,增加了盈利的机会;而对于稳健型投资者来说,只要安排好持仓比例,可以灵活控制风险。 
5)t+0。当日开仓的合约,当日就能平仓,操作较灵活。

期货交易的特点有哪些?

6.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如下:
1、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而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标准化指的是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期货合约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
2、交易集中化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
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
与双向交易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
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
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因为在期货市场上,投机者有双重的获利机会,期货价格上升时,可以低买高卖来获利,价格下降时,可以通过高卖低买来获利,并且投机者可以通过对冲机制免除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投机者的参与大大增加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4、杠杆机制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5、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每日盯市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经纪会员负责按同样的方法对客户进行结算。

扩展资料: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点
1、以小博大
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
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
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
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
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钟内即可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交易

7.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一)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的条款中除价格外,其他均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好,具有标准化的特点。(二)交易集中化。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进入期货交易所交易。(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双向交易也就是说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即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作为交易的开端即卖出建仓,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者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即买开仓以卖平仓、卖开仓以买平仓来解除履约责任。(四)杠杆机制。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即“杠杆机制”。(五)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就是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对交易者当天的盈利状况进行结算,在不同交易者之间根据盈亏进行资金划转,如遇交易者亏损严重,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则要求交易者必须在下一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 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应当建立和完善风险的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制度机制,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第六条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行为。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8. 期货的交易特点有哪些?

炒作期货的交易特点包括有:双向性;杠杆性;期货市场的零和性;期货交易的低成本属性等。我国《民法典》规定,期货交易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一、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或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行为;
3、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表现有什么呢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条例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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