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吗?

2024-05-15

1. 半年报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吗?

法律分析:
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半年报:必须披露。 每年8月31日前依据《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要求披露,半年报中的财务报告不强制要求审计,下半年进行定向发行、分红等也不强制要求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半年报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吗?

2. 半年报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吗

法律分析:挂牌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半年报:必须披露。 每年8月31日前依据《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要求披露,半年报中的财务报告不强制要求审计,下半年进行定向发行、分红等也不强制要求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年报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吗?

法律分析:
年度报告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发布。

法律依据:
《股票上市规则》 第六十四条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这就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年报等定期报告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其中第(五)项为公司年度报告。

年报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吗?

4. 年报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吗

年度报告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发布。法律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六十四条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这就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年报等定期报告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其中第(五)项为公司年度报告。

5. 半年报需要过股东大会吗

法律分析:半年报披露之前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要求必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才能披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半年报需要过股东大会吗

6. 半年报需要过股东大会吗?

法律分析:
半年报披露之前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要求必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才能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半年报需要过股东大会吗

半年报披露之前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要求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披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半年报需要过股东大会吗

8. 上市公司公布年报后多久必须开股东大会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扩展资料:

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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