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2024-05-15

1. 衢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有住房补贴、引进奖励、培养支持、创业扶持和贴心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衢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2. 衢州人才引进政策

1、对在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两万元人才津贴。2、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每年给予三千到一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3、鼓励大学生来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的,所在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4、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给予三千元求职创业补贴。5、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吸纳大学生实习的,给予大学生实习基地每人每月八百到一千五元实习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衢州人才培养支持:1、获得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同层次其他奖项的,一次性奖励一百万元。2、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五万元、二万元奖励。3、入选衢州市“新115人才工程”、二、三层次的,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五万元、二点五万元、一 万元人才津贴。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每年享受两万元人才津贴。5、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万元人才津贴。6、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企事业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对口岗位工作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一万元、五千元的人才津贴。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3. 衢州人才政策

浙江衢州市"人才新政" 01人才引进政策      1.对在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每年给予3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鼓励大学生来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的,所在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4.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给予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5.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吸纳大学生实习的,给予大学生实习基地每人每月800-1500元实习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02人才培养支持      1.获得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同层次其他奖项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      3.入选衢州市“新115 人才工程”、二、三层次的,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 5 万元、2.5 万元、1 万元人才津贴。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人才津贴。      5.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1万元人才津贴。      6.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企事业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对口岗位工作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5000元的人才津贴。03人才创业政策      1.实施“衢时代双领”计划,对高层次人才来衢实施高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认定为A、B、C三类并落户衢州的,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两年内产业化效益显著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经评定,B、C两类可升一档资助;五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可适当延长)按其地方综合贡献再给予400万元奖励。      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创业支持:      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租用经营场地初次创业,给予每年50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其他行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实施“人才贷”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3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低利率信用贷款。04人才生活服务      1.建立“政府给身份、企业给待遇”的人才双聘共享机制,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聘用,并解决事业编制。      2.实施“教育券”制度,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申领《衢州市高层次人才教育券》,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就读。      3.开辟转学“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子女从外地转入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凭转出地学校录取证明和学籍证明,指定同等办学水平学校入学就读。      4.多渠道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配偶就业问题,对符合直接考核引进条件的可优先安排进入事业单位;对现为行政或事业身份的可优先对口办理调动手续;对暂时未就业的,3 年内由就业专项资金按当地工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补助,并给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      5,高层次人才可申领“电子一卡通”,凭电子卡可享受景区旅游、酒店入住、公共交通等优惠以及组织体检、疗养、享受定点医院的优先安排、专家提前预约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05人才安居      1.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面积的购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60平方米(约100万元)购房补助;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平方米(约50万元)购房补助;      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约25万元)购房补助。      2.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 “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助标准执行。      3.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按规定额度的2倍、1.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租赁面积为50-120平方米不等的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

衢州人才政策

4. 衢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1、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面积的购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60平方米(约100万元)购房补助;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平方米(约50万元)购房补助;3、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约25万元)购房补助。4、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助标准执行。5、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按规定额度的最高2倍、最低1.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租赁面积为50-120平方米不等的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7、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衢州人才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4日后出生,以此类推。4.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6月4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

5. 衢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1、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面积的购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60平方米(约100万元)购房补助;2、“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平方米(约50万元)购房补助;3、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约25万元)购房补助。4、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助标准执行。5、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按规定额度的最高2倍、最低1.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租赁面积为50-120平方米不等的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7、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衢州人才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4日后出生,以此类推。4.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6月4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

衢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6. 衢州硕士人才引进待遇

法律分析:学历要求方面:985、211等双一流院校本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起步。衢州月到手6000左右,公积金3000左右,年终奖加上其他奖金5万左右,一年全包在16万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 衢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对在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每年给予3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大学生来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的,所在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一、人才补贴类型及标准1、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2、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3、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二、A类人才详细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市委人才办。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市科技局。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市委人才办。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市委人才办。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市委人才办、市科协。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市社科联。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市科协。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衢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8. 衢州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一、引进计划。本次市县两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550名,其中市本级299名,县(市、区)251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5年2月28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2月28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程序和办理。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智联招聘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各相关高校网站等统一发布。具体引进工作按引进单位属地由相关单位(部门)分批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并以适当形式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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