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方法

2024-05-15

1. 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方法

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的定值方法。货币篮子每五年复审一次,以确保篮子中的货币是国际交易中所使用的那些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各货币所占的权重反映了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随着2000年10月11日有关特别提款权定值规则复审工作的结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同意对特别提款权定值方法和特别提款权利率的确定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货币篮子的选择方法和每种货币所占权重的修改目的是考虑引入欧元,因为欧元是许多欧洲国家的共同货币,且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角色日益重要。现行的对会员国的货币选择标准所依据的是最大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延伸到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的货币联盟的出口额,货币联盟成员之间的出口额提出在外。引入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确保特别提款权的货币篮子所选的货币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货币。按此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寻觅到“自由运用”的货币,也就是说,在国际交易中普遍用于支付、在主要外汇市场上广泛交易的货币。每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所占的比重依据以下两个因素:(1)会员国或货币联盟的商品和劳务出口额;(2)各个会员国的货币被国际货币基金其他会员国所持有储备资产的数量。国际货币基金已确定四种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并将其作为2001-2005年特别提款权重的篮子货币。这些货币所占权重根据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位置而定。特别提款权美元值每日依据伦敦市场中午的外汇牌价将四种货币各自兑换美元值加重而成。特别提款权定值公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上。特别提款权不是一种有形的货币,它看不见摸不着,而只是一种账面资产。

特别提款权的定值方法

2.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1、定义
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
特别提款权同黄金、美元并列,作为各国储备资产的一部分,所以称“纸黄金”。
2、用途
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
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
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款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帐单位。
(2)特别提献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益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
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3.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并不是你写到的虚拟资产。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欲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
(2)特别提救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盆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4.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1、定义: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2、用途: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拓展资料1、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其价值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2、根据《基金协定》和基金组织决议的规定,特别提款权可用于以下用途:(1)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参加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或储备地位的需要,可申请基金组织在特别提款权账户下安排向其他参加国兑换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基金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可协调指定某些参加国(国际收支情势好、国际储备地位强)为承兑特别提款权的对象,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申请国兑汇;申请国的此种兑汇没有比例限制,可将其持有的全部特别提款权兑为可自由使用的外汇。(2)根据《基金协定》第19条第2款(b);的规定,某一参加国也可通过与其他参加国达成协议的方式,以特别提款权兑换为等值的其他通货(包括不可自由使用的外汇),而不必征得基金的批准,也不必遵循基金的相关规定与原则(包括有关兑汇“需要”的限制);但此类交易以不违反《基金协定》第22条规定的原则为准(改变国际储备结构)。

5.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1、定义
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
特别提款权同黄金、美元并列,作为各国储备资产的一部分,所以称“纸黄金”。
2、用途
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
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
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款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帐单位。
(2)特别提献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益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
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6. 特别提款权定义及用途?

1、定义
特别提款权是有关国家官方国际储备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它既不是真正的货币,又不能兑换黄金,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权利,作为它们原有提款权,即普通提欲权的补充。
特别提款权同黄金、美元并列,作为各国储备资产的一部分,所以称“纸黄金”。
2、用途
一是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动用SDR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偿付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
二是会员国可与其他会员国达成协议,用SDR换回对方持有的本国货币;
三是会员国可用SDR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并支付相关的利息费用。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款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帐单位。
(2)特别提献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益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
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7.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并不是你写到的虚拟资产。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欲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
(2)特别提救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盆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8. 特别提款权名词解释是什么?

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8年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特别使用资金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记帐单位和货币定值标准,是各国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其价值目前由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组成的一篮子储备货币决定。
发行特别提款权旨在满足世界的长远需要,作为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以促进实现其宗旨,避免经济停滞和通货紧缩与膨胀。




特别提款权的分配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

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第24届基金年会决定了第一次分配期,即自1970年至1972年,发行95亿特别提款单位,按会员国所摊付的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份额越大,分配得越多。这次工业国共分得69.97亿,占总额的74.05%。其中美国分得最多,为22.94亿,占总额的24.63%。
这种分配方法使急需资金的发展中国家分得最少,而发达国家则分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此非常不满,一直要求改变这种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别提款权与援助联系起来,并要求增加它们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别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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