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2024-05-13

1.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以青岛为例,在青岛非法办培训班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关于办理培训机构的规定。
《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开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单位、个人,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章程;
(二)办学可行性报告;
(三)土地、房屋、设备使用证明;
(四)学校及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简历和教师及管理人员名册等;
(五)验资证明;
(六)专业设置一览表、教学计划、教材样本。
单位申请办学的,应当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申请办学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以上内容参考 青岛市政府——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2.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亲,非法开培训班需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摘要】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提问】
亲,非法开培训班需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回答】

3.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一、无证开辅导班罚款多少?

无证开辅导班需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开辅导班要办哪些证?

经营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申请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件。【摘要】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提问】
亲亲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回答】
一、无证开辅导班罚款多少?

无证开辅导班需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开辅导班要办哪些证?

经营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申请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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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4.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这是青岛地区的处罚依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至于你所在地区,请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下属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5.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6.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非法办培训机构的,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1、在注册公司之前,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准备:设想公司的名称;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并准备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股东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做好以上准备之后就可以带上材料,先去办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3、提交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4、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二、教育服务合同退费纠纷的处理方式:1、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约定“无效退费”的,消费者主张全额退款应当依照该约定履行。教育服务机构为招揽生源,在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中写明能够通过教育服务实现某特定的目标,这一目标通常是使消费者的成绩达到某一标准,在该目标未实现时,消费者据此主张教育机构全额退款的纠纷中,因约定的“无效退费”条款可以看作合同目标未实现时的补偿方式,故而消费者在没有实现合同目的时要求教育机构承担相应退费责任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2、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根据公平原则教育机构应退还部分服务费用。教育服务合同往往约定合同签订后即不退还服务费,或约定一个较短的退费期,退费期过后消费者不得要求退还服务费。但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往往具有履行期限较长的特点,履行期间消费者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提前终止履行合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公平原则,这时消费者主张教育机构退还部分服务费用的,应根据具体案情予以支持。3、消费者实际接受教育服务并不能证明所受服务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存在价差的,要求退还服务费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有的案件中,消费者虽然提出接受的服务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但不能予以证明,有的虽然能够证明内容存在差异,但不能进一步证明两种服务的价格差异,而且消费者已经实际接受了相应的教育服务且未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公平对价原则,对消费者仍要求教育机构退还服务费用的请求一般不能予以支持。4、消费者和教育机构就教育服务的内容、数量和价格各执一词的,对有证据证明的主张予以采信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退费事由。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履行方式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往往在履行中均不太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因此在纠纷诉至法院时举证就会出现困难,法官只能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证据,结合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事实,在教育机构不能证明提供的服务内容、数量和价格与消费者交纳的服务费用相符时,就可能被判定需返还差额部分的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非法办培训机构的,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1、在注册公司之前,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准备:设想公司的名称;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并准备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股东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做好以上准备之后就可以带上材料,先去办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3、提交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4、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二、教育服务合同退费纠纷的处理方式:1、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约定“无效退费”的,消费者主张全额退款应当依照该约定履行。教育服务机构为招揽生源,在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中写明能够通过教育服务实现某特定的目标,这一目标通常是使消费者的成绩达到某一标准,在该目标未实现时,消费者据此主张教育机构全额退款的纠纷中,因约定的“无效退费”条款可以看作合同目标未实现时的补偿方式,故而消费者在没有实现合同目的时要求教育机构承担相应退费责任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2、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根据公平原则教育机构应退还部分服务费用。教育服务合同往往约定合同签订后即不退还服务费,或约定一个较短的退费期,退费期过后消费者不得要求退还服务费。但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往往具有履行期限较长的特点,履行期间消费者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提前终止履行合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公平原则,这时消费者主张教育机构退还部分服务费用的,应根据具体案情予以支持。3、消费者实际接受教育服务并不能证明所受服务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存在价差的,要求退还服务费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有的案件中,消费者虽然提出接受的服务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但不能予以证明,有的虽然能够证明内容存在差异,但不能进一步证明两种服务的价格差异,而且消费者已经实际接受了相应的教育服务且未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公平对价原则,对消费者仍要求教育机构退还服务费用的请求一般不能予以支持。4、消费者和教育机构就教育服务的内容、数量和价格各执一词的,对有证据证明的主张予以采信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退费事由。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履行方式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往往在履行中均不太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因此在纠纷诉至法院时举证就会出现困难,法官只能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证据,结合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事实,在教育机构不能证明提供的服务内容、数量和价格与消费者交纳的服务费用相符时,就可能被判定需返还差额部分的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8.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处罚

非法办培训机构的,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
1、在注册公司之前,首先需要做好以下准备:设想公司的名称;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并准备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股东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
2、做好以上准备之后就可以带上材料,先去办理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
3、提交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
4、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二、教育服务合同退费纠纷的处理方式:
1、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约定“无效退费”的,消费者主张全额退款应当依照该约定履行。教育服务机构为招揽生源,在招生广告或服务合同中写明能够通过教育服务实现某特定的目标,这一目标通常是使消费者的成绩达到某一标准,在该目标未实现时,消费者据此主张教育机构全额退款的纠纷中,因约定的“无效退费”条款可以看作合同目标未实现时的补偿方式,故而消费者在没有实现合同目的时要求教育机构承担相应退费责任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2、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根据公平原则教育机构应退还部分服务费用。教育服务合同往往约定合同签订后即不退还服务费,或约定一个较短的退费期,退费期过后消费者不得要求退还服务费。但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往往具有履行期限较长的特点,履行期间消费者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提前终止履行合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公平原则,这时消费者主张教育机构退还部分服务费用的,应根据具体案情予以支持。
3、消费者实际接受教育服务并不能证明所受服务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存在价差的,要求退还服务费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有的案件中,消费者虽然提出接受的服务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但不能予以证明,有的虽然能够证明内容存在差异,但不能进一步证明两种服务的价格差异,而且消费者已经实际接受了相应的教育服务且未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及公平对价原则,对消费者仍要求教育机构退还服务费用的请求一般不能予以支持。
4、消费者和教育机构就教育服务的内容、数量和价格各执一词的,对有证据证明的主张予以采信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退费事由。由于教育服务合同履行方式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往往在履行中均不太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因此在纠纷诉至法院时举证就会出现困难,法官只能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证据,结合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事实,在教育机构不能证明提供的服务内容、数量和价格与消费者交纳的服务费用相符时,就可能被判定需返还差额部分的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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