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收取子公司管理费

2024-05-15

1. 集团收取子公司管理费

你好,关于集团公司收取子公司管理费在税务上有一定限制,如果撇开税务规定,在其他方面是没有什么法定依据的,仅仅是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而已;
在税务上,只有机关有权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集团公司提取的子公司管理费可以在税前列支,且集团公司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的,但是其批准程序比较复杂的。【摘要】
集团收取子公司管理费【提问】
你好,关于集团公司收取子公司管理费在税务上有一定限制,如果撇开税务规定,在其他方面是没有什么法定依据的,仅仅是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而已;
在税务上,只有机关有权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集团公司提取的子公司管理费可以在税前列支,且集团公司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的,但是其批准程序比较复杂的。【回答】

集团收取子公司管理费

2. 集团公司收取子公司管理费

集团公司能不能收取下属企业管理费?一、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缘起2008年以前,很多集团公司普遍存在一种通行做法,就是由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取管理费,这种提取并不一定是集团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了什么服务,仅仅是内部一种转移支付手段。集团通常也不向子公司开具发票。      2008年新的所得税法对于这种情况做了清晰界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二、企业集团实务中的困惑集团公司实务中往往存在以下困惑:      第一种情况,集团公司可能派驻高管到下属公司承担一些临时性事务,要求这个期间高管成本由下属公司承担;      第二种情况,集团公司战略部门、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审计部门等核心管理部门实质上是主要为下属公司提供服务,但成本都发生在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没有对应收入作为匹配。      这两种情况是实务中的实际情况,符合商业规律,符合企业经营特点,但却造成了两方面困惑:人员成本如果强行给下属公司承担,会造成工资薪金与社保的混乱;各大职能部门只有成本发生,没有收入取得,造成集团公司财务配比的错乱,甚至连年亏损。三、集团公司不能收取管理费但可以收取服务费企业不能因为所得税法中对于管理费的界定而矫枉过正,对于一切集团向下属公司收取的费用都不敢操作。税法中最重要的扣除原则是: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只要符合三个原则的支出与收入,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因此,集团公司可以将其为下属公司提供的真实服务收取服务费用,并确认收入,开具发票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支付服务费,收到发票当然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问题,其实国税总局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文件中其实提出了几个关键要点:      第一,业务一定要真实,必须能够证明企业集团向下属企业提供了什么性质的服务?服务内容是什么?服务结果是什么?也就是按照独立公司之间交易来要求。      第二,收费一定要合理,不能为了转移利润强行设计价格,这里的收费合理既要和服务内容多少、难度匹配,也要考虑到行业水平与行业特点等。      第三,证据链一定要完备,服务合同、支付凭据、发票开具及其他有关服务的相关证据都必须能够拿得出来。
怎么合理合法地解决企业税负压力,少交企业所得税?一、企业解决成本问题,可以通过地方税收政策来解决:企业在业务真实情况下,可以通过地方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某中心、某工作室等),将企业的部分业务让个体户来承接,业务合作后就用个体户来收款开票,园区个体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征收后的个税税率在个体户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与附加税,不需要进项成本,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个体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 ,而且可设立对公账户,也可以用法人私人账户收款。
      在重庆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体户,年开普票500万,核定征收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0      附加税:0      个税(按照核定征收):500万*万      总税率 总税金:3万二、如何解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问题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通过地方税收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如:在重庆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纳税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地方财政奖励是40%-80%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一般是50%,奖励是40%-8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一般是40%,奖励40%-80%。年纳税总额越高,获得的返还额就越高。
企业根据自身税负情况,选择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合理合法的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
      任何人都有安排自己生意的权利,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而不是强迫他缴纳更多的税款。      智慧的老板“节税”,聪明的老板“避税”,愚蠢的老板“偷税”。

3. 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收取财务服务费吗

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等费用。站在利益分析角度:下属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属于集团内部,因存在控制关系(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集团内部之间的管理费属于内部往来,可能在单个报表中会提现为管理费用从而影响损益,但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合并报表角度)来讲,收取的管理费用只是在内部流通,并未影响到集团整体损益,所以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影响集团整体损益,在进行合并报表处理时,内部收取的管理费用要进行抵消。拓展资料: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收取财务服务费吗

4.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

亲您好,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如下:1.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并作为正常劳动予以征税。企业费用。如果母子公司未能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格,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2.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时,双方应签署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和金额等以及服务费用根据上述合同或协议产生的费用,母公司应将税额作为营业收入,子公司应在税前扣除为费用。3.母公司向多个子公司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其收费的服务费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或通过服务共享协议来收取,即母公司与每个子公司签署服务成本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实际支出为基础,并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对子公司的服务费总额。服务受益的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合理分配。4.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从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在税前扣除。5.子公司应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他与税前扣除有关的材料,作为在扣除扣税之前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如果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则不应扣除已缴纳的服务费。【摘要】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提问】
亲您好,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如下:1.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并作为正常劳动予以征税。企业费用。如果母子公司未能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格,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2.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时,双方应签署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和金额等以及服务费用根据上述合同或协议产生的费用,母公司应将税额作为营业收入,子公司应在税前扣除为费用。3.母公司向多个子公司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其收费的服务费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或通过服务共享协议来收取,即母公司与每个子公司签署服务成本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实际支出为基础,并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对子公司的服务费总额。服务受益的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合理分配。4.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从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能在税前扣除。5.子公司应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他与税前扣除有关的材料,作为在扣除扣税之前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如果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则不应扣除已缴纳的服务费。【回答】

5.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

你好,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这些,内容如下企业集团公司收取下属公司的是管理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只是向各子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了管理费,并未实际给各成员单位提供具体服务项目,也不需要向各子公司开具发票。母公司收取管理费要确认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摘要】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提问】
你好,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这些,内容如下企业集团公司收取下属公司的是管理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只是向各子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了管理费,并未实际给各成员单位提供具体服务项目,也不需要向各子公司开具发票。母公司收取管理费要确认收入,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回答】
1. 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 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2.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 供服务的内容、收费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3. 母公司向其多个 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 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回答】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

6.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

亲 您好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解答如下2008年以前,很多集团公司普遍存在一种通行做法,就是由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取管理费,这种提取并不一定是集团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了什么服务,仅仅是内部一种转移支付手段。集团通常也不向子公司开具发票。2008年新的所得税法对于这种情况做了清晰界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摘要】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提问】
亲 您好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哪些解答如下2008年以前,很多集团公司普遍存在一种通行做法,就是由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取管理费,这种提取并不一定是集团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了什么服务,仅仅是内部一种转移支付手段。集团通常也不向子公司开具发票。2008年新的所得税法对于这种情况做了清晰界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回答】
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站在利益分析角度:下属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属于集团内部,因存在控制关系(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集团内部之间的管理费属于内部往来,可能在单个报表中会提现为管理费用从而影响损益,但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合并报表角度)来讲,收取的管理费用只是在内部流通,并未影响到集团整体损益,所以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影响集团整体损益,在进行合并报表处理时,内部收取的管理费用要进行抵消。.如果你是要问如何操作的话,集团内部开个股东大会,与子公司签订个协议就可以打钱支付了。其实就是集团公司里面资金的内部往来,对集团整体没啥影响【回答】

7. 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能否税前扣除?

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而是按独立交易原则确认。【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依据相关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具体如下,母子公司都是法人企业,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相互之间提供劳务应按正常的劳务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86号)的规定是一致的,对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母公司自行收取的管理费,应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能否税前扣除?

8. 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法律分析:企业之间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对于这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但是,现行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之间的分工日益精细化和专门化、专业化,从节约企业成本角度等考虑,对于企业的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来完成,较之企业自己去完成,可能更为节约,这就难免会出现企业之间因提供管理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务而收支管理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