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有哪些变化

2024-05-15

1.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有哪些变化

一、新旧准则资产减值的差异

1.改变了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原准则要求 企业 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原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销售净价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确定,其中,销售净价为资产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原准则对于如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包括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南和方法。新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价格较难获得,因此,将销售价格更改为公允价值,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预计处置费用,如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旧率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

3.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原准则要求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但是实际工作中,有时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于以资产组为基础如何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4.规定了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处理。原准则对于企业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测试及其处理并不明确,新准则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部资产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也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5.对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作了禁止性规定。原准则规定,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会计期间恢复的按照恢复的金额,在不超过已确认减值损失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对比作了禁止性规定,对于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url=]投资[/url]、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增加了企业财务透明度,避免了企业确认暂时性损失,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既可以与历史 成本原则保持一致,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利润操纵的空间,更符合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新资产减值准备的优、缺点

1.从新旧准则差异上不难看到:新准则针对旧准则所采取的一系列改进措施。包括引入资产组和总部资产,扩大并明确资产减值范围,增加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衡量可收回金额,限制公允价值的使用,尽量采用统一计量方法,资产减值的不可转回性,完善会计披露要求等措施,严格限制了其主观操作性,体现了准则的更为谨慎性的原则,有力遏制了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大胆舍弃了过去与IASB趋同,即允许转回资产减值的做法,采取了在以后存续会计期间内,只许计提不许转回的做法,适当堵塞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的通道,使企业调节功能大大降低。

2.新资产减值准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进和完善了原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但是新准则并非完全是为了防范盈余管理而设置,所以新准则为增加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适用性而适当调整增加会计选择和职业判断的运用,从而在客观上使盈余管理可借用的空间有所增加,例如新准则只给出了可收回金额的定义,而资产的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如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也没有全面、系统地说明;虽然新准则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但是企业仍然可以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低当期利润,减少期末存货成本,这样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就会偏低,从而使未来的利润反弹等等。这些缺陷仍然会给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留下一定的空间。

三、对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几点建议

不同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应用上存在差异,一是受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影响,二是由于外部市场机制不完善,价格信息不透明。这就使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

1.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新准则对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赋予了会计人员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和职业判定范围。假如企业不能正确运用准则赋予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如前面所分析的公允价值的确定、资产组的划分、折现率的确定等又将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和粉饰会计报表的一种手段。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在新准则的基础上给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定范围,以避免政策的灵活性成为企业盈余治理的工具。

2.健全发展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是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无论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还是[url=]证券[/url] 治理机构都很难获得公司各种投资、存货的合理市场价格,导致资产减值程度难以合理确定,从而使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利用现代 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价格和信息资料。发展[url=]资产评估[/url]业,建立全国性的资产专业评估体系。通过信息、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增强其可操作性并使会计资料更具真实性。

3.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新准则的颁布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职业判定能力和职业道德,才能使新准则在我国更好的推行。在新准则中,资产组的划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定、折现率的确定及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等都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定能力。这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定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治理经验。因此,在实施新准则时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会计人员也应该努力加强对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判定能力。

4.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url=]审计[/url]为了防止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预备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应加强对资产减值预备的审计。尽快制定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预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预备进行利润操纵,以确保资产减值准则的合理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有理论根据,但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应当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有哪些变化

2.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有哪些变化?

一、新旧准则资产减值的差异 1.改变了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原准则要求 企业 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原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销售净价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确定,其中,销售净价为资产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原准则对于如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包括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南和方法。新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价格较难获得,因此,将销售价格更改为公允价值,从而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预计处置费用,如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旧率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 3.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原准则要求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但是实际工作中,有时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于以资产组为基础如何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4.规定了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处理。原准则对于企业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测试及其处理并不明确,新准则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部资产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也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5.对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作了禁止性规定。原准则规定,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会计期间恢复的按照恢复的金额,在不超过已确认减值损失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对比作了禁止性规定,对于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url=]投资[/url]、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增加了企业财务透明度,避免了企业确认暂时性损失,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既可以与历史 成本原则保持一致,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利润操纵的空间,更符合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新资产减值准备的优、缺点 1.从新旧准则差异上不难看到:新准则针对旧准则所采取的一系列改进措施。包括引入资产组和总部资产,扩大并明确资产减值范围,增加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衡量可收回金额,限制公允价值的使用,尽量采用统一计量方法,资产减值的不可转回性,完善会计披露要求等措施,严格限制了其主观操作性,体现了准则的更为谨慎性的原则,有力遏制了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大胆舍弃了过去与IASB趋同,即允许转回资产减值的做法,采取了在以后存续会计期间内,只许计提不许转回的做法,适当堵塞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盈余的通道,使企业调节功能大大降低。 2.新资产减值准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进和完善了原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抑制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但是新准则并非完全是为了防范盈余管理而设置,所以新准则为增加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适用性而适当调整增加会计选择和职业判断的运用,从而在客观上使盈余管理可借用的空间有所增加,例如新准则只给出了可收回金额的定义,而资产的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如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也没有全面、系统地说明;虽然新准则规定了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但是企业仍然可以通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调低当期利润,减少期末存货成本,这样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就会偏低,从而使未来的利润反弹等等。这些缺陷仍然会给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留下一定的空间。 三、对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几点建议 不同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应用上存在差异,一是受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影响,二是由于外部市场机制不完善,价格信息不透明。这就使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 1.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新准则对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赋予了会计人员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和职业判定范围。假如企业不能正确运用准则赋予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如前面所分析的公允价值的确定、资产组的划分、折现率的确定等又将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和粉饰会计报表的一种手段。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在新准则的基础上给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定范围,以避免政策的灵活性成为企业盈余治理的工具。 2.健全发展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是实施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无论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还是[url=]证券[/url] 治理机构都很难获得公司各种投资、存货的合理市场价格,导致资产减值程度难以合理确定,从而使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利用现代 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价格和信息资料。发展[url=]资产评估[/url]业,建立全国性的资产专业评估体系。通过信息、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增强其可操作性并使会计资料更具真实性。 3.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新准则的颁布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职业判定能力和职业道德,才能使新准则在我国更好的推行。在新准则中,资产组的划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定、折现率的确定及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等都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定能力。这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定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治理经验。因此,在实施新准则时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会计人员也应该努力加强对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判定能力。 4.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url=]审计[/url]为了防止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预备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应加强对资产减值预备的审计。尽快制定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预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预备进行利润操纵,以确保资产减值准则的合理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有理论根据,但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应当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

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营业外支出    29867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9867
出售时:借:现金   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867
                      累计折旧            633
                   贷:固定资产           305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9867
                   贷:固定资产清理        29867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
就可以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

4. 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应从哪几方面入手

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问题及完善 
  在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成了理论界备受关注的焦点。新准则借鉴了有关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际,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全面规范,这一变化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现就该准则执行中涉及的问题及对策分述如下:

  
  一、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八项计提”进一步挤掉上市公司资产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选择的余地,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

  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比较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擦边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例外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二、完善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应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在会计环境方面,①是要加快具体会计准则建设;②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保障;③是要加快会计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规范会计职业体系,在会计教育方面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大中华总监叶慧俐表示中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在新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中国将大量需要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的人才。而根据目前状况,国际化高端财会人才将长期走俏,但是中国有13.5万名注册会计师,ACCA近几年在中国仅培训了约2000名掌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师,缺口很大,应当加紧培训会计师,以适合新准则和我国经济和谐发展的需要。

  (二)积极发展和健全资产交易市场

  资产减值问题的核心是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但是在现阶段,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这是因为相同的资产,在市场中会有不同的价格;合同协议价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即使中介机构的公信力较高,由中介机构鉴定会导致高额的报告成本。因此健全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是确定资产价位的最重要方面。而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从而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三)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从内部抑制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影响公司管理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基于和约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实质是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收益的安排”。但是就目前来看,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着大股东相对集权,中小股东独立于企业外部的现象。《公司法》规定:各机构之间要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但现时看来,并没有发挥作用,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经理控制着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信息的披露。经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操纵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因此,要防范利润操控,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协调运转的作用,从内部着手,有效地遏制住盈余管理的发生。

  (四)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该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也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五)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的机制

  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利润操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管理者被聘以后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进行不适当的盈余管理。建议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内,适当降低利润等指标所占的比例,提高反映社会责任等指标的比例,抑制目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形式而非经济实质的浮躁心理。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有理论根据,但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应当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问题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本年利润
贷: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不是说所有的都不能转回啊
)
【企业所得税】第十条:未经核对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的扣除。
如:坏账准备
1期初余额100
2本期转回额30
3本期计提额80
4期末余额150
5纳税调整额:50
(3-2)
年末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上面5(纳税调整额)。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1行(准备金调整项目)的第3列(调增金额)50万
上面的例子,如果税收确认为25万,其他不变,则附表十第2列(本期转回额)依然填写会计确认的金额30万,同时需要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2行
财产损失填写账载金额填写30万,税收金额填写25万,形成调增金额10万,处理坏账损失会计和税法确认金额差异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问题

6. 会计题,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有啥区别

无形资产正常经营过程中是累计摊销;企业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资产减值准备;【摘要】
会计题,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有啥区别【提问】
无形资产正常经营过程中是累计摊销;企业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资产减值准备;【回答】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比较的基础是什么?【提问】
理论上,在固定资产的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但固定资产的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的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回答】

7.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减值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时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3、一般清理净损益的时候A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会计实务,固定资产减值

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像固定资产折旧那样按月计提,无法按照用途分别计入相关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在无证据表明减值已发生的情况下,一般不做账务处理。因此,不同会计期间的减值损失与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却不可避免地与折旧发生联系。固定资产折旧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的基数,并在预计使用寿命的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如果已计提了减值准备,则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但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积折旧不作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属于带有一定主观性的会计估算,并不十分准确,同时,不同时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理论上,在固定资产的当前市值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应当能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接近实际。但固定资产的当前市价也是一种评估结果,尤其是在固定资产非新置的前提下,其准确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经过专门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才是比较准确的,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着操作的不可行性。因此,日常减值准备的计提仍不能保证减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十分接近实际,只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体接近实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以避免对所得税造成冲击。因此,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所得税数额没有直接影响。但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影响折旧额的变化,使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形成纳税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这一差异更加复杂。因此,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若涉税财务调整不准确,就会影响会计利润及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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