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都需要什么资料

2024-05-15

1.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都需要什么资料

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2)门诊病历本;(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都需要什么资料

2.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5)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五)、申请辅助器械费用还需要提供:
(1)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3)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六)、申请伤残待遇还需要提供: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七)、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要提供:
(1)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八)、申请死亡待遇还需要提供:
(1)工伤死亡证明法律文书;
(2)办理人即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人和享受待遇人员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孤儿、孤寡老人提供相关证明;
(7)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工伤赔偿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条件的,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3. 办理工伤赔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办理工伤赔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 工伤保险赔偿申请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一、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时间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依据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当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请您们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二)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6. 申请工伤赔偿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7. 工伤保险赔偿申请提交材料要哪些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一、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保险赔偿申请提交材料要哪些

8. 办理工伤赔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申请工伤赔付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书;其他。 工伤赔偿项目 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