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有哪些

2024-04-27

1.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有哪些

一、从资本结构的形式上认识公司治理问题
1、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其具体表现为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分别归属于投资人和债权人(如果企业有负债)。企业资产是形成企业经济实体的基础,其所有权归属决定企业的所有权归属。由此可见,企业1旦举债,则企业的所有权人就不止只有投资人,还应包括债权人。
2、资产所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必须通过由企业经营者“控制”的资产经营运动才能实现。根据所有权的原则,因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应归资产所有者(包括债权人)所有。同时也产生风险,包括道德风险或经营风险。此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当然也归属于资产所有者——投资人和债权人。这就产生了代理成本:股权代理成本和债权代理成本。
3、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研究如何确保公司资金的提供者能获得投资收益。出资者如何使得管理者分1部分利润给他们?如何防止管理者偷窃他们所有的资本或胡乱运用他们所有的资本?如何控制管理者?公司治理可以从公司管理受多种利益相关者影响这1角度来定义,这些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债权)银行、雇员、供货商与客户以及政府,此外产品市场、公司法等制度因素也影响公司治理。
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1、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负债水平高。我国企业的高负债率,决定了我国必需重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有关资料说明这样1个事实:多年来,在所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债权人的出资额远大于投资人的出资额。债权人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股东;债权人承担的公司风险,与股东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债权人构成了现代公司的主要参与者,是有“份”无“名”的“无名英雄”。这是现代公司发展中客观存在的事实。
2、尽管股权分置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但在我国的大多数股份制企业中,还普遍存在着“国有股”1股独大的现象,而且流通性差,股权集中。这种“国有股”1股独大、非流通、股权集中,直接造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干预任命,通过公开市场收购股票以并购公司变得非常困难或者说不可能,这就使得我国处于萌芽状态的外部职业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对企业经理人构成的压力大大降低甚至消失。加上第1大股东“国有股”的缺位,债权治理又被排斥,外部市场对公司的监控非常软弱,导致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为所欲为,肆意侵害其他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3、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使得债权人无法对所贷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债权人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仅强调贷款的独立性,更加关心借出资金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使得债权人很难透彻了解经营者对其借出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现实中就有不少国有企业利用改制上市,“关、停、并、转”等方式大肆逃废其对银行的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选择
根据资产负债率的不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1、高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的公司)应主要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的模式。这1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债权人的权力边界以追索债务本息为限,但实践中,由于债权人承担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大部分,所以,事实上,债权人有必要与公司治理。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有哪些

2. 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

一、债权资本
债权资本是指公司从包括原告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而不限于主张揭开公司面纱的特定债权人的债权数额。
债权资本的筹资
企业的资金,可以从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来筹集。不同来源的资金,其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款的限制、财务风险的大小、资金成本的高低都不一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什么样的资金,这些资金怎么配合,怎样形成一个最优的结构来支持企业在实体经济中的扩张,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这些问题就涉及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影响因素。
企业资金的类型
企业资金有三种类型。一种就是所谓的自有资金,或者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下来的资金;第二种是负债;第三种是对外增加的股权资金。
企业中存在着三种结构
即财务结构、资金结构与资本结构
财务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对应项目,反映筹资构成及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等等。资金结构是财务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长久性筹资的各有关项目,主要有普通股权益、优先股股本、长期借款和长期债券等筹资项目,但不包括短期筹资项目,反映除去短期负债以外的全部项目构成及比例关系。资本结构是指在企业财务结构中,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
二、债务资本
债务资本是指债权人为企业提供的短期和长期贷款,不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等商业信用负债。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
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
1.银行贷款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银行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需以财产做抵押。
(2)担保贷款是以有关方面的保证责任,质押物或抵押物为担保的贷款,它包括保证贷款、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
(3)票据贴现也是一种抵押贷款,它是商业票据的持有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
3.银行贷款按贷款的用途,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二)发行债券
企业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行债券。企业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后,由企业自己发行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发行。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债券的面额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居民定期存款的同期利率的40%。其投资项目必须是为固定资产投资,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纳入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资产的所有者(出租人)与资产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资产的使用所签订的不可撤消的合同约定,它定义了所有相关的条款,包括租金额,租期和付款周期等。一般租赁交易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参与,由两个合同(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构成。融资租赁交易是一种价值和使用价值分别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交易方式。
(四)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企业之间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即赊购商品,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商品,延期在收到货物后一定时期内付款,在这段时期内,等于甲企业向乙企业借了款。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指单位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是现行的一种商业票据。
3、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
4、预收货款。预收货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付出商品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的信用行为。
一、企业筹资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企业融资主要包括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大类。债务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构成负债,企业应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使用没有决策权。股权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股权,即利用所有者的权益交换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