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有哪些

2024-04-29

1. 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有哪些

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回报。商业地产的第一个好处,是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回报。除了长期稳定、逐年增长的现金流回报外,商业地产还能享受到资产升值的好处。
除了以上两点好处,商业地产还不容易受经济周期的影响。经济萧条的时候,住宅、汽车就卖不动了。但商业地产不同,不管怎么萧条,人不能不吃饭、不买生活用品,所以零售业是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的行业。——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相关文献

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有哪些

2.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


3. 什么是商业投资行为??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15年前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已作了概括的规定。其基本原则有14个字,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这些原则在15年后的今天,仍非常重要,具有指导意义。其基本制度有四个方面,即主体制度、权利制度、行为制度、责任制度,构成了一个较完整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一、主体制度

  主体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法律观念上就要有所转变。现代企业的核心问题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资本企业,我们要从以前的企业划分标准,到现在要建立的公司制度,有一个很大的观念上的转变。

  第一,企业划分标准方面的观念转变。50多年来,我国都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企业。企业工商登记,首先要标明其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集体、私营和个体等四种。这四种划分标准不科学。譬如私营和个体就非常难区分。另外,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地位不平等,从全民、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来看,又不是处于平等的地位。这种划分,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现在已经颁布的《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还要起草的《股份合作企业法》这四个主体法律,则是按出资者的形态和出资者责任来划分的。这就是一种新的标准和新的观念。

  依照出资者的形态和出资者的责任,企业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独资企业,它是一个人出资的,不论雇工多少,业主应承担无限责任,不以出资额为界限,必须要以其全部财产以及家产来抵债;二是合伙企业,两个以上的少数人的出资,法律规定其出资人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三是公司,公司的出资形态具有社会化特点,尤其是股份公司,社会上人人都可以出资。它的出资的形态、资本的形态是社会化的,出资者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系有限责任;四是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是资本加劳动,股份是资合的性质,合作是劳动合作的性质,所以它是一种混合形态。

  第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观念上的转变,在于认识资本的社会化或出资的社会化。过去国营企业是国有的,现在出资多样化了,有人担心这是私有化。我们要区别国有化、私有化和社会化的关系。资本经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但仍然有人不承认资本经营。今天的《公司法》写道:股东的出资是资本,注册的是资本额,股东按资本的比例来享有权利。这是一个很大的观念转变,承认了公司是资本企业。

  回顾现代企业史,世界上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600年成立的,它是英国在殖民地做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采取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有四:一是由过去出资者负无限责任,现在变成出资者负有限责任。这就大大刺激了投资的积极性,人们愿意把钱投到生产领域。二是社会化。过去出资办厂者,是资本家。现在需要大量的资金,只靠少数人出资已经不行了,所以采取社会化的集资方式,人人都可出资,都可成为股东。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不是个别人、少数人的出资,也不是单一的国家出资,而是社会化的出资。其三,如果不想出资了不能够退股,那么可以转让。所以就形成了一个自由转让的制度。股票可流通,股权可转让。其四,社会上成千上万的人都出资了,但不能让所有出资人都来管理,所以就寻找专门的人才来管理。不是谁出资谁管理,而是出资者来选择管理者。这四个特点就是:股东责任的有限化、股东出资的社会化、股东出资的流通化和公司管理的专业化,构成了现代企业的四个特点。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观念,就应该确立资本信用原则和资本真实的原则。首先是资本信用原则。它是指企业对外以其资本作为信用,信用的大小,取决于资本的大小。公司注册资本5万和注册500万、5000万,对外的信用就明显不一样。《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都规定,银行贷款要看企业的信用如何,而这个信用主要是资本信用。所以在市场经济里资本信用是第一位的。这在我国的法律里面已经有所体现。其次是资本真实原则。它意味着资本要真正有信用,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不真实,何来信用?而我国目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往往不真实,虚假的、欺骗的情况很多。所以,现在公司法里规定出资必须百分之百到位,必须把出资财产转移到投资的公司里去,还有其他一系列相应规定。因此,现代企业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出资必须真实。公司法里还规定了出资不真实,利用虚假的手段来骗取注册,认缴出资后不转移财产,或者出资以后又抽回资本,情节严重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可以对主管的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年以下的徒刑。 这就是因为他们破坏了公司对外的信用。

  二、权利制度

  权利制度实际上就是法律对利益的保障与分配机制。对这一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应予明确。

  第一,要对市场经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正确的了解。众所周知,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到底哪个是主要方面呢?这要区别看待。在市场经济里,可以肯定权利是重要的方面。履行义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权利,而不是取得权利是为了履行义务,这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

  第二,作为各级公务员来说,要懂得权利和政府机关权力的关系。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里很重要的问题。市场经济没有国家政府权力的干预不行,任何国家,尤其是我国,更要强调政府必要的干预。但是,这个干预的度如何来掌握,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国家的利益、公共安全的利益,是每一个人都得服从的。在调整现实的市场经济关系上,就是要把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法律和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为核心的法律有所区别。所以,必须有一个以政府权力为主的和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为主的这样一种不同的法律观念。

  第三,现代权利制度,或者说现代产权制度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概括地讲有四大类权利,即:物权、债权、股权、无形财产权。

  一是物权。物权是市场主体对于有形财产直接支配的权利。其中最根本的当然是所有权。从所有权到使用权,到经营权,再到承包权,其核心是所有权制度。其中有两个问题最为重要:一是国有企业对其财产享有什么权,一是农民对其土地享有什么权,这两个产权的性质如何,是很尖锐的问题。改革开放到今天,我国经济上存在的问题,一个是国有企业问题,一个是农业问题,而产权便是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内容。国有企业对于其财产能否享有自主支配权?农民对于其土地到底享有什么权利?现在定了承包权,那么将来定个什么权,这是关乎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的最关键的问题。

  二是股权。这是现代产权里的一种新形态,是股东的权利,是投资者的权利。市场经济无非两大行为,即投资行为与交易行为。投资行为里投资者的权利就是股东的权利;交易行为里的交易权利是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债权。法律明确肯定了要保障投资者的三项权利。第一项权利,就是谁投资谁收益,谁有收益权。第二项是决策权,即谁投资谁决策。第三项是,谁投资谁选择管理者。只有保障了投资者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人们才愿意投资。不仅保障国有机构的投资,也要保障个人投资者、外商投资者的这种权利。股权的第二个大的特点,或者说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股权行使人即股东,要具体化,要人格化。所谓人格化,就是必然通过法人或者自然人即公民这种形式来体现。

  三是债权。这一问题将与合同的交易行为一起在第三个问题里阐述。

  四是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分为两类:一类是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还有一类是知识财产以外的无形财产权。这一部分现在立法上很薄弱,虽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定了一些。它大致可分为两类权利:一是商业的信誉权,也叫商业的名誉权。在国外叫做商誉权,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凝聚的信誉,信用信誉也值钱。这种信用、信誉,我国现在重视得还不够。第二类是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财产权利,它包括工业性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性的商业秘密。工业性的商业秘密就是非专利技术,如配方秘密、设备秘密、技术上的某些秘密等。现在最难界定什么是商业性的商业秘密。比如某人从国有企业里裹携技术秘密,到别的地方去高价应聘,这明显是侵权行为。如果把国有企业的销售渠道、或者客户来往材料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把这些客户拉跑了,算不算侵犯一个企业的商业秘密?这个问题争论就很大了,这是个需要界定的问题。

  三、行为制度

  行为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交易制度,从以下四个主要方面予以阐述。

  第一,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合同制度,它是关于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现代任何一种交易制度都要体现为合同,这是无可争议的。不论何种交易,其法律形式都是合同,无形产权的交易也要用合同的形式来体现。我国原来的合同制度是三足鼎立,有《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3 月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合同法》。这是以原来的三个合同法为基础,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的一部统一的、较为完备的合同法。在新的一部适应市场经济的合同法里,最重要的是两大精神:第一个就是合同订立自由。过去的经济合同法里,差不多都是强制性规范,现在增加一些任意性规范。合同法里有约定为先,也有法定为先。市场经济下如果一切都是法定为先,只有国家的意志,没有当事人的意思,合同都是国家给订的,当事人订合同也就没有意义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下也不能只有当事人的意思,没有国家的意志。市场经济的法律要有国家的意志,在某些重要的问题上要法定优先于法定,在有些具体的问题上可以约定优先于法定,允许当事人的意思和法律规定不一样。这一条非常重要。合同制度第二大变化就是国内和国际接轨。这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就是原来在《涉外经济合同法》里面规定的内容要适用到国内了。比如合同违约,不光赔货物灭失、毁损,以及为了避免损失而花去的费用,而且还要赔如果合同履行后对方可得到的利益。这是国际公约规定的。我国企业履约观念还很差,往往以为违约后就付点违约金,如果要算上可预计损失的赔偿,其赔偿额就可能会超过货款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就是应有合同的观念。

  第二,市场风险的避免制度。市场经济必然有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才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以常见的买卖合同来说,谁先履行谁就有风险。买方先付了钱,供方不发货怎么办?卖主先供了货,买方不付钱又怎么办?要让一方先履行,就要保障他的利益,那就是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担保的几种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这样一些手段。

  第三,现代交易要求有现代的交易手段。有价证券是现代交易的手段之一,它将权利和书面凭证紧密结合在一起。500万块钱, 可能一张支票就体现出来了;500万吨钢,可能一张提单、 一张仓单就体现出来了。持有这种书面凭证,就有了财产权利,没有这种书面凭证,就没有这种财产权利了。这就是一种现代化的交易手段。现代化的交易手段的最大特点就是便利、迅速,转让非常方便,把500 万吨煤运到交易现场多麻烦,交付你一张仓单就完了,仓单还可再去卖,更便于流通转让。但是这种现代交易手段又带来了风险,有便利迅速的一面,又有风险的一面。如果500万块钱的支票兑不出钱来,500万吨的提单取不出货来,都是废纸一张,现代交易手段必须要求高度的信用。市场经济在这点上说来,是建立在高度信用基础上的。建立这样一些制度都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

  第四,公平交易制度。市场经济必须有公平交易制度,许多国家把公平交易制度叫做市场经济的小宪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竞争要有三个条件:一是平等竞争,二是自由竞争,三是公平竞争。只强调平等竞争和自由竞争,没有公平竞争,也是无序的竞争。所以公平竞争是竞争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市场经济自发性的危害应充分认识,谁都不能赞美自发的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可能产生许多不正当竞争现象。现在这方面我国已经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还将要制定《反垄断法》、《反暴利法》、《反倾销法》。这一类的法律数量不少。这些法律大致可以分成四类。一类是针对欺诈行为的,数量上、质量上的、说明书上的、广告上的欺诈等。欺诈行为是和等价交换的规律相违背的。第二类是针对利用经济优势操纵、控制垄断市场的。第三类是针对回扣,除了上账的以外,私下的回扣就是变相贿赂。第四类是针对诋毁、侵犯竞争对手权利的。

  四、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是执法机制里最重要的内容。执法是否严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责任是否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大多数都有专门一章讲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通常有三种,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于刑事责任,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已经通过,其中有许多新规定是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刑事责任问题。市场经济刑法的特点有二:第一是增加了法人犯罪概念,现在实际上已经有二三十个法律里有关于法人犯罪的规定了,也就是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犯罪,如偷税抗税、走私等法人犯罪行为。法人是经济组织,犯了罪,又不能判它徒刑,所以法律规定,除了给法人课以罚金,还要对主管的责任人员和直接的责任人员判刑。第二是商事犯罪概念。商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不完全一样。如果经济犯罪,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而在商事犯罪里面,特别是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违反公司法的犯罪和金融犯罪,已经大大超出了获取非法收入的范围。开空头支票或以欺诈为目的其他金融犯罪,都可能要判刑。按照《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的董事长或其他人员,明知道注册资本没那么多,却注册了例如8000万元,就要被判刑。并不是因为董事长、总经理获得了非法收入,而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司、票据、金融方面的信用。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别人会因为某公司注册资金是8000万元才与他交易,结果他却一分钱没有。这种破坏公司、票据和其他方面信用的行为,虽然没有获得经济利益,也构成犯罪。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通常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行政责任,如工厂、学校内部的行政责任。更重要的是外部的,就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我国在这一点上已经形成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三个法为基础的,一套比较完善的行政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主要指财产责任,体现为财产赔偿制度。它也是现代责任制度里很重要的一个部分,通常有两种:一是违约责任,一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顾名思义,就是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等。

  这三个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因为负了刑事责任就免除民事赔偿;也不能因为赔了钱,就免除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罚了款,该赔偿的就不赔偿。以刑代罚,或者以罚代赔,都不行。

什么是商业投资行为??

4. 商业地产投资选择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想投资商业地产,但又不知如何选择。公寓、商铺和写字楼,这三种主要的商用物业投资时需要什么呢?

投资公寓:选大型商圈

据观察发现,不同公寓的使用者,对周边配套的要求不同。对于商务配套要求较高的公寓来说,便利的交通条件、发达的餐饮娱乐设施,都是提升项目品质的因素。因此,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重点投资大型商圈,特别是中、高档写字楼居多商贸活动频繁的区域。







投资商铺:商业环境很重要

投资商铺,所选择项目的地理位置和营销手段都是决定性因素。项目所在地良好的商业环境、发达的交通路线、充足的停车位、专业的前期规划、专业的商用物业建筑设计机构、专业的商业管理机构,如果具备以上条件,这样的商铺是值得投资的。而商铺的“人气与商气”是决定投资人是否能够得到良好投资回报的关键。







投资写字楼:选准租户方向定位

由于写字楼的高回报率,会吸引广大投资者操作。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写字楼所处的区域并非最值得关注的方面,项目将来的投资回报主要需关注该项目是否会吸引目标客户的租用。

5. 商业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有哪些
一、不折旧:就住宅而言,使用年限在物业中是最长的,但住宅毕竟是家在其中,所以旧了感觉会有那么美中不足的遗憾;所以一个新的住宅社区一般来说住上5至10年都会选择更换新的环境。
二、不装修:在非商业物业投资中有一件让投资者头疼的事情就是装修,就住宅而言,一般来说出租时间在2-3年就得装修翻新一次,以至让物业快租或租上好价,装修费心费力又花钱,挺烦心。
三、不忧租:一般来说住宅都要到经纪公司放盘,而且空置的时间较长,相对损失显大。而且投资者还经常为出租的事宜跑前忙后,有家具电器的又不愿意放钥匙给中介,吉屋又不容易出租,即使租给办公的又怕增添麻烦,左右为难,非常烦琐。
四、利润高:商铺很多的回报率都达到了8%,而住宅一般在5%以下;商铺出租一般签约在3-5年,每年都会有递增,一年比一年的租金高,住宅就不一定,第2年比第1年低都有可能,不稳定。
投资商业地产的弊端有哪些
一、高成本投资:购置商业地产时,除了要交付一定 额度的首付款,还要承担各种成本。首先是买入成本,如支付产权保险、估价费、验房费、律师费、地产转让税等, 如果你是从地产商那里买的新建房,则还要算上入住费。这些费用加起来,大约要占房价的1.5%左右。
二、现金流量小,变现时间长: 房地产投资的高成本决定了它必然是一个长周期投资。根据上一条关于成本与费用的计算,即使按照市场正常每年5%的上涨趋势,一个投资周期至少要在2-3年 以上才可能保本。所以房地产投资一般都必须保证有3-5年甚至以上这样一个合理的周期。
三、出售物业后业主只能在付清所有欠费后,较后拿到钱。
以上就是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有哪些?投资商业地产的弊端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商业资产的转手都涉及到较大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的核算当然是至关重要的。很多中国的投资者发现中国的商业资产利润比例要比加拿大高得多,可以达到20%至30%。

商业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6. 投资商业地产的好处

投资商业地产有如下四大好处:

一、不折旧

就住宅而言,使用年限在物业中是最长的,但住宅毕竟是家在其中,所以旧了感觉会有那么美中不足的遗憾;所以一个新的住宅社区一般来说住上5至10年都会选择更换新的环境。而这时出售也会有折旧的“待遇”,因为外观旧了给人的感觉不爽,另外时间长了的社区管理方面往往会跟不上或不如刚开始的时候那么完善,那么温暖。而商业地产却不折旧,往往是越旧越值钱,商业地产讲究的是地段、人气、回报价值的体现,所以旧不是问题。“旺就行” 

二、不装修

在非商业物业投资中有一件让投资者头疼的事情就是装修,就住宅而言,一般来说出租时间在2-3年就得装修翻新一次,以至让物业快租或租上好价,装修费心费力又花钱,挺烦心。而商业地产就免了这样的烦恼,一般都是租户来装修,就算商铺本身有装修也不一定合承租者的需求,所以都是自己按着要求来装修。而且解除合约时装修也是留下不予毁坏的。

三、不忧租

一般来说住宅都要到经纪公司放盘,而且空置的时间较长,相对损失显大。而且投资者还经常为出租的事宜跑前忙后,有家具电器的又不愿意放钥匙给中介,吉屋又不容易出租,即使租给办公的又怕增添麻烦,左右为难,非常烦琐。商铺就不同,还未到期就可以提前放盘,看铺又不影响到租户,非常轻松方便。而且不用为家具电器的事烦心,空空的一无所有最好。

四、投资回报高

商铺很多的回报率都达到了8%,而住宅一般在5%以下;商铺出租一般签约在3-5年,每年都会有递增,一年比一年的租金高,住宅就不一定,第二年比第一年低都有可能,不稳定。而且商铺出租有时还能收到一笔可观的进场费或顶手费。再者商铺要脱手相对比较容易,因为有很多好处,自然需求也比较大。

结语:商铺不容易受行情的影响,即使不好的时候,商铺也照样有饭吃,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商铺恰恰在生活中扮演了人们所需要物品的场所。

7. 怎么看国内主流的商业资产投资方向?

  虽然中国现在经济放缓,但是仍然保持着健康态势。
  
  根据仲量联行的研究表明,商业资产投资:
  与住宅市场相比,中国商业地产市场的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受到国家经济的影响。同样地,商业地产市场需要根据不同城市分别考虑。仲量联行的研究数据表明,一线城市的商业地产市场同样存在巨大的需求,而二、三线城市则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之中,当然,也有部分城市的商业地产市场状况较好,仲量联行倾向于称它们为1.5线城市,例如杭州、南京和武汉等。
  
  稍微扩展一下,房地产领域:
  对于房地产领域,对于不同城市的楼市状况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一线城市来说,楼市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zf正在通过政策来抑制房价的飞涨。而对于二、三线城市来说,楼市则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当地zf通过减免税额和放松贷款的政策来促进购买。考虑到未来15到20年,估计会有1.5至2亿人将会移居到二、三线城市,因此中国将会迎来一个消费主导型的经济时代,人民将具有更强的购买力,中国将会是一个具有很大商机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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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国内主流的商业资产投资方向?

8. 投资是什么意思?

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合伙,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简单来说,投资只是出钱,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从中获利,而合伙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分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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